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失保险的购买原则
《*保险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可保财产,包括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那么问题来了财产损失保险的购买原则是什么呢?
大家都知道,买保险毕竟是需要花钱的,也是属于家庭开支财务规划的一部分,那么从逻辑流程上讲,应该是先财务规划→发现需要保险→需要什么保险→需要多少保额→需要花多少钱→是否符合财务规划。以下是基本原则。
一,不超额、重复投保。根据《保险法》相关条款规定,财产损失后保险公司只能按照损失时的实际价值理赔。因此,投保人应根据自家财产的实际价值足额投保,超额、重复投保不仅需要多付保费,发生损失后也不可能得到超额的赔偿。
二,认真阅读条款、核对保单信息。在保险条款中对哪些是可保财产、哪些是不保财产、哪些是保险责任、哪些是除外责任以及保险公司、投保人各自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等都写得很清楚,因此投保人必须认真阅读、细细分析。对保险公司签发的保单要及时核对保险金额、投保财产、起保日期、特别约定,如有错误或与保险人员解释不符的,要立即通知保险公司,纠正和更改。以免日后发生事故到保险公司报案索赔时发生纠纷。
根据数据显示,目前买保险的人群主要为30—45岁年龄段的,而20—30岁年龄段的年轻人,他们选择保险的则很少。通常他们认为,自己年轻,身体好,不会得什么病,而感觉意外又离自己很遥远,其它的险如养老等等离自己就更远了,所以不需要保险。现在的环境形式严峻,重大疾病已越来越年轻化。身处于这样的环境,我们在做好防范、保健的基础上,更需要给自己添加一份保障,是一份责任和对未来科学的规划。
感谢大家的收看,为了回报大家对的厚爱,我们还会将更加丰富多彩的财产损失安全小知识奉献给大家,财产损失险该如何投保?明日精彩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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