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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

科普小知识 2023-11-18 18: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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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具有光荣的传统,为新中国的建立和建设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其前身是1942年诞生于山东抗日根据地的战邮干训班,是我党、我军早期系统培养通信人才的学校之一。1958年经国务院批准改建为南京邮电学院,是新中国较早建立的本科高校。2005年4月更为现名。学校原为邮电部直属重点高校,2000年起实行*与地方(现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与江苏省)共建,以江苏省管理为主。2013年10月,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人民*文件,原南京人口管理*学院正式并入南京邮电大学。学校秉承“勤奋、求实、进取、创新”的校风,践行“厚德、弘毅、求是、笃行”的校训,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学为主体。

中文名:南京邮电大学

英文名:NanjingUniversityofPostsandTelecommunications

简称:南邮(NUPT)

创办时间:1942年

类别:公立大学、省重点大学学校类型工科

属性:省部共建、首批2011计划

所属地区:中国南京

主管部门:江苏省人民*、工信部

硕士点:56个

博士点:17个

博士后流动站:2

校训:厚德、弘毅、求是、笃行

专职院士:1人

主要院系: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等

国家重点学科:1个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66号

主要奖项:首届全国科学大会奖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奖江苏省重大科技成果成绩显著高校

1、学校简介


南京邮电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具有光荣的传统,为新中国的建立和建设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其前身是1942年诞生于山东抗日根据地的战邮干训班,是我党、我军早期系统培养通信人才的学校之一。1958年经国务院批准改建为南京邮电学院,是新中国较早建立的本科高校。2005年4月更为现名。学校原为邮电部直属重点高校,2000年起实行*与地方(现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与江苏省)共建,以江苏省管理为主。2013年10月,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人民*文件,原南京人口管理*学院正式并入南京邮电大学。学校秉承“勤奋、求实、进取、创新”的校风,践行“厚德、弘毅、求是、笃行”的校训,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学为主体,以信息学科为特色,理、工、经、管、文、教、艺、法等多学科相互交融,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教育协调发展的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南京,现有仙林、三牌楼、锁金村、江宁四个校区。

2、院系设置

学校现有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光电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自动化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物联网学院、理学院、地理与生物信息学院、传媒与艺术学院、管理学院、经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贝尔英才学院、海外教育学院、体育部、继续教育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工程训练中心等21个院(部、中心),信号处理与传输研究院、信息材料与纳米技术研究院、物联网研究院、先进技术研究院、大数据研究院、信息产业发展战略研究院、人口研究院、教育部宽带无线通信技术工程研究中心等20余个研究院(所、中心)及2个省“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另外还举办了独立学院—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

3、学位教育

学校现有博士后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1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1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34个,专业学位授权点(领域)13个,本科专业50个。现有7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及建设点18个,*卓越计划专业8个,省级卓越计划专业5个,省级重点专业(类)9个。现有各类在籍生3万余人。

4、师资力量


南京邮电大学

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2300人,其中博士生、硕士生导师564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占53.14%,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占90%。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2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3人,教育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2人,国家“千人计划”7人,“青年千人计划”2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5人,中科院“百人计划”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13人,江苏省特聘教授10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人,省“333工程”培养对象68人次,“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五年建设优秀人才”1人,“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项目资助计划”48人,“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人,引进江苏省属高校首位诺贝尔奖获得者1人、国外院士2人、IEEEFellow3人。现有国家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1个,江苏省创新团队4个,江苏高校优秀社科创新团队1个,江苏省“青蓝工程”科技创新团队3个,江苏省优秀教学团队1个。一大批教师作为会士、专委会主任、专家等活跃在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国际电联、中国通信学会、电子学会、计算机学会、自动化学会、统计学会等机构。

5、办学条件

学校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支撑条件。现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7个,省级工程中心4个;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含培育点)2个,江苏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2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1个;江苏省创新平台提升项目1个,原信息产业部重点实验室11个,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14个,*财政专项实验室(含*地方共建)56个。图书馆拥有纸质文献藏书量200余万余册,其中信息、通信、电子等专业文献齐全、富有特色。

6、人才培养

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成绩显著,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取得优秀。长期以来,学校立足培养全面发展的高质量人才,坚持“基础厚、素质高、能力强”的原则,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构建了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体系。近年来,获得*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7项;*精品课程1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教育部—英特尔精品课程1门,省级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2个,省级精品(优秀)课程22门(含本科双语精品课程),省级优秀课程群2个;*精品(优秀)教材2部,“十一五”*教材规划21部,“十二五”*教材规划8部。“十二五”以来,在校本科生累计获得包括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最高奖“索尼杯”,中国机器人大赛暨Robocup公开赛2010年、2011年、2013年、2014年四届冠军,恩智浦(NXP)全球科技创新设计大赛亚太区冠军、全球季军,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决赛一等奖,教育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一等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等省部级以上奖励1328项。70多年来,学校为国家输送了各类优秀人才10万余名,很多成为我国信息产业的领军人物、技术精英和管理骨干,享有“华夏IT英才的摇篮”之誉。毕业生以基础厚、素质高、能力强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欢迎。

7、教育科研

学校大力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在现代信息交换与通信网络、移动通信与电磁兼容、信息理论与通信信号处理、有机电子与信息显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图像处理与数字视频技术、计算机通信与信息网络安全、光通信与光电子技术、量子信息处理、信息材料与纳米技术、非线性电路与智能优化技术以及人口学等研究领域处于国内先进水平。近三年,承担国家“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各类科研课题2919项,发表学术论文9405篇,其中4116篇被SCI、EI、ISTP收录,获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1项,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1项。学校以建设特色显著的国家大学科技园为纽带,重点孵化具有鲜明学科特色和优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和科技企业,完成了物联网领域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到服务社会的全方位布局。

8、国际合作

学校积极推进对外交流与合作。自1990年起就成为亚太电信组织(APT)在中国的培训基地之一,二十多年来,共培训了29个国家和地区的26批学员。截至目前,已与16所外国高校签订了合作协议,先后有近千名国(境)外专家学者来校参加国际会议、讲学和访问,共聘请30余名外国专家来校任教,共有34项学生交流项目,海外教育学院与美国纽约理工学院合作的通信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以及通达学院与英国密德萨斯大学合作的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共4个专业获教育部批准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13年实现研究生层次的留学生招生。

9、办学理念

南邮人秉承务实进取的优良传统,探索出了一条依托邮电通信行业做专做精、面向信息化社会做大做强的大信息特色发展之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促进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为学校快速、科学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学校正抢抓机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确立“强特色、高水平、多科性、教研型、国际化”五大战略思想,深入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创新活校”四大战略,努力早日建成在信息科学与技术领域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

10、历史沿革


南京邮电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成立于1958年,连同前身,校史历经70余年。其前身最早是1942年创办于山东滨海抗日*根据地的“战时邮务总局*训练班”,1945年7月训练班扩建为“战邮”学校,嗣后,一度称为山东大学邮电专科部及山东邮政专科学校。校址先后辗转在鲁南、临沂、五连等地。在1942年至1947年间,训练班主任及嗣后学校校长均由当时战邮总局局长赵志刚兼任。(赵志刚在建国后曾长期担任邮电部副部长主管邮电教育工作。)1948年,学校在益都(青州)定名华东邮电学校,隶属于当时华东邮电管理总局。1949年8月,学校从山东济南迁到南京市。在1942年至1949年建国之前的八年间,学校为革命战争培养了一批急需的邮电通信中坚人才。

1950年12月,学校扩建成为直属邮电部的南京邮电学校,兼办中等专业和高等专科班。学校于1951年11月至1953年4月间,经邮电部决定一度改隶由华东邮电管理局领导辖管并改名为华东邮电学校。1954年,学校发展分立为邮电部南京电信学校和南京邮政学校,至1958年7月。在1948年至1958年的十年间,担任学校主要领导的先后有盛同、耿国兴、曹丹辉(华东邮电管理局局长兼任校长)、刘砚田、李雪枫、沈毅力、于江、刘维毅等。

1958年8月,国家批准,邮电部以(58)干校字第60号通知,“兹决定自本年八月份起将南京电信学校改为高等学校并定名为南京邮电学院,本科设置无线电通信与广播、电报电话通信和邮电组织与计划三个专业;专科所设专业与原专科班同,最终容量定为4000人。为挖掘潜力、节约投资起见,将南京邮政学校并归南京邮电学院。”同年9月,无线电通信及电报电话通信两专业的五年制本科生194名及电信专科生48名入学。1972年5月至1973年2月曾一度更名为南京电信工程学院。学校是原邮电部(现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属重点院校,2000年2月全国高校领导*改革后,实行*与地方共建,以江苏省管理为主;2005年4月,经江苏省人民*研究,并报教育部批准,南京邮电学院更名为南京邮电大学。曾担任过学校主要领导的有:秦华礼、秦剑秋、郭祥云、王洪滨、谢玲、郑薇薇、闵春发。2013年10月,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人民*文件,原南京人口管理*学院正式并入南京邮电大学。

11、现任领导

南京邮电大学党委书记刘陈

南京邮电大学校长杨震

南京邮电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朱永平

南京邮电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王承宽

南京邮电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李建宇

南京邮电大学副校长叶美兰

南京邮电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朱洪波

南京邮电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王国平

南京邮电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王宗荣

南京邮电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蒋国平

南京邮电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颜晓红

南京邮电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张志华

南京邮电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周南平

12、校园文化

南京邮电大学校标


南京邮电大学

校标说明

1、校标图形由汉字“邮、电”和传统文化中的回纹及象征着信息、通信的线条等元素综合变化而来,同时整体造型既似一本打开的书,又似展翅飞翔的鸟。

2、校标意在简洁、清晰地传递出学校的校名和特征,并以书本代表大学,以规律的多线条组合体现南京邮电大学以工学为主体,以信息学科为特色的多种学科相互交融的办学特点;以回纹和展翅飞翔的鸟寓意着信息、通讯的畅通和学校的传承、创新、奋进及发展。此外,校标的外形采用盾牌的造型,也体现了学校的办学历史和实力。

3、图形内涵丰富、庄重大方、醒目鲜明,富有装饰美感,容易辨别和记忆。此外,回纹图案和多线条的组合也特别适合将来在各方面的拓展和应用。

校训

“厚德”出自《易经•坤卦》,意指君子应增厚美德,容载万物。以此为校训意在强调“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同时期望全校师生以高尚的道德立身。

“弘毅”,出自《论语•泰伯》:“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意为:读书人不可以不心胸宽广、意志坚强。“弘毅”,寓意师生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不断磨励自己的毅力,意志坚强,心理素质过硬,能够经得起各种困难和挫折的考验。

“求是”出自《汉书•河间献王传》,意指科学地研究客观事物的规律,实实在在地办事。“求是”是治校和治学精神的具体体现,表现为奋斗精神、牺牲精神、爱国精神、革命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用求是的精神培养勇于求索的人,是大学的责任。

“笃行”出自《礼记•中庸》,是为学的最后阶段,就是既然学有所得,就要努力践行所学,使所学最终有所落实。以此为校训,体现出教育要坚持“三个面向”的教育方针和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

以“厚德、弘毅、求是、笃行”为校训,“厚德”和“弘毅”是做人、做事、为学的前提,体现了做人、做事、做学问的具体要求,“求是、笃行”反映了做人、做事、为学态度和精神,也体现了国家的教育方针和育人宗旨。

13、教学机构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光电工程学院

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大数据研究院)

自动化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物联网学院

理学院

地理与生物信息学院

传媒与艺术学院(文化艺术中心)

管理学院

经济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外国语学院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贝尔英才学院

海外教育学院

体育部

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人口*培训中心)、应用技术学院

工程训练中心

14、专业设置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通信工程理科通过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卓越计划专业、省卓越计划专业、省品牌专业、省重点专业、省优势学科对应专业

电子信息工程理科通过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卓越计划专业、省特色专业、省品牌专业、省重点专业、省优势学科对应专业

广播电视工程理科省重点专业

信息工程理科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理科通过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卓越计划专业、省品牌专业、省重点专业、省优势学科对应专业

电磁场与无线技术理科国家卓越计划专业、省卓越计划专业、省重点专业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理科省重点专业

光电工程学院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理科省特色专业、省重点专业、国家卓越计划专业、省卓越计划专业、省优势学科对应专业

电信工程及管理理科

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科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卓越计划专业、省卓越计划专业、省特色专业、省品牌专业、省重点专业

信息安全理科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省重点专业、省优势学科对应专业

软件工程理科省重点专业

软件工程(与NIIT合作嵌入式培养)理科省重点专业

软件工程(嵌入式培养)理科省重点专业

自动化学院测控技术与仪器理科国家卓越计划专业、省品牌专业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理科省重点专业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理科省重点专业

自动化理科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卓越计划专业、省卓越计划专业、省特色专业、省重点专业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理科省优势学科对应专业

材料化学理科省重点专业、省优势学科对应专业

材料物理理科省重点专业

物联网学院网络工程理科省重点专业、省优势学科对应专业

物联网工程理科省重点专业

理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理科省特色专业、省重点专业

应用统计学理科省特色专业、省重点专业

应用物理学理科省重点专业

地理与生物信息学院地理信息科学理科校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测绘工程理科

生物医学工程理科校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理科

传媒与艺术学院广告学文科

数字媒体艺术(艺术类)美术

动画(艺术类)美术

管理学院财务管理文理兼收省重点专业

电子商务理科

工商管理文理兼收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省特色专业、省重点专业

人力资源管理文科省重点专业

市场营销文理兼收省重点专业

物流管理理科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理科省特色专业、省重点专业

经济学院经济学文理兼收

国际经济与贸易文科

经济统计学文理兼收省特色专业、省重点专业

金融工程理科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公共事业管理文科省特色专业

行政管理文科

社会工作文科

劳动与社会保障文科

外国语学院英语文理兼收省特色专业

日语文科

翻译文科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教育技术学理科校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数字媒体技术理科

贝尔英才学院信息科技英才班理科录取后选拔

理工科强化班理科录取后选拔

信息文科强化班文科录取后选拔

海外教育学院通信工程(电子与计算机工程)理科中外合作办学

数字媒体技术(传媒艺术)理科中外合作办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科中外合作办学

财务管理文理兼收中外合作办学

15、招生概况

学杂费减免

为了配合高校招生、收费制度改革,帮助部分家庭经济确有特别困难而无法全部或部分支付学杂费的学生能顺利进入我校学习,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应范围

凡列入国家计划招收的我校本科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申请减免学杂费。

(一)无直系亲属抚养的孤儿。

(二)生活特别困难的烈士子女。

(三)父母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学生。

(四)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二、减免额度

学杂费的减免额度分为全免和部分减免两种,学生申请的减免额度由学校根据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当年的政策及学生的具体情况而定。

三、申请程序

(一)新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学生凭家庭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机关证明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二)学院经过调查、了解,提出意见,经学生处审核,报学校批准。

四、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勤工助学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勤工助学工作是深化高校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培养学生劳动观念,树立自强、自立、自主意识的有效途径,也是扶助少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他们安心完成学业的有力措施。

第二条根据原国家教委、财政部教财(93)62号、(94)35号文件精神和原邮电部财基(94)133号“转发国家教委、财政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基金的通知》要求及教育部二○○五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中心工作职能

第三条建立困难学生综合情况信息库和各单位用人情况信息库。

第四条负责拓宽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向用人单位推荐勤工助学的学生。

第五条负责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岗前教育和培训及中期检查。

第六条负责支付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部分劳动报酬。

第七条负责勤工助学中心的日常工作和校内学生勤工助学的管理和指导。

第八条保护学生在校内勤工助学的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第九条监督、检查违反我校规定的打工、经商现象,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第十条经常与用人单位联系,主动为各单位提供信息和服务工作,及时处理勤工助学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第十一条负责对勤工助学工作进行总结,申报表彰勤工助学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第十二条定期向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委员会汇报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

第三章对用人单位的要求

第十三条全校各部门应认真学习教育部及相关部门关于在普通高校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的文件,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勤工助学是高校教育*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把勤工助学视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重要环节,满腔热情地对待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加强思想教育。

第十四条各相关单位应充分挖掘勤工助学岗位,凡校内需要使用临时工的单位,如工作适于学生参加,应尽量安排学生参加。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使用学生,应向勤工助学中心提出申请,由“中心”统筹安排,以勤工助学方式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本着谁用人谁负责管理的原则,用人单位应由专人负责,并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对勤工助学的学生进行严格管理。

第四章对工作岗位的要求

第十七条勤工助学岗位应以校内岗位、适合学生所学专业岗位、轻体力岗位、相对固定岗位为主;以校外岗位、重体力劳动岗位、临时岗位为辅。

第十八条“中心”将安全问题放在勤工助学的首位,严禁学生参加高空作业、严重污染、辐射等极易对人体造成伤害和危险的特殊行业和专业的劳动。

第十九条未经“中心”允许,校外单位不得招聘我校学生并从事以我校学生为主要销售对象的商业行为。

第五章对学生的要求

第二十条学生必须以学业为主,不能因参加勤工助学而影响学业。

第二十一条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必须认真履行与用人单位达成的协议,保质保量地完成所分配的任务。

第二十二条学生上岗前要自觉接受“中心”与用人单位的职业道德教育,同时也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及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影响学校教学、科研、生产和生活的正常秩序及校园管理。凡由个人原因导致的责任事故及人身安全事故,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四条“中心”严禁学生在校内从事各类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禁止学生参与社会上的各种营销、传销等活动。

第六章酬金标准及支付办法

第二十五条勤工助学付酬标准原则上按每小时4元计酬。

第二十六条学生的劳动报酬原则上由“中心”支付,对少数经营性单位应由用人单位承担30%,中心承担70%,如有特殊情况,由“中心”负责协调处理。

第七章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七条设置“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奖、“勤工助学管理先进集体”奖、“勤工助学优秀管理者”奖。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每学年予以表彰。

第二十八条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有其它问题的学生,视情节将给予暂停上岗或一学期、一年内不许上岗,直至取消上岗资格的处理及校纪校规处理。

第二十九条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管理松弛,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管理人员,“中心”会及时将情况上报主管领导,对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一:

勤工助学岗位申请、申报办法

一、学生申请

1.学生申请参加勤工助学活动,须先填《勤工助学申请表》,交年级辅导员批准后,报学院审核,最后送勤工助学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中心”建立勤工助学岗位申报人员档案。

2.根据国家有关部委文件要求,“中心”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一般不安排成绩较差的学生。

3.“中心”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学生个人特长,将《勤工助学申请表》进行分类排队,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向各用人单位推荐、安排学生参加勤工助学。

4.《勤工助学申请表》中,除通常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外,还应有“中心”与申请人之间的约定,以明确上岗学生必须遵守的各项有关规定及对违反规定学生的处理权力。

二、各单位岗位申报

1.各部门的勤工助学岗位,需提前一周向“中心”申报。

2.各部门岗位用人需明确下列事项

①需要学生的数量

②是否有性别要求(没有特殊情况不能提出)

③岗位类别(管理型、服务型、科技开发型等)

④岗位时间的长短

⑤其它要求

二:

勤工助学岗前教育、培训办法

为了发挥勤工助学工作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和助困的作用,使学生能够较好地参加勤工助学,促使他们早日成长,回报社会。勤工助学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规定,对上岗前的学生必须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

1.勤工助学岗前教育、培训制度分为两个阶段:一是教育阶段,二是培训阶段。岗前教育主要由“中心”负责,岗前培训主要由用人单位负责。用人单位在加强对学生岗前培训的同时,必须不断加强对学生的教育。

2.对学生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必须在学生上岗前完成。

3.对学生上岗前教育和培训,必须认真,不能马虎。

4.岗前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必须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积极上进;必须符合学校及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5.对不接受岗前教育和培训的学生,取消其勤工助学资格。

三:

勤工助学中期联系、协商办法

中期与用人单位联系、协商是勤工助学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常规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是“中心”对上岗学生跟踪了解的必要方式,也是加强与用人单位联系的重要措施。其具体办法如下:

一、时间要求:

每学期定期与用人单位联系,全面了解学生上岗情况,及时解决勤工助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内容要求

1.了解上岗学生的工作情况,对工作不认真或存在问题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对严重违纪、不称职或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工作的学生及时处理和更换。

2.征求用人单位对“中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利于及时改进,进一步完善“中心”工作,更好地协调与用人单位的联系。

3.做好咨询和指导工作,对用人单位在勤工助学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16、中外合作办学

项目名称南京邮电大学与美国纽约理工学院合作举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办学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法定代表人杨震

中外合作办学者中方:南京邮电大学

外方:NewYorkInstituteofTechnology,USA(美国纽约理工学院)

办学层次和类别本科学历教育学制4年

每期招生人数120人(在南京邮电大学年度招生规模内统筹安排)招生起止年份2014年—2016年(每年1期)

招生方式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符合相关招生录取规定和要求。

开设专业或课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代码:080901H)

颁发证书中方: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外方:BachelorofScienceinComputerScience(计算机科学专业理学学士学位证书)(赴国外学习1年者)

审批机关教育部

批准书编号MOE32US2A20131453N

批准书有效期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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