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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苍南县人民法院

科普小知识 2023-11-23 20: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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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人民法院建于1981年。现有干警164人,其中法官78人;内设机构17个和3个派出人民法庭。

地址:灵溪镇江滨路155号

立案窗口及信访电话:0577-68817017

违法违纪举报电话:0577-64711900

1、法院简介

苍南县人民法院地处浙闽交界处的苍南县城灵溪镇,位于横阳支江沿畔,1981年因行政区域调整而建院。现有干警164人,其中法官78人;内设机构17个和3个派出人民法庭,具体为办公室、政治处、纪检组、研究室、刑事审判庭、少年刑事审判庭、民事第一审判庭、民事第二审判庭、民事第三审判庭、金融审判庭(民事第四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庭、执行实施科、执行监督科、司法警察大队司法行政科、龙港人民法庭、金乡人民法庭和矾山人民法庭。

2、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公务;负责院务会和院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并督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信息宣传、文秘、机要、司法统计、对外委托评估鉴定、计算机网络系统、档案及院志编纂等工作。办理其他有关的工作事项。

(二)政治处

负责本院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表彰奖励工作;办理本院向县人大提请任免的有关事项;做好本院干警的考察考核及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本院录用、调配人员的审核工作;负责法院系统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保险福利、人事统计工作;负责本院法官等级、法警警衔的管理工作;负责法官管理方面的法规、条例和规章的实施;做好离退休*及职工管理服务工作。

(三)监察室

负责本院的监督、监察对象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过程中有无违反行政纪律的情况;受理对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开展廉政纪律教育;建议表彰模范遵纪守法,积极同违纪行为作斗争的个人和集体,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四)立案庭

依法办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的立案工作;负责处理来信来访工作;办理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诉讼保全、监外执行等案件;负责司法救助工作;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五)刑事审判庭

依法审理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碍社会秩序罪等类型的刑事案件。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六)少年刑事审判庭

依法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刑事自诉案件;负责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感化、挽救、改造工作;做好回访及法制宣传工作;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七)民事审判第一庭

依法审理婚姻、家庭、人身权利、劳动争议等纠纷案件,提出有关司法建议,指导人民法庭的相关民事审判工作,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八)民事审判第二庭

依法审理合同等纠纷案件;企业破产案件;指导人民法庭相关的审判工作;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九)民事审判第三庭

依法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等案件;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十)金融审判庭(民事审判第四庭)

负责借款、储蓄、保险、典当、融资租赁、票据、信用卡、信用证等纠纷案件的一审工作;开展调研并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提供审判动态,提出预防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十一)行政审判庭

依法审理涉及土地、治安、工商、税务、卫生、文化、环保及计生等行政争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十二)审判监督庭

依法审理刑事、民事、行政重审、再审案件、监督各业务庭和人民法庭的案件审判;检查办案质量,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十三)审判管理办公室

行使审判流程管理、审判态势分析、案件质量评查、质效专项评查、审判绩效管理、组织庭审考评、优秀裁判文书及精品案件的推选及其他审判综合管理工作职能。

(十四)执行局

统一管理全县执行工作;领导和协调本院执行庭、执行实施处和执行监督处工作;审核签发院长授权的文书;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十五)执行庭

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或履行一定行为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的财产部分,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行政单位申请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协助办理外地法院委托执行事项;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的工作事项。

(十六)执行实施科

办理本院管辖的执行实施案件;办理实行指定执行的案件;完善制度、总结工作经验;办理其他有关的工作事项。

(十七)执行监督科

接待、审查、处理我院涉执行来信来访;对全院执行案件实施监督;完善制度、总结工作经验;办理其他有关的工作事项。

(十八)司法警察大队

负责本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警卫法庭、押解犯罪嫌疑人,送达有关法律文书,配合有关审判庭和执行局的执行事项,开展司法警察技能训练,维护机关秩序等工作。

(十九)司法行政科

负责本院的计划财务工作;负责本院武器、服装、车辆等专项物资装备计划、购置、管理及分配;负责人民法庭和审判法庭基建工作;负责本院的固定资产、行政后勤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本院对外接待工作等。

3、审委会

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陈斌

陈斌,男,汉族,1976年9月出生,浙江温州龙湾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9月参加工作,2002年4月加入中国*。党组书记、代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负责苍南县人民法院全面工作,分管审判管理办公室。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韩安锦

韩安锦,男,汉族,1963年12月出生,浙江苍南人,大学学历。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7月加入中国*。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负责审判监督工作、综合工作、宣传工作、后勤工作、相关党务工作、院志工作、新审判综合大楼基建工作。分管审判监督庭办公室、司法行政科、机关党委、工会、共青团、妇委会。

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曾仁珊

曾仁珊,男,汉族,1965年1月出生,浙江苍南人,大学学历。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8月加入中国*。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负责刑事、行政审判工作、司法警察工作。分管刑庭、少年庭、行政庭、法警大队。

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蔡福想

蔡福想,男,汉族,1964年9月出生,浙江苍南人,大学学历。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10月加入中国*。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负责民商事审判工作、人民法庭工作。分管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金融庭、金乡法庭、矾山法庭。

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谢树仲

谢树仲,男,汉族,1969年7月出生,浙江苍南人,研究生学历。1991年10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负责立案工作、执行工作、人民法庭工作。分管立案庭、执行局、龙港法庭。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李正钢

李正钢,男,汉族,1969年9月出生,浙江苍南人,大学学历。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1月加入中国*。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负责组织人事工作、教育培训工作。协助主管院长分管机关党委、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分管政治处。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王孝仁

王孝仁,男,汉族,1966年9月出生,浙江苍南人,大学学历。1984年12月参加工作,1994年5月加入中国*。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级法官。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纪检组、监察室。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陈尚林

陈尚林,男,汉族,1965年1月出生,浙江苍南人,大学学历。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加入中国*。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负责执行局日常工作。协助主管院长分管执行庭、执行实施科、执行监督科。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曾小勤

曾小勤,女,汉族,1972年5月出生,浙江苍南人,研究生学历。1994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8月加入中国*。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负责龙港法庭日常工作、审判管理工作、阳光司法、调研工作。协助主管院长分管龙港法庭工作。

审判委员会委员:章华树

章华树,男,汉族,1963年4月出生,浙江苍南人,大学学历。1984年12月参加工作,1992年9月加入中国*。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行政庭庭长。

审判委员会委员:余小卫

余小卫,男,汉族,1967年1月出生,浙江苍南人,大学学历。1988年11月参加工作,2002年9月加入中国*。审判委员委员、一级法官、刑庭庭长。

审判委员会委员:陈民城

陈民城,男,汉族,1972年12月出生,浙江苍南人,大学学历。1994年8月参加工作,2012年12月加入中国*。审判委员委员、二级法官、金融庭庭长。

4、所获荣誉

2007年至今,先后被省高院授予“立案接待大厅文明窗口”、“破解执行难优秀法院”、“政工先进集体”、“诉调衔接工作先进集体”、“清理涉诉信访积案先进集体”、“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10年,建院以来首次被荣记集体三等功。2012年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理论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市优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