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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勋章

科普小知识2022-05-05 16: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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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勋章,即*国家勋章。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为国家最高荣誉,作为国家最高荣誉,是根据宪法设立的一项新的奖励制度,是一部对最高国家荣誉授予的条件、程序制定的专门法律。国家设立*勋章,授予在中国特色*建设、保卫国家和国防建设中建立卓越功勋的杰出人士;国家设立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在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的杰出人士。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为国家最高荣誉,由国家主席向获得者授予。

中文名:*勋章

属性:*国家勋章

授予对象:在中国特色*建设和保卫国家中作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的杰出人士。

授予方式:经全国人大决定,由国家主席授予

1、法律依据


*勋章

《*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制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就是落实宪法的这条规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作为国家最高荣誉,是根据宪法设立的一项新的奖励制度,是一部对最高国家荣誉授予的条件、程序制定的专门法律。

2015年8月24日,在北京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首次审议了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草案,对有突出贡献的杰出人士,授予“*勋章”,且可以授予外国人,及该荣誉可由后辈继承。

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将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中国将*勋章确立为国家最高荣誉。法律明确,国家设立*勋章,授予在中国特色*建设、保卫国家和国防建设中建立卓越功勋的杰出人士。把国家勋章的名称定为“*勋章”,是由于“*”一词寄托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有利于增强全中国人民对国家的认同感和向心力,能涵盖为国家建立卓越功勋的各类杰出人士。

2、授予对象

国家设立“*勋章”,授予在中国特色*建设和保卫国家中作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的杰出人士。

出于外交需要,国家另设“友谊勋章”,专门授予在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外国人。

3、授予方式


国家勋章授予

根据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规定,“*勋章”需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获得者后,由国家主席授予。并将设立国家功勋簿,记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名录及其功绩。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根据各方的建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议案。国务院、**军事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议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向获得者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奖章,颁发证书。

“友谊勋章”可以在各类国事活动中,由国家主席直接决定授予外国政要、国际友人等。

4、奖励形式

立法明确了获得者的奖励形式:国家设立国家功勋簿,记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享有受邀参加国家庆典和其他重大节日集会等崇高礼遇。

立法明确,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为其获得者终身享有。获得者去世的,其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奖章及证书由继承人继承,没有继承人的,可以由国家收存。

5、撤销依据

两种情形将被撤销:

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罚;

或有其他严重损害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声誉的行为。

6、立法意义

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制度是宪法规定的国家重要制度,制定一部关于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专门法律,对于建立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制度,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具有重大意义。

设立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有利于增强全中国人民对国家的认同感和向心力。*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将增加人民对组织形象和组织理念的认同,形成对国家的形象认同,在抗战70周年这一历史时刻提出,更能激发人们群众的认同感,增加民族自豪感。在精神层面,获得者将享有极高的社会尊重。

勋章可以授予外国人,说明国家对贡献的认同,是没有歧视的,外国人做出贡献可以跟国人享受一样的待遇,在勋章上,不分内外。这将对大大提高外国人在国内做贡献的积极性。

7、*表彰奖励

奖励革命战争有功人员的勋章


*勋章

*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的荣誉证章,包括:八一勋章;独立*勋章;解放勋章。勋章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主席授予。

八一勋章的中心图案是红星和八一,授予在中国工农红军时期(自1927年8月1日到1937年7月6日)参加革命战争有功的人员。

独立*勋章是授予在抗日战争时期(自1937年7月7日到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战争有功的人员的一种勋章。独立*勋章图案外形为八角星,中间为红星照耀下的延安宝塔山。

解放勋章是授予在解放战争时期(自1945年9月3日到1950年6月30日)参加革命战争有功的人员。其中心图案是红星和*。

中国三大功勋荣誉章

为了表彰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入伍或者参加革命工作的军队*的历史功绩,并激励他们保持和发扬革命传统,1988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批准*军委《关于授予军队离休*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的规定》的决定,对11万多名军队离休*授予功勋荣誉章,包括红星功勋荣誉章、独立功勋荣誉章、胜利功勋荣誉章。

红星功勋荣誉章,授予1937年7月6日以前入伍或者参加革命工作的军队离休*,分为两级。

独立功勋荣誉章,授予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期间入伍或者参加革命工作的军队离休*。

胜利功勋荣誉章,授予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入伍或者参加革命工作的军队离休*。

建设时期表彰奖励

1999年,党*、国务院、*军委联合授予23名科技专家“两弹一星功勋奖章”。2003年授予杨利伟“航天英雄”荣誉称号并颁发“航天功勋奖章”。2005年,授予费俊龙、聂海胜“英雄航天员”荣誉称号并颁发“航天功勋奖章”。

“全国道德模范”是道德领域授予公民的最高荣誉称号,自2007年以来,由*宣传部、*文明办等部门评选表彰。分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5个类型。

“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是对来自各行各业的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品格高尚、业绩突出的先进模范人物的表彰,其中授予工人、农民、企业管理人员“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授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全国三八红旗手”是全国妇联组织的专项表彰妇女先进人物的主要荣誉称号,表彰为国家建设作出杰出贡献的先进妇女典型,评选表彰开始于1960年。

此外,还有“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模范教师奖”“长江学者成就奖”等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