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的判断依据
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不利于人体健康的物品而导致的急性中毒性疾病,通常都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食物中毒。食物中毒包括细菌性食物中毒如大肠杆菌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如农药中毒,动植物性食物中毒如木薯、扁豆中毒,真菌性食物中毒毒蘑菇中毒。食物中毒来势凶猛,时间集中,无传染性,夏秋季多发。
食物中毒的判断依据是什么?小编认为,食物中毒诊断基础在食物中毒调查所占有的资料,把这些资料进行整理,用流行病学的方法进行分析,结合各类各种食物中毒的特点进行综合判断。
(1)与进食的关系:中毒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过某种共同的中毒食品,未食用者不发病,发病者均是食用者,停止食用该种中毒食品后,发病很快停止。
(2)食物中毒特征性的临床表现:发病急剧,潜伏期短,病程亦较短,同一起食物中毒的病人在很短的时间内同时发病,很快形成发病高峰、相同的潜伏期,并且临床表现基本相似(或相同),一般无人与人之间直接传染,其发病曲线没有尾峰。
(3)食物中毒的确定应尽可能有实验室资料:从不同病人和中毒食品中检出相同的病原,但由于报告的延误可造成采样不及时或采不到剩余中毒食品或者病人已用过药,或其他原因未能得到检验资料的阳性结果,通过流行病学的分析,可判定为原因不明的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的表现是在短时间内,吃这种食物的人单个或同时发病,以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为主,往往伴有发烧。吐泻严重的,还可发生脱水、酸中毒,甚至休克、昏迷等症状。食物中毒怎么办呢?可以采用催吐、导泻、解毒的方法就治食物中毒患者。如果想了解更多的食物中毒的就治方法,可以多学习食物中毒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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