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等工作调整
关于进一步调整2020年国家共建高水平大学公共研究生项目和部分对外合作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0年2月20日,中国奖学金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国家2020年公派留学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根据疫情发展的新形势,结合国内高校开放时间、外国学位学生入学时间等实际情况,经调查,中国奖学金委员会决定进一步调整2020年国家高水平大学公共研究生项目和部分对外合作项目的工作安排。我们特此通知您如下:
一.时机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共研究生项目博士生联合培养工作安排将再延长一个月。调整后,在线注册时间为5月15日至6月10日。受理单位提交材料的时间为6月19日前。录取结果将于八月公布。
本次调整涉及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共研究生项目“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和部分“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现有合作渠道”(详见附件1)。
2.由于录取时间限制,国家新建高水平大学公共研究生项目博士生工作安排不再调整。在线注册将于4月10日至30日进行。受理单位将于5月12日前提交材料,录取结果将于6月下旬公布。
3.部分对外合作项目的工作安排将同时调整(详见附件2)。调整后,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5日至6月10日,受理单位提交材料的时间为6月19日之前,录取结果将于8月份公布。
4.上述项目录取人员的出国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在网上申请前与邀请人沟通,以避免因入学时间延迟而导致录取通知书/邀请函自动失效的情况。
2.根据学校和学生的实际情况,申请材料应灵活简化。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博士生联合培养的内部评估和推荐工作,内部专家评估意见表可使用电子签名。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可由薛鑫网的“教育部学历电子登记表”或档案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代替。成绩单复印件可以由档案馆、教务处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代替。
3.如果其他国家派遣的留学项目的工作安排有任何调整,将及时在国家留学网站上发布。
请接受单位,评选单位据此开展工作,我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1.2020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共研究生项目调度渠道清单(请点击参考)
2.进一步调整工作安排的对外合作项目清单(请点击参考)
中国奖学金委员会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