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化
资本化是指符合条件的相关费用支出不计入当期损益,而是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作为资产负债表的资产类项目管理。简单地说,资本化就是公司将支出归类为资产的方式。
中文名:资本化
包含:符合条件的相关费用
包括:支出不计入当期损益
关于: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1、简介
英文:Capitalization
将因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所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
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所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借款费用,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中。从资产角度看,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是固定资产。既包括企业自己购买或建造的固定资产,也包括委托其他单位建造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或者说没有再进行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任何购建活动时,此时的借款费用不能予以资本化,应当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条件
开始资本化的条件有三个:
第一个条件是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这一条件是指企业购置或建造固定资产的支出已经发生,包括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和承担带息债务形式所发生的支出。
支付现金是指用货币资金支付固定资产的购建或建造支出。转移非现金资产是指将非现金资产用于固定资产的购建与安装,如将企业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固定资产的购建,或以企业生产的产品向其他企业换取用于固定资产建造所需的物资等。承担带息债务是指因购买工程用材料等而承担的带息应付款项(如带息应付票据)。例如,购入工程物资用商业汇票结算,商业汇票的面值为1000万元,年利率为6%,期限为3个月。那么该项业务发生后计入资产支出的金额为1000万元。如果购入时的商业汇票为不带息汇票,那么该业务计入资产支出的金额为0。
应说明的是,工程项目领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若生产的产品发生的成本及产品中材料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均已支付现金,则领用时发生的资产支出金额为产品成本和产品中材料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之和,而不是产品成本和领用产品时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之和(因为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差额此时尚未支付)。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差额待实际缴纳增值税时才能算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第二个条件是借款费用已经发生。这一条件是指企业已经发生了因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款项的借款费用,或者所占用的一般借款的借款费用。
第三个条件是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构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这里所指的“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主要是指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实体建造或者生产工作已经开始,如主体设备的安装、厂房的实际开工建造等。它不包括仅仅持有资产但没有发生为改变资产形态而进行的实质上的建造或者生产活动。
企业只有在同时满足了上述三个条件的情况下,有关借款费用才可以开始资本化,只要其中一个条件没有满足,借款费用就不能开始资本化。
例子编辑
资本化就是作为资产(尤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只能分期进行摊销,而不能直接把全部给记入当期损益。比如说借款费用计入在建工程的部分,就是将其资本化,记入固定资产,分期摊销。
另外,中断的情况
会计准则对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时间做出了规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的原因必须是非正常中断,属于正常中断的,相关借款费用仍可资本化。
非正常中断,通常是由于企业管理决策上的原因或者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等所导致的中断。比如,企业因与施工方发生了质量纠纷,或者工程、生产用料没有及时供应,或者资金周转发生了困难,或者施工、生产发生了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了与资产购建、生产有关的劳动纠纷等原因,导致资产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发生中断,均属于非正常中断。
非正常中断与正常中断显著不同。正常中断通常仅限于因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程序,或者事先可预见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中断。比如,某些工程建造到一定阶段必须暂停下来进行质量或者安全检查,检查通过后才可继续下一阶段的建造工作,这类中断是在施工前可以预见的,而且是工程建造必须经过的程序,属于正常中断。某些地区的工程在建造过程中,由于可预见的不可抗力因素(如雨季或冰冻季节等原因)导致施工出现停顿,也属于正常中断。
至于对于会计处理,没有什么特别的,主要是按照上面说的来判断是否终止借款费用资本化和终止资本化的时间。如果符合非正常中断的定义,则计算这段时间的利息费用,并将这段时间的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如果是正常中断,利息费用计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