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首次以教代会方式通过改革文件
本报武汉2月1日电(记者谢祥、于蕾)近日,武汉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席会议召开。代表们一致通过了《人事制度改革相关文件》和《武汉大学职工重大疾病互助管理办法(试行)》。这是武汉大学第一次根据大学章程以教师代表大会的形式通过一份全面的改革文件。
武汉大学工会主席万红辉表示,按照现代大学制度完善大学治理结构是当前大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工会积极探索武汉大学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的途径和方法。教育部2014年7月批准的《武汉大学章程》也为这一大胆的改革尝试提供了基础和机遇。
据了解,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依法治校。教育部2011年审议通过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明确规定,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其职权体现在听取学校章程草案制定和修改情况的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听取学校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等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汇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本文讨论并采纳了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学校的分配实施方案,以及对教职工的任用、考核、奖惩的相应措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由会议决议通过。
万红辉强调,教师代表大会通过的两个改革文件应该说体现了“重大”一词,这不仅是学校改革和发展中的一个重大问题,也是一个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这次人事改革的重点是选拔机制和聘用机制。选拔机制改革围绕《新员工试行聘任制文件》,建立了“合同制聘用管理”和“事业单位管理”相结合的学校教师选拔制度,并采取了新教师“3+3”合同制等一系列新措施。就业机制改革的主体是在学校逐步推行“全员就业制”,逐步形成岗位清晰、职责明确、注重绩效的管理*。
《武汉大学职工互助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是校长2014年承诺的十大民生工程之一。学校将首次拨款200万元支持互助项目的启动。职工将遵循自愿会员制的原则,每年支付120元的互助金。如遇重大疾病,会员可按年度住院自费医疗费用申请互助基金补助。
武汉大学人事部副部长卞金銮告诉记者,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文件在出台前举行了讲座和座谈会,听取了各部门、教师代表大会和学术委员会代表的意见,收集了380多份书面意见。在联席会议上,出席会议的58名代表都投票赞成通过。
《管理办法》源于多年来教师代表大会的提议和工会的推动。以前,所有教员对互助形式和金额管理措施的意见都是通过各部门和各学院征求的,并获得一致同意。
据报道,过去有关高校人事改革的文件一般都是在征求意见后由校长办公会议通过的,但这次武汉大学把有关教职工利益的发言权交给了教师代表大会。学校常务副校长冯和党委副书记也在教师代表大会前与教师代表举行了专题会谈,听取他们的意见。
“教师代表大会联席会议不仅是学校*管理的体现,也是科学决策的需要,体现了教师代表大会的权利和义务。”武汉大学有关负责人表示,新颁布的《武汉大学章程》明确提出,大学的重大改革问题应听取教师代表大会的意见,使改革策略更切合大学实际,这也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一个进步。(原题:学校重大改革事项应听取教师代表大会意见;武汉大学首次通过教师代表大会改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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