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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文成县人民法院

科普小知识 2023-11-23 20: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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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人民法院初建于1950年6月,现有在职干警92人,其中,法官52人;内设机构18个和3个派出人民法庭。

法院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大峃镇体育场路350号

邮政编码:325300

办公室电话:0577-67891169

1、法院简介

文成县人民法院初建于1950年6月,现有在职干警92人,其中,法官52人;内设机构18个和3个派出人民法庭,具体为办公室、政治处、纪检组、监察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执行庭、执行实施科、执行综合科、司法警察大队、司法行装科、审判保障服务中心、珊溪人民法庭、南田人民法庭、玉壶人民法庭。

2、历史沿革

1950年6月16日,建立文成县人民法院,设院长、审判员、书记员、检验员、看守员等6名司法人员。为保护秋征和土改顺利进行,同年12月建立县人民法庭和南田、黄坦、珊溪、玉壶4个分庭。县人民法庭审判长由副县长兼任,副审判长由法院院长担任,区委书记或区长分别兼任各分庭正副审判长。1951年成立审判委员会,加强集体领导。1952年,土改结束,县人民法庭和4个分庭撤销。1953年5月中旬,名区建立普选人民法庭,审理有关选举的诉讼案件。1954年4月中旬,随着普选结束而撤销。同年1月,为了方便群众诉讼,在珊溪设第一巡回人民法庭,受理珊溪、峃口、黄坦3区刑事、民事案件;在南田设第二巡回人民法庭,受理南田、西坑2区刑事、民事案件。1955年5月,第一巡回人民法庭转为珊溪人民法庭,第二巡回人民法庭创造条件待转。同年下半年,两庭*集中法院搞审判和参加肃反学习,两庭审判工作停顿。1957年11月,恢复珊溪、南田两个人民法庭。

1958年10月,县人民法院随县撤销,设瑞安县文成人民法庭,配*3人。1961年10月1日,恢复文成县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和民事审判庭。1962年1月9日,建立南田(西坑)、珊溪(峃口)两个人民法庭。“*”开始,司法机关受冲击,陷于瘫痪。1968年4月由中国人民解放军6517部队实行军管。1969年1月由县革委会人民保卫组取代。1973年3月,恢复县人民法院,设刑事和民事审判庭及珊溪、南田、西坑、峃口、玉壶、黄坦6个人民法庭。1980年10月,增设大峃人民法庭。1981年5月,增设大峃镇人民法庭。同年6月增设经济审判庭。1983年8月,增设办公室。1988年9月,增设执行庭。1989年,大峃镇人民法庭与大峃人民法庭合并称为大峃人民法庭。;1990年增设行政庭、政工科、告申庭;1994年11月增设调研室;1996年6月,建立司法警察大队,1999年6月政工科改为政治处;2000年3月增设纪检室;2000年4月建立执法服务中心,2000年10月撤销告诉申诉庭,设立案庭、审判监督庭。2001年4月,增设监察室,2001年,撤销大峃、黄坦、西坑、峃口人民法庭,保留南田、珊溪、玉壶人民法庭。2006年,南田、珊溪、玉壶人民法庭升为副科级单位。2009年3月,执法服务中心更改为审判服务中心。2010年8月,增设执行实施科与执行监督科。

3、主要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由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及上级法院指定由县法院审理的各类案件;

2.指导、监督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

3.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4.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5.负责法院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审判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

6.领导县法院的监察工作;

7.管理法院的有关经费、物资装备;

8.在审理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9.承办其他应由法院负责的工作。

4、内设机构

一、立案庭:审查民事、行政案件的起诉,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案件,决定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审查刑事自诉案件的起诉,决定立案或者裁定驳回;对刑事公诉案件进行立案登记;计算并通知原告预交受理费;诉前的财产保全裁定;负责对信访接待。

二、刑事审判庭:依法审理辖区内各类第一审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及上级法院指定审理的刑事案件。

三、民事审判第一庭:依法审理辖区内婚姻、家庭、人身权利、房地产及相关合同等纠纷案件和相关的涉外、涉侨、涉港澳台案件;负责对人民法庭的相关业务指导,提出有关司法建议。

四、民事审判第二庭:依法审理辖区内各类合同纠纷、证券、票据、公司、期货案件;企业破产案件;指导人民法庭的相关审判工作;提出有关司法建议。

五、行政审判庭:依法受理辖区内当事人不服本县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决定和不服有关部门行政复议决定的一审行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

六、审判监督庭:审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的案件;审判上级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

人民法庭:依法审判由人民法庭管辖的民商案件,指导人民调解。

七、执行局:统一管理全院执行工作;领导和协调本院执行庭、执行实施科和执行监督科工作。

八、执行庭:负责执行异议、主体追加变更、分配异议、仲裁和公证文书不予执行等事项的审查;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九、执行实施科:承办本院审结的一审民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判,以及民商仲裁、委托、的执行案件;办理执行标的物移交评估和拍卖有关事宜;接待和协助外地法院执行;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十、执行监督科:审理异议之诉案件;监督全院的执行工作,审查纠正违法或不当执行行为;接待、审查、处理涉执行的来信来访;负责业务培训,办理边控、出省执行、委托执行事宜;负责异议之诉案件信息输录和执行网络管理;负责调研、总结经验、宣传、会议以及执行局文秘工作;办理其他事项。

5、人民法庭

珊溪法庭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珊溪镇滨江路;邮政编码:325304;电话:0577-67731152。

玉壶法庭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玉壶镇底村;邮政编码:325311;电话:577-67791061。

南田法庭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南田镇南田村;邮政编码:325308;电话:0577-67761055。

6、所获荣誉

2009年以来,文成法院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被省委省*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被省高院授予全省阳光司法优秀法院,党总支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2012年,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全市法院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