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有为
姜有为,男,汉族,1967年9月出生,吉林农安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管理经济学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现任辽宁省沈阳市副书记,市长、市*党组书记。
1、个人履历
1985.09——1989.07,吉林大学化学系高分子材料专业学生
1989.07——1994.10,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橡胶车间技术员
1994.10——1995.04,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厂长办公室生产秘书
1995.04——1996.04,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调度处副处长
1996.04——1997.02,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苯乙烯车间副主任
1997.02——1999.02,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副厂长
1999.02——1999.05,吉化集团生产安全技术部副部长
1999.05——2000.12,吉林省吉林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0.12——2004.04,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4.04——2005.07,吉林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2003.06—2004.06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管理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2005.07——2006.07,吉林省白山市副市长(2005.09—2007.04兼白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2006.07——2008.01,吉林省白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2007.04—2008.01兼市行政学院院长)
2008.01——2009.02,吉林省经济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省*副秘书长(兼)2009.02——2009.0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党组书记、省*副秘书长(兼)
2009.03——2010.07,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党组书记(2008.04兼吉林省手工业合作联社理事会主任)
2010.07——2011.06,吉林省辽源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1.06——2013.03,吉林省辽源市委书记
2013.03——2015.10,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2015.10——2015.11,吉林省人民*党组成员
2015.11——2016.12,吉林省人民*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6.12——2017.01,辽宁省沈阳市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党组书记
2017.01——,辽宁省沈阳市副书记,市长、市*党组书记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二届辽宁省委委员
2、任免信息
2016年12月06日,*决定,提名姜有为同志为辽宁省沈阳市市长候选人。辽宁省委决定,姜有为同志任沈阳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2017年1月12日,沈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选举姜有为为沈阳市人民*市长。
2018年1月25日,沈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姜有为为沈阳市人民*市长。
2018年1月31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当选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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