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平
刘伟平,男,汉族,1953年5月生,黑龙江富锦人,1974年1月加入中国*,1968年10月参加工作,*党校研究生学历,世界经济专业,工程师。曾任中国科学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正部长级)。
姓名:刘伟平
性别:男
籍贯:黑龙江富锦
出生日期:1953年05月
毕业院校:*党校
民族:汉族
学位:研究生学历
入党时间:1974年01月
参加工作时间:1968年10月
1、人物履历
刘伟平
1970.04——1972.04,航空航天部洪都机械厂工艺研究室工人;
1972.04——1976.01,南京航空学院一系飞机设计专业学习;
1976.01——1986.11,航空航天部洪都机械厂第一设计所技术员,厂办秘书组秘书、副组长、组长,厂办副主任;
1986.11——1990.04,江西省*办公厅副处级秘书;
1990.04——1992.11,江西省*办公厅正处级秘书;
1992.11——1995.03,江西省*办公厅副主任;
1995.03——1996.01,江西省南昌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1996.01——2001.06,江西省南昌市委副书记、市长(1998.09—1999.07在*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培训班学习;1998.09—2001.07在*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世界经济专业学习);
2001.06——2001.07,江西省委宣传部主持工作;
2001.07——2003.06,青海省副省长;
2003.06——2004.08,青海省委常委、秘书长;
2004.08——2004.12,青海省委副书记、秘书长;
2004.12——2006.11,青海省委副书记;
2006.11——2007.01,甘肃省委副书记;
2007.01——2010.07,甘肃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
2010.07——2010.10,甘肃省委副书记、副省长、代省长,省委党校校长;
2010.10——2011.01,甘肃省委副书记、代省长;
2011.01——2016.03,甘肃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党组书记;
2016.04——2017.03,中国科学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正部长级),中国科学院大学党委书记(兼),中国科学院党校校长(兼);
2017.03——2017.07,中国科学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正部长级),中国科学院党校校长(兼);
2017.07——2018.03,中国科学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正部长级),中国科学院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兼),中国科学院党校校长(兼)。
*十七大、十八大、十九大代表,*第十七届*候补委员,*第十八届*委员。第九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十届、十一届甘肃省委委员。
2、任免信息
2016年3月,*决定,刘伟平同志不再担任甘肃省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2016年4月1日,甘肃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刘伟平辞去甘肃省省长职务的请求。
2016年4月,**决定:刘伟平同志任中科院党组副书记;国务院决定:任命任命刘伟平为中国科学院副院长(正部长级)。
2016年4月,*中国科学院党组经研究决定:刘伟平同志任中国科学院大学党委书记(兼)。
2016年4月,*中国科学院党组经研究,决定:刘伟平同志任中国科学院党校校长(兼)。
2017年3月2日,刘伟平同志不再兼任中国科学院大学党委书记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