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的寻物启事怎么写
标准的寻物启事怎么写?下面就让小编给大家详细的讲讲吧。
标准的寻物启事怎么写
一、寻物启事的范文
寻物启事
本人不慎于20xx年8月8日上午8时左右,在北京朝阳公园遗失棕色公文包一只,内有xxx身份证、驾驶证、工作证等重要证件。望好心人拾到后拨打手机与本人联系,定当面重谢。
XXX
20xx年x月x日
二、寻物启事的具体写法格式
(一)标题
寻物启事的标题可以有两种构成格式:
第一,由文种名称和缘由构成。如“寻物启事”。
第二,由文种名和具体丢失物名构成。如“寻书启事”、“寻自行车启事”。
(二)正文
寻物启事的正文一般由以下几项内容构成:
其一,写明丢失物的名称、外观、规格、数量、品牌等,同时要写明丢失的原因、时间和具体地点。
其二,交待清楚拾物者送还的具体方式,或注明发文者的详细地址、联络方式等。
第三,寻物启事是求人协助寻找的,故除文中写些表谢意的话外,还可以写明给以拾到者必要的酬金之类的话。
(三)落款
落款要署上发文的单位或个人的名称或姓名,并署上发文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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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事和启示的区别启事:
1.陈述事情。多用于下对上。 2.陈述事情的奏章;函件。 3.公开声明某事的文字。多登在报刊上或贴在墙壁上。
启示:启发使领悟
早在20多年前,吕叔湘先生写过一篇《错字小议》,其中谈到“启事”“启示”容易误用。20多年过去了,这一差错非但没有绝迹,相反还有蔓延之势。某品牌刊物,刊出了“征稿启示”;某知名企业,刊出了“招聘启示”。网上搜索一下,该用“启事”而误用“启示”的,竟多达数百万条。“启事”“启示”混淆,成为“20xx年十大语文差错”之一,实在是“当之无愧”的。
“启事”和“启示”至少有三点区别:
一、表现形态不同。“启事”是一种公告性的应用文体,是为了说明某事而在公众中传播信息,一般采用登报或张贴的方式,其形态是显性的;而“启示”则是启发提示,作用于人的内心世界,启迪思想或激活思维,其形态是隐性的。
二、语素意义不同。“事”“示”有别,不必细说;同一个“启”字,说的也不是一回事。“启事”用的是“启”的陈述义,即开口说话,它和“启禀”“启奏”的“启”同出一辙;而“启示”用的是“启”的开导义,即“启蒙运动”的“启”。前者是向人诉说,是单向的;后者既可启示他人,也可自己受到启发,是双向的。
三、语法功能不同。“启事”是名词,不能带宾语;“启示”既是名词,又是动词,它是可以带宾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