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份子钱
所谓“出租车份子钱”,就是出租车司机上缴给出租车公司的承包费用,既是前者的主要运营成本,又是后者的主要收入来源。据2013年发改委提供的数据,,北京共有6.6万辆出租车,由双班车和单班车组成。其中单班车每月的份儿钱为5175元,双班车为8280元。按照单、双班车6:4的比例,全市出租车每月上缴的份儿钱为4亿余元。北京出租车调价听证方案2013年5月公布,其中未涉及对出租车公司份儿钱的调整。
中文名:出租车份子钱
简介:出租车司机交给管理费税费等费用
算法:出租公司单车月均利润
利润率:利润额500元÷收入6417元=0.078
1、简介
出租车份子钱
出租车份子钱,即出租车司机按月交给出租车管理公司的运营管理费、税费等众多费用。
出租车公司因为种种原因得到了极为稀缺的牌照资源即所谓“出租车专营权”之后,就对承租司机收一个高价“份子钱”。尽管市场上有众多的承租人看起来构成充分竞争市场,但因为源头的扭曲未得到纠正,使得承租人实际上陷于穷困的境地。一个“的哥”如果要获得平均收入,一天却需要工作10-12个小时,还不能发生任何事故,其本质就是“的哥”收入低于人均水准。
而作为出租车营运最大的成本,出租车公司收的份子钱,也是的哥们身上最沉重的担子。
2、相关政策
交通运输部、人社部、全总“出拳”规范出租车行业
2012年2月27日,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联合宣布从2012年3月起开展为期两年的“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全国各地将逐步推行出租汽车企业员工制经营模式,代替承包挂靠制;同时还将普遍开展以车辆承包费用(即“份儿钱”)、社会保险、劳动收入、休息休假等为主要内容的工资集体协商。
北京公布出租车调价听证方案没有涉及份子钱
北京公布出租车调价听证方案没有涉及份子钱
2013年北京出租车调价听证方案2013年5月公布,其中未涉及对出租车公司份儿钱的调整。对此,北京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正抓紧研究相关问题,并将于近日出台相关政策。
辽宁拟规定逐步取消出租车份子钱
2015年1月14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在沈阳举行,《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第三次审议稿)》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草案第三次审议稿在此前第二次审议稿的基础上,就完善既有出租汽车经营权的配置等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见。
在既有出租汽车经营权今后的配置问题上,草案第三次审议稿中增加了一条,即“市、县人民*应当明确本辖区既有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经营权发展目标以及政策措施,逐步实现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经营权无偿有限期使用。”同时,还增加规定“尚未实行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经营权有偿使用的市、县,不得新出台有偿使用政策。”
同时,条例拟规定,擅自转让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经营权的行为,处二万元罚款。
此外,第二次审议稿中的条款,“新增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经营权实行无偿有限期使用制度,具体使用期限由市人民*确定”,“无偿取得的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经营权不得转让”等内容得以保留。
草案第二次审议中,组成人员提出,合乘可提高出租汽车利用效率,体现节能环保,应当鼓励。在此次三审中,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建议合乘某种程度上会侵害首位乘客的权益,因此不宜出现鼓励性规定,但也不完全否定,仅在立法层面从维护首位乘客权益角度,规定“禁止未经乘客同意确认,招揽他人合乘”。
3、基本算法
出租公司单车月均利润500元
企业每车利润额:16300元×3%=489元(约500元)
企业利润率:出租车公司收入额98%来自份儿钱,计算时,将其暂视为全部收入。北京共有6.6万辆出租车,单、双班比例为6∶4
单班车数量:66000×0.6=39600辆;双班车数量:66000×0.4=26400辆
公司总收入:单班车份儿钱5175元×39600辆+双班车份儿钱8280元×26400辆=42352万元
平均每辆车收入:42352万元÷66000辆=6417元
利润率:利润额500元÷收入6417元=0.078(约为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