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评价
由于财政支出项目繁多,而且性质各异,*不同项目必须采取不同的评价方法。
中文名:财政评价
英文名:Financialevaluation
实质:财政效益分析
相关概念:财政支出;财政回报;财政监督;财政管理
1、成本—效益分析法
成本—效益分析法,又称成本—收入分析法,最早产生于美国《1936年防洪法案》,目前在许多国家的**、地方*及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间广泛应用。这种方法是将一定时期内项目的总成本与总效益进行对比分析,更多地用于公共支出决策程序中。它通过多个预选方案进行成本—效益分析,根据对边际社会效益和边际社会成本的对比,选择最优的支出方案。例如,*有建造一座体育馆、建设一条公路和建设一所中学3个方案,由于其效果不同,投资额也不同,因而通常认为不可比,而成本—效益分析法就试图通过项目的成本计算,由不可比转向可比,从而为决策部门提供一个量化的评估结果。这一方法的要求是:必须将项目的收益(包括内部收益和外部收益)全部量化,同时也将成本(包括内部成本和外部成本)全部量化,然后再比较其效果。
财政评价
该分析法是将项目的受益收入与支出成本、经营成本相对比,用净收入和收入成本率来评价项目经济效益的一种方法,适用于项目发生的收益能用货币计量的情况。
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进行评估时要注意以下两点:(1)对折现率r的选择,应采用社会折现率。这种折现率值一般比私人企业的投资收益率要高。这是因为社会折现率是从国家宏观经济角度,对其投资所应达到的收益率标准,它不但要考虑该项投资在当代的收益,还要考虑下一代人的获益,即使不考虑下一代的因素,私营部门也往往较为短视,因而将投资的收益率估计过低;公共支出项目往往会带来外部效应,这种外部效应也要纳入项目效益之中。(2)对公共项目的投入、产出物的价格应采用影子价格,所谓影子价格是指当社会经济处于某种状态下,能够反映社会劳动消耗、资源稀缺程度和最终产品需求情况的价格。将影子价格应用于公共支出项目评价中,有利于促使资源配置向优化的方向发展.
成本—效益分析法可以广泛应用于成本和收益都能准确计量的项目的评价,如公共工程项目等,但其局限性也显而易见,即不能应用于成本和收益无法用货币计量的以社会效益为主的支出项目的评价。
2、最低成本法
最低成本法,又称最低费用选择法。这种评价方法与成本—效益分析法的主要区别是不用货币单位计量备选项目的社会效益,只计算项目的有形成本,并以成本最低作为择优的标准。因而,最低成本法适用于评价那些成本易于计算而效益不易计量的支出项目。运用最低成本法来选择支出项目,其基本原理与成本-效益分析法大体相同,只是由于免去计算支出效益和无形成本的麻烦,操作程序要简化得多。首先是根据已确定的建设目标提出几种备选方案;其次是分别计算各种备选方案的有形费用,如果是多年持续的支出项目,还要采取贴现法折算出“费用流”的现值;最后是按费用的高低排列顺序,供决策者选择。
最低成本法多用于教育、卫生、文化以及政治、军事等支出项目。
3、评价指标体系设置的基本原则
财政支出效益必须通过评价指标予以体现,科学、完整的评价指标体系是取得正确的评价结果的先决条件,因而在指标体系的设计上应体现完整性、科学性及易操作性等特点。
一般而言,在评价指标体系的设置上要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经济性(economy)、效率性(efficiency)和有效性(effectiveness)兼顾的原则,即所谓“3E原则”。“3E原则”是为许多西方国家的实践所证实了的财政支出评价的有效原则,应当结合我国的实际充分借鉴这一原则,使我国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一开始就有一个正确的方向和一个高的起点。(2)针对性与兼容性相结合的原则。评价指标的设置是对财政支出管理关注重点的直接体现,为此,指标设置的选取必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但又要注意指标选取的兼容性,也就是把握好共性与个性指标的衔接问题。
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和相衔接的原则。定性分析就是对财政支出效益做出判断,而定量分析则是判断的客观依据,定量分析可以使定性分析更加准确、层次分明,因此,在评价工作中应当高度重视定量分析,力求定性分析以定量分析为依据,使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合理、准确。但是,如上所述,财政支出项目执行的结果,有的不能用量化标准进行衡量,或者量化指标难以明确显示效益的状况及其程度,如公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等,对这类支出项目不必勉强依靠定量分析,主要是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做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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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需要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从一项评价工作开展来看,指标设置越细,评价结果越趋于合理,但由于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如有些数据无法取得,有些数据受时间限制无法完成等,所以设置具体评价指标以及选取指标的数量还要考虑现实性及可操作性。
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由于财政支出效益评价的复杂性,财政支出评价指标的设置必须遵从*的宏观性方案以及部门既定的工作目标,一个单独的评价指标应该与具体目标的实现相联系,而且通常每个工作目标都应该有相应的评价指标。根据前面所讲的财政支出效益的内涵和范围,可以考虑设计支出规模、支出结构、项目及部门(单位)效益四个指标体系。在实践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建立相应的子指标体系。
4、评价指标体系
规模效益指标体系:财政支出(分类别支出)占GDP的比重=当期财政支出(分类别支出)/当期GDP×100%;财政支出(分类别支出)贡献率=当期GDP的增加值/当期财政支出(分类别支出)总额×100%;财政支出(分类别支出)公共物品产出率=当期公共产品总额/当期财政支出(分类别支出)×100%。
结构效益指标体系:本级财政支出占本区域财政支出的比重=当期本级财政支出总额/当期本区域财政支出总额×100%;各类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当期某类支出总额/当期财政总支出×100%;各项目支出类别的比重=当期某项目支出总额/当期类别支出总额×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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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项目效益指标体系:支出项目的成本收益率=期间支出项目的经济收益/期间项目支出总额×100%;财政资源使用成果率=财政支出项目成果/财政项目支出总额×100%。这两个指标仅提供了一种思路,在具体的指标设计中,还需综合考虑多重因素的影响,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生态环境的保护、社会收入公平分配、区域性经济发展战略等,针对不同支出项目设立相应的评价指标。与此同时,还要找出各有关支出项目的外源性制约因素,以期能提供财政支出效益最大化的模式,建立起科学的支出项目评价指标子系统。
公共部门(单位)效益指标体系:履行职能的标准成本率=履行某项职能的实际成本/履行某项职能的标准成本×100%;政策目标(计划)完成率=政策目标(计划)数量/政策目标(计划)完成数量×100%。对公共部门(单位)的评价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工作,无论是行政管理成本的高低还是政策目标(计划)的完成情况,其影响因素多种多样,且具有不确定性。“标准成本”的制定也只能是一个大致的状况,因而要进行准确的评价,其难度是相当大的。
5、评价体系相关事项
对折现率r的选择,应采用社会折现率。这种折现率值一般比私人企业的投资收益率要高。这是因为社会折现率是从国家宏观经济角度,对其投资所应达到的收益率标准,它不但要考虑该项投资在当代的收益,还要考虑下一代人的获益,即使不考虑下一代的因素,私营部门也往往较为短视,因而将投资的收益率估计过低;公共支出项目往往会带来外部效应,这种外部效应也要纳入项目效益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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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共项目的投入、产出物的价格应采用影子价格,所谓影子价格是指当社会经济处于某种状态下,能够反映社会劳动消耗、资源稀缺程度和最终产品需求情况的价格。将影子价格应用于公共支出项目评价中,有利于促使资源配置向优化的方向发展。成本—效益分析法可以广泛应用于成本和收益都能准确计量的项目的评价,如公共工程项目等,但其局限性也显而易见,即不能应用于成本和收益无法用货币计量的以社会效益为主的支出项目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