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礼仪
人生礼仪是一个人一生中在不同年龄阶段所举行的仪式。人生礼仪又称生命礼仪,国际上称作”通过礼仪”。传统的贯穿人生的礼仪主要有诞生礼、冠笄礼、婚嫁礼、丧葬祭礼等,传统礼仪不仅存在于人际交往中,也存在于家庭、家族和一个人的个人经历中,且贯穿于人生历程,几乎每个人都需经历的礼仪就是人生礼仪。
中文名:人生礼仪
属性:一种世俗仪式
礼仪:一种交流的媒介
相关:《人心与人生》
1、基本信息
人是社会的人,个人与群体的关系之中起着重要的连接与沟通作用,个人以不同的身份、角色进入社会,都是通过人生之中的各种礼仪实现的。
礼仪是一种象征,一种认同,也“是一种交流的媒介”。人是社会中的人,群体与社会正是通过这种礼仪对新的成员予以接纳与承认。如梁漱溟先生所讲:“礼的要义,礼的真意,就是在社会人生各种节目上要沉着、郑重、认真其事,而莫轻浮随便苟且出之。”(梁漱溟:《人心与人生》,学林出版社,1984)在人生的历程中,每个人所经历过的最重要的礼仪包括诞生礼、成年礼、婚礼、寿礼与丧礼。出生时的祝贺鞭炮标志着新生命的诞生,而丧礼上的丧钟则是生命的终结。
2、分类
人生仪礼是指人在一生中几个重要环节上所经过的具有一定仪式的行为过程,主要包括诞生礼、成年礼、婚礼和葬礼。它是一种世俗仪式,一般又称为“通过仪式”,也就是帮助个人通过种种生命过程中的“关口”,使之在自己的心理上以及与他人的关系上能顺利达成。而人生所经历的四大礼仪——诞生、成年、婚嫁、丧葬,莫不与作为人类社会生活重要组成部分的衣着装扮有着或多或少、或隐或显、或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头饰是构成妇女服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往往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标志之一。
人生礼仪
诞生礼
诞生礼居于人生四大礼仪之首,是人从所谓“彼世”到达“此世”时必须举行的一种仪礼。它作为人类社会生活的重要内容,涉及到许多文化现象。几乎每一个民族都传承着一套与妇女产子、婴儿的新生息息相关的民俗事象和礼仪规范。一个婴儿刚一出生,还仅仅是一种生物意义上的存在,只有通过为他举行的诞生仪礼,他才获得在社会中的地位,被社会承认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这似乎是一种势在必行的做法。比如,汉族民俗中就有为初生婴儿剪胎发及与此相关的“三朝礼”、“满月礼”和处理胎发的一些仪式,并且“三朝礼是人生礼仪中,表示小孩脱离孕期残余,正式进入婴儿期的标志”。由此可见头发对于初生婴儿的重要意义。
婚礼
相亲:是媒人撮合的,媒人出面,约定个合适的时间、地点,男女双方见见面;是恋爱的,也得找个“媒人”,也得过这一关,目的是让双方的亲友参加看一看,帮助参谋参谋、把把关。同往的亲友,俗称“代眼的”。
婚礼
订婚:如果男女当事人及亲友团没有反对意见了,由媒人代表男方向女方表达求婚之意,女方如果同意,婚事就这样定下来了。订婚后就不能反悔,悔婚在当地是件很受舆论谴责的事。
盼家:也叫攀家、看家或“看地场”。未来的媳妇由媒人陪同,第一次正式拜会公婆。这天婆家对未来媳妇及媒人的款待极为隆重,亲朋好友欢聚一堂,筵席也是倾其所有,尽量丰盛。未来的媳妇参加女宴,女宴一般不喝酒;男宴则极尽劝酒之能事,力争气氛热闹。媳妇回去时,婆婆要赠送衣料等物品,叫“留念想”。
择好日:又叫挑吉日。找会择日子的人按照准新郎、准新娘的生辰八字选择结婚的日子。人们相信结婚的日子好,婚后的日子就能过得好,所以相当重视吉日的选择。没有合适的好日,宁肯推迟婚期也不草草行事。遇到急于结婚而又没有合适好日子的,可以在春节那天结婚,叫“赖司日”,因为那天普天同庆,大地回春,就会赖上好运气。择好日是男方的工作,但得派员前去征求女方的意见。如果女方不同意,就得另行选择,直到女方同意为止。
下彩礼:又叫“递红”或送聘礼。结婚日子定下来以后,准新郎由媒人陪同到女方家下聘礼。聘礼有现金、衣服、被面等。数量随时代经济情况不断变化。
搬箱:结婚的前三天,男方的兄弟到女方家把嫁妆搬回来。或用小车推、或用拖拉机、轿车拉,都要极为小心。箱子、被褥、喜饼、大镜子、茶具等东西要确保完整,损坏了不吉利。搬回来的嫁妆,直接送入新房摆放。
3、代表典籍
《仪礼》是现存最早的关于礼仪的典籍。汉武帝建元五年(公元前136年),初置五经博士,《仪礼》即居其一。入唐,有"九经";至宋,有《十三经》;《仪礼》均在其中,是为儒家经邦治国的煌煌大典之一,对中国文化的影响非常深远。
《仪礼》在"三礼"中,成书最早,而且首先取得经的地位,是礼的本经。《仪礼》本名《礼》。《汉书·景十三王传》:"献王所得书皆先秦古文旧书,《周官》、《尚书》、《礼》、《礼记》、《孟子》、《老子》之属,皆经传说记,七十子之徒所论。"其中的《礼》,就是指《仪礼》。《汉书·艺文志》也只称"《礼》",不称"《仪礼》"。汉人还每每有把《仪礼》称为《礼记》的,如《史记·孔子世家》说"故《书传》、《礼记》自孔氏出",此处的《礼记》,指的就是《仪礼》。《后汉书·卢植传》也称《仪礼》为《礼记》。此外,郭璞注《尔雅》称引《仪礼》文学,屡屡称之为《礼记》,这可能是《仪礼》的经文之后大多附有"记"的缘故。何休《公羊》注在引用《仪礼》经文或记时,则每每混称,而不加区别。据清儒段玉裁考证,汉代《礼》十七篇的标题前,并没有"仪"字。东晋元帝时,荀崧奏请置《仪礼》博士,才开始有《仪礼》之名,但尚未成为通称。如唐人张参《五经文学》引《仪礼》文字很多,但都只说"见《礼经》"。唐文宗开成年间石刻九经,《礼经》用《仪礼》之名,于是成为通称,沿用至今。但《礼经》之名也依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