股票交割方式和相关规定
股票清算后,即办理交割手续。所谓交割就是卖方向买方交付股票而买方向卖方支付价款。相信只要是股民就要接触到股票交易,那接触到股票交易就一定要涉及交割手续,懂得交割手续是股民最基本的。虽然股民们天天都会运用到交割手续可也不一定知道其基本概念,也不一定知道交割手续有哪些方式和相关规定,下面小编来教大家一些相关知识吧。
交割方式
例行交割
即自成交日起算,在第五个营业日内办完交割事宜。这是标准的交割方式。一般地,如果买卖双方在成交时未说明交割方式,即一律视为例行交割方式。
第二日交割
即自成交的次日起算,在第二个营业日正午前办理完成交割事宜。如逢休假日,则顺延一天。这种交割方式很少被采用。
次日交割
指成交后的下一个营业日正午前办理完成交割事宜,如逢法定假日,则顺延一天。
例行递延交割
指买卖双方约定在例行交割后选择某日作为交割时间的交割。买方约定在次日付款,卖方在次日将股票交给买方。
当日交割
指买卖双方以成交后的当日就办理完交割事宜。适用于买方急需股票或卖方急需现款的情况。上海证券交易所目前采用此种方式。
卖方选择交割
指卖方有权决定交割日期。其期限从成交后5天至60天不等,买卖双方必须订立书面契约。凡按同一价格买入“卖方选择交割”时,期限最长者应具有优先选择权。凡按同一价格卖出“卖方选择交割”时,期限量最短者应具有优先成交权。我国目前仍未采用此种交割方式。
交割相关规定
1、若证券商违背交割义务时,其经受的已成交但尚未交割的各种其他买卖,可由证券交易所指定其他证券商代为了结。
2、卖方将证券交付买方时,意味着权利的相应转移。
3、违背交割义务的证券商所应负的款项,证券交易所可以从其营业保证金与其应付款项冲消;冲消后若尚有余额,将其偿还;若有不足,证券交易所可向违约证券商追偿。
4、在交割日的规定时间内,买方应将价款,卖方应将证券送至清算部。
5、证券商违背义务时,证券交易所可在交割当日收盘前一定时间内指定其他证券商代为卖出或买进。价格上发生的差额以及经纪人佣金及其他费用,应由违背交割义务的证券商负担。若交割日收盘前无法了结交易,则应由证券交易所从证券商中选定3-5人为评价人,评定该证券的价格,作为清算的依据。
6、证券商在违背交割义务的案件尚未了结前,不得进入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也不得接受客户的委托。
7、证券商不得因客户的违约而不进行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