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质荒漠化的治理措施
石质荒漠化是指在原来的岩石地带的植物被破坏,可能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并最终成为岩石裸露的地表,形成类似荒漠的景观。而石质荒漠化带来的危害不容小觑,那么石质荒漠化的治理措施有哪些?接下来来为大家讲解下吧。
治理原则:以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为核心。
石漠化治理应遵循水土保持的原则,因地制宜;要坚持以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为核心,以提高水土资源的永续利用率为目的,把石漠化治理与退耕还林、长江和珠江防护林、水土保持、人畜饮水、扶贫开发等生态工程有机地结合起来加以综合防治。他强调,防治石漠化的对策,首先要立足保护好岩溶地貌地区尚未发生石漠化的地方,防止其发生石漠化,下大力气预防潜在石漠化的继续恶化演变;对于已发生石漠化的地区要实行综合治理,使其逐步向良性发展,重点应放在轻度和中度的石漠化上。
防治石漠化须多管齐下。比如搞好封山育林、荒山造林、退耕还林、转变群众生产生活方式、实施生态移民等;同时要制定优惠扶持政策,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个人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参与石漠化治理;尤其是要重视调整石漠化地区能源结构,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步伐,减少森林资源的能源性消耗。
对策和措施
为做好石漠化防治工作,尽快遏制石漠化扩展趋势,改善岩溶地区的生态环境,需要采取以下对策和措施。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要将石漠化防治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纳入各级地方*政务内容。石漠化防治要实行地方*负总责,建立健全各级行政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并作为各级地方行政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2.加强法制,严格保护。石漠化的防治要从源头上抓起,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要加强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做到一手抓治理,扩大林草植被;一手抓保护,严格监管,依法保护好现有林草植被,防止产生新的石漠化土地。
3.设立专项,综合治理。国家应把石漠化防治纳入国家生态建设总体构架之中,尽快编制石漠化防治工程规划,安排专项资金,启动石漠化防治专项工程。要在保护好现有植被的基础上,通过采取造林种草、陡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加强基本农田和配套小型水利建设、积极发展农村能源、改善农村人畜饮水条件以及对不具备基本生存条件的地区实施生态移民等措施,综合治理,迅速推进石漠化防治工作。
4.强化科技支撑,科学防治。石漠化防治必须依托科技,要结合防治工作需要,大力开展科研工作,组织开展技术攻关。大力推广应用现有的成熟技术和模式,积极推进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艺的应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科技培训。特别是加强基层科技人员及农民的培训,使广大群众掌握防治石漠化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治理者的整体素质。
5.完善监测体系,实施动态监测。以本次监测为基础,加强石漠化监测体系建设,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监测制度,定期监测、掌握石漠化状况和动态变化趋势,及时对防治工作进展及其成效作出客观评价,为防治决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