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办学要谨防地方*行为的“短视效应”
张
华东师范大学国家教育宏观政策研究所研究员、同济大学教育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近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国家大学布局顶层设计的建议》,主管部门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回复信。对于高校扩招后出现的异地办学问题,主管部门表示一直不赞成在高校设立异地校区,原则上也不会批准。
异地办学行为包括异地科研院所、异地研究生院、异地校区、异地分校等不同模式。事实上,这答复进一步澄清了整个社会对异地办学的态度。高等学校可以自行安排在高等学校自治范围内不同地方的科研合作与转化,以及研究生院网站建设的延伸。然而,学院和大学不批准或鼓励在不同的地方办学,如在不同的地方的校园和分校。
实际上,地方*通常更喜欢在不同的地方引进和建设大学校园和分校。吸引大学在不同地方办学的动机通常是由明显的兴趣驱动的。异地办学行为是地方*与高校共同合作的结果,但从实际运行过程来看,地方*在异地办学过程中始终扮演着重要的主导角色。
从动机的角度看,地方*吸引高校异地办学有几个原因:一是满足当地公众对高质量高等教育资源的需求;二是通过引进资源,提高城市的“智商”,为当地产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三是提升当地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水平;四是为当地城市的发展打造新的名片,以吸引更多的资源和人才。地方*普遍希望通过引进高质量的高等教育资源,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和较少的投入的前提下,促进地方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提高城市的整体竞争力,满足公众对高等教育公共服务的需求。
不同地方办学机构所有权的模糊性容易影响地方*的长期资源投入。从非本地教育机构设立和运行的资源配置来看,地方*一般在初期为非本地教育机构提供完备的土地资源、校舍资源等配套设施,承担非本地教育机构运行过程中的校园维护等责任,为非本地教育机构招聘的教师提供住房补贴以及人才补贴。高中通常在早期阶段对不同学校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给予支持,但很少在运营资金方面给予支持。
因此,在非本地办学机构“造血”功能不足的前提下,地方*的支持非常重要。然而,由于不同教育机构的归属模糊,往往很难享受到与地方高校同等的“公民待遇”,地方*在给予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时也很难形成制度化的长期模式。
地方*自身行为的特点很容易导致偏远学区建设的“短视效应”。从地方*自身行为的特点来看,一方面,地方*也是一个有自身利益需求的理性经济。它是自利的,它必然要衡量投入与产出的比率,以判断其行为是否具有长期投资。就高等教育而言,由于其外部性强、周期长、投资大,其发展受到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地方*财力的极大限制,使得地方*很难在短期内看到明显的成效。
另一方面,地方*与大学合作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是地方**的更换。由于*的变动和缺乏长期稳定性,一些引进大学到其他地方办学的地方项目已经改变。现实中,地方*与高校的合作由于领导的变化和高层领导观点的变化而停滞甚至停止是很常见的。
笔者认为,主管部门对高校不同校区建设的明确态度,有助于避免地方*“短视效应”的负面影响。地方*不能简单地将高等教育视为吸收地方财政支出压力的出路。地方*的财政收入是动态的。要理性冷静地分析和审视当前财政收支状况和未来发展趋势,全面评估地方财力支持高等教育发展的规模,确保高等教育行为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避免片面追求大、全、先进。
地方*需要清楚地了解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高等教育有其独特的发展规律,投资大、见效慢、溢出效应强。很难通过简单的定量或经济指标来衡量其效果。在举办高等教育的过程中,地方*必须对高等教育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互动有一个清晰的判断,以避免通过财政投资获得人力资源和知识溢出的“如意算盘”。地方*需要对如何发展高等教育有一个长期而明确的计划。地方高等教育的发展阶段应与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阶段相匹配。单一的地方经济指数不足以充分描述地方的发展阶段。地方*需要整合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技术、民族和历史等因素,通过地方立法制定适合地方发展的高等教育长远规划,实现规划纳入法律,避免地方*在高等教育投资中的不合理行为。
中国科学新闻(2019-05-08,第一版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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