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灵
*失效也称*失灵,指*为弥补市场失灵而对经济、社会生活进行干预的过程中,由于*行为自身的局限性和其他客观因素的制约而产生的新的缺陷,进而无法使社会资源配置效率达到最佳的情景。 关于*失效,萨缪尔森将其定义为:“当*政策或集体行动所采取的手段不能改善经济效率或道德上可接受的收入分配时,*失效便产生了。”查尔斯·沃尔夫从非市场缺陷的角度分析了*失效,他认为由*组织的内在缺陷及*供给与需要的特点所决定的*活动的高成本、低效率和分配不公平,就是*失效。
1、产生背景
亚当·斯密《国富论》中论述了追求自利益的个人被“看不见的手”引导着,不自觉地增进了整个社会的福利,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是一致的,市场在“无形的手”的调节下运行顺畅,*做好“守夜人”的工作就足够了。随后几乎所有的古典经济学家和新古典经济学家都力图使他的理论精确化、规范化。但从西方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来看,仅靠市场的力量无法解决公共物品、外部性、垄断和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周期性的经济危机导致经济效率和社会福利损失表明市场失灵了。1929~1933年世界性经济危机爆发了,凯恩斯主义应运而生。二战后西方国家广泛采取凯恩斯主义干预政策的确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市场失灵,国家干预政策从此成了西方国家重要经济政策,用来克服市场失灵,恢复市场的功能,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即由于“市场失灵”的存在,才有*干预调节的必要性。
国富论
但是,*也不是万能的。在力图弥补市场失灵的过程中,*干预行为本身局限性导致另一种非市场失灵——*失灵,即*采取的立法司法、行政管理及经济等各种手段,在实施过程中出现各种事与愿违的问题和结果,如干预不足或干预过度等,并最终不可避免地导致经济效率和社会福利的损失。战后凯恩斯主义*干预政策在西方盛行二十余年,带来了*规模膨胀过度、巨额财政赤字、寻租、交易成本增大、社会经济效率低下等问题。上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的滞胀是*失灵的典型现象。在这一背景下,西方学者在分析*与市场的关系问题时,改变了重视市场失灵而忽视*失灵的局面。
2、概念解释
*失灵又称*失败或*缺陷,为英文Govermentfailure一词的中文译文。另外英文中还有NonmarketFailure一词,中文译为非市场失灵或非市场失败或非市场缺陷,在有关*失灵理论中几乎是与前者等同的概念。中国国内的学者一般认为是萨缪尔逊提出的。对于后一个概念,一般认为是由政策学者查尔斯·沃尔夫提出的。
*失灵的提出是有一个发展过程的。一般认为,*失灵是*在克服市场失灵或是市场缺陷的过程中所产生的。现代的市场经济是一种混合经济,用查尔斯·沃尔夫的话说“不是纯粹在市场与*之间的选择,而是经常在两者的不同结合间的选择,以及资源配置的各种方式的不同程度上选择”,或者用韦默和维宁的话说“每个社会都通过个人选择与集体选择的某种组合来生产和分配物品”。也就是说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总是要发挥其作用。
丁煌认为“所谓`*的失败',是指国家或*的活动并不总像应该的那样‘有效’,或像理论上所说的能够做到的那样‘有效’”,而唐兴霖也认为“*失败是指个人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在现代代议制*政治中得不到很好满足,公共部门在提供公共物品时趋向于浪费和滥用资源,致使公共支出成本规模过大或者效率降低,预算上出现偏差,*活动并不总像应该的那样或像理论上所说能够做到的那样`有效'”。胡宇则认为“*失灵是产生于经济学的一个概念,是指*的经济调节措施在许多方面不理想,*发挥不了预定的经济调节作用”。
3、*失效的表现
*决策失效
*主要是通过*决策(即制定和实施公共政策)的方式去弥补市场的缺陷,因此,*失效通常表现为*决策的失效。它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决策没有达到预期的社会公共目标;第二,*决策虽然达到了预期的社会公共目标,但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大于受益;第三,*决策虽然达到了预期的社会公共目标,而且收益也大于成本,但带来了严重的负面效应。
*机构和公共预算的扩张
公共选择学者尼斯卡宁认为官僚主义导致*扩张,他把薪水、公务津贴、权力、声誉、机构的收益以及管理的便利性看作官僚效用函数中几个重要变量来理解,从而得出*机构有自身增长的结论。布坎南也指出,由于*官员也是个人利益最大化者,他们总是希望不断扩大机构规模,增加其层次,以相应地提高其机构的级别和个人待遇,结果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社会福利减少。
*在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中,由于特殊利益集团以及“财政幻觉”的存在,使官僚机构、立法机构和特殊利益集团形成“铁三角”(Irontriangle)的关系,公共物品评估困难,尤其是正处于新旧*的改革和过渡时期的中国。针对不同的利益结构和经济行为,必然会呈现公共行动费用的分散性、利益分配的集中性以及*机构的扩张性。英国学者帕金森在《帕金森定律—或对进步的追求》中早就指出,由于官僚主义者有喜欢无事忙和扩大下属机构,从而抬高自己身份的毛病,致使行政机构总是按照一定的速度向上增长。这样就会造成预算约束的软化,使公共预算呈现增长的趋势,而忽视社会公共价值的存在。
市场还是*
公共物品供给的低效率
由于缺乏竞争和追求利润的动机,利润的作用变得非常虚幻,以至于在公共机构就会产生X—低效率(表示浪费掉资源的机会成本和以过度报偿给要素投入形式的租金转移的结合)。垄断使得公众的群体效应失去作用,即使公共机构在低效率操作下运转也能生存下去,因为*垄断公共物品的供应,消费者就不可能通过选择另外供应者以表示其不满,只能预期一种新制度的安排与供给。
*的寻租活动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一切由于行政权力干预市场经济活动造成不平等竞争环境而产生的收入都称为“租金”,而对这部分利益的寻求与窃取行为则称为寻租活动。如果*行为主要限于保护个*利、人身与财产安全以及确保自愿签订的私人合同的实施,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将能保证市场中所出现的任何租金随着各类企业的竞争性加入而消失。我国由于处于特殊的历史时期,政治*和经济*中传统和现代的因素交替运行,致使官场经济中权力的货币化、市场化以及广泛寻租机会的存在,以权寻租的官场经济带着重商主义时代的色彩才应运而生。因为“奉公守法的回报率越低,代理人为寻租者提供的权力服务供给量就越大”。
4、*失效的原因
人类的行为受到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诸多因素影响,如果仅局限在经济领域内对*失灵进行思考,很难得出正确的结论和解决办法。公共政策牵涉面广、制约因素多,*在制定、实施公共政策过程中可能偏离公众目标,造成*失灵。
(一)*部门之间缺乏竞争
*对经济领域的干预行为与市场中的经济行为之间有一个本质的区别,即利润概念在*部门中是不存在的。市场中的企业在提供某项产品或服务时存在激烈的竞争,为了在竞争中求生存,它必须关注其本身的利润水平,将生产成本压缩到最低限度。这一点是企业的一条行为法则和约束机制。与此相对照,*部门是一个独占性的主体,在社会中不存在竞争对象,*为弥补市场经济不足而采取的行动也就没有必要用利润标准来衡量。其结果是施加于企业经理身上的利润约束机制对*活动不起作用,*没有降低活动成本的压力,从而使社会支付的成本超出了社会本应支付的成本。而且,*中的官僚与市场中的“经济人”一样是个人效用最大化者,在缺乏如利润约束之类机制的限制下,*公职人员将最有可能追求个人最大化利益。因此,*虽抱着弥补市场缺陷的初衷,而实际上往往干下很多更糟糕的事,从而导致*失效。
(二)*干预缺乏完全准确的信息
*干预的合理性与正确性必须以信息的完备性与准确性为前提。然而,在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基础的现代经济中,*不可能充分了解经常变化的经济生活,也不可能对要调控的行业以及自己作出的调控决策进行充分的经济分析与论证。因此,*任何干预经济的良好愿望与理性都具有一定盲目性,以此为基础作出的调控决策难免出现失效的情况。此外,即便*获得了信息,也未必就是真实有用的。在约束机制失衡的情况下,基层单位就会根据其需要任意地扩大或缩小这些数字。比如,我国各个时期出现的说假话、“浮夸风”现象,造成大量经济信息失真,给*决策带来困难。再比如,近年来“诸侯经济”、隐瞒经济数字的反向“浮夸风”,同样造成*决策失灵。经济发达的企业和地区隐瞒经济数字可以把经济效益留归自己;经济落后的企业和地区隐瞒经济数字,可以多得国家补助。
(三)*干预活动的时滞性
*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取决于所要干预的客观经济形势,当客观经济形势发生急剧变化后,势必要求*的干预行为乃至*自身的组织结构和权力结构也要发生相应的变化,进行更新和转换职能。但是,*机构的自我扩张行为只能使机构扩大和人员增加,其结构变化对经济结构的变化敏感性差,缺乏弹性,它往往滞后于现实经济的变化。由此可见,*干预过程中种种非线形、多变量的经济社会变化和各种突发事件的出现,会阻碍*贯彻既定政策,达不到预期目标,使*干预滞后或出现政策的时滞效应,同样会导致*失效。
(四)对*行为缺乏合理的规则约束和有效的监督
*决策者是人而不是神。既然是人,他与企业决策者就没有本质区别,同样要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而企业决策者由于受多种制度规则制约,决策行为可能更规范和谨慎,而*官员所受的约束比企业家少,因此,更容易出现决策失误,从而导致*干预失灵。我国正处于*初级阶段,制定政策的决策过于集中且无规则可循,决策往往取决于决策者对经济的主观评价,难以切合实际,而且现行政治规则难以约束少数当权者的利己主义,进而导致了不同程度的“*失败”。
在一个*社会中,*必须服从选民及其代表的政治监督,包括立法机关等对*的监督。从理论上讲,监督的效力取决于监督者对被监督者的独立性和监督者获取有关被监督对象的信息的能力。撇开前者不谈,在现实的监督过程中,监督者所得到的信息往往由被监督部门——*提供和发布。在公共产品生产缺乏竞争的情况下,将没有客观的标准来检验监督部门所获信息的可靠性。因此,*在缺乏有力监督的前提下,其政策和行为或直接或间接地有利于自身的利益,而不是体现真正的公共利益,导致“*失败”。
5、*失效的治理对策
(一)确立*干预原则
为了减轻或避免*失效,必须确定*干预或调控经济的宗旨。对此,可以借鉴世界银行在1991年以*和市场关系为主题的世界发展报告中提出的所谓“友善于市场的发展战略”。这一战略提出:“经济理论和实际经济都表明,干预只有在对市场能产生‘友善’作用的情况下才可能是有益的。”而对市场‘友善’的干预应遵循三个原则:
(1)不作主动干预,除非干预能产生更明显的良好效果,否则就让市场自行运转;
(2)把干预持续地置于国际和国内市场的制约之下,确保干预不致造成相关价格的过度扭曲,如果市场显示出干预有误,则应取消干预;
(3)公开干预,使干预简单明了,把干预置于制度的规范约束下,而不是由某些个人、官员的好恶或判断来左右。
(二)大力推行电子*
我国正在大力推行的电子*是一项克服公共决策失误、实现*决策优化的重大举措。电子*是指运用信息及通信技术打破行政机关的组织界限,建构一个面向*机构、企业及社会公众的电子化的虚拟机关。它借助信息技术改变了*决策的条件和状态,深刻影响着*决策的过程,对*决策理念、程序、机构和范围等产生了重大的冲击,在提高决策质量和水平方面显示了其比较优势,是对传统*决策模式的再造,是*决策优化的理想选择。
*管制职能
2.*决策观念转向服务型。电子*的实施,必然使*决策观念发生重大变化,服务观念将是*决策观的必然选择。电子*将使为公民服务、为社会服务、为国家服务,成为*决策的主要目标;而效率与效益,将是*决策的价值取向。在我国现阶段,就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判断*决策的标准,用“人民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决策的尺度,这些都体现了为民服务的思想。
3.电子*的实施使大量共享信息流通于互联网,并且信息不会因为传播渠道障碍而失真,使信息占有上的不对称现象大量减少,由此决定了*职能范围要适当收缩,即*因信息不对称而具有的协调作用要减小,某些权力要归还于社会。这种行政权向社会的回归集中表现为*决策权的回归,即某些原本由*决策的领域或事项交由社会、公众自己管理、自己决策。*决策范围的缩小使*决策机构有限的资源得到更加合理的配置,*可以更有效率地行使对社会的宏观决策管理,从而使*决策得到优化。
4.*决策组织网络化。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决策机构完成与过去同样的工作量所需人员大为减少,组织更加精干高效,从而限制了*决策机构的膨胀,提高了决策质量,减少了决策失效现象的发生。
5.*决策过程公开化、*化。电子*最大限度地完善了监督机制,限制了暗箱操作带来寻租的可能,减少了权力滥用的现象,使*决策的透明度得以提高,决策的*化得以实现。
(三)在公共机构中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垄断的非理性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没有任何逻辑理由证明公共服务必须由*官僚机构来替代”。所以我们应该像尼斯卡宁建议的那样,在*各个官僚部门之间引入竞争,这样既可以提高*提供物品和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又可以控制*机构和预算规模的扩大。2O世纪9O年代以来,美国陆续将一部分*内部的环保、卫生、保安等工作出租给私营部门管理;英国甚至设立了一座私人*来从事犯人的监管和改造工作。
中国经过50多年特别是近20多年改革开放的积累,从根本上结束了短缺经济时代,在我国目前公众服务需求增加而*资源投入有限的矛盾状态下,国家不应该再象过去那样把各行政部门的活动范围规定得死死的,只要打破公共物品生产的垄断,在*机构内部建立起竞争机制,就可以消除*低效率的最大障碍。例如,可以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机构来提供相同的公共物品或服务,使这些机构之间展开竞争而增进效率(城市供水系统、公交系统就可以采用这种办法)。又如,可以把某些公共物品的生产(如*投资的高速公路)承包给私人生产者。还有,当一个国家大,人口多,事务多,可以在不同地区设立相同的机构展开竞争,也就是说,,加强地方*之间的竞争。
(四)加强*法治、规则及监督制度建设。使*行为法治化
公共选择理论强调立宪改革,注重宪法、法律、规则的建设尤其是公共决策规则的改革。为此,布坎南指出:“要改进政治,有必要改进或改革规则,改进或改革作政治游戏的构架⋯一场游戏由它的规则限定,而一场较佳的游戏只产生于改变规则。”过去我们的着重点是放在道德高尚的领导者的培养和选择上,出了问题就把责任推给当事人,完全忽略当事人所接受的规则是否有效。现在,我们的着眼点应放在规则上,放在各种法律规范的制定和完善上。若此,道德高尚的官员可以如鱼得水,道德低下者亦无机可乘。因此,我们在大力加强*法制建设的过程中,尤其要注意把行政决策行为、执行行为、监督行为纳入到法制化的轨道中去,并通过制订各种科学严密的行政规则、市场规则、社会规则来保证*行为的合法化和高效率。
6、分析评价
市场失灵的存在是国家干预的前提,但有些市场失灵是*干预难以修补的,勉强干预势必“*失灵”。这倒不如通过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来克服这些缺陷。*干预从本质讲也是一种经济行为,只有当其收益高于成本时才是合理的。*的规模、职能应严格限制在经济合理的范围内。
市场*相互促进
*失灵问题由来已久,对其所进行的研究可能在更早的文献中已经出现过,甚至在与亚当·斯密同时代的学者也可能曾做过相关的阐述,只是没有人对其进行系统的研究。到上世纪70年代,随着西方社会滞胀现象的出现,*失灵开始凸显为西方经济学和政治学研究的焦点问题,相关的理论研究也开始系统化并且日渐成熟起来。诸多公共选择和公共政策学者及部分发展经济学家在这一领域中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们的研究各有其独到之处,但不可否认也存在一些问题,受到学界的诟病。批评主要集中于他们所采用的方法论方面,认为个体主义方法论本身就具有较大的局限性,过于简单化,有还原论的嫌疑。尤其是公共选择和公共政策学者,他们采用的“经济人”假设对*失灵虽有较强的解释力,但却难以与事实完全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