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审核有什么要求?
公司名称审核要求:
一、名称的组成
名称一般由四个部分依次组成:地区+字号+行业+组织形式,字号(地区)+行业+组织形式。
1.公司名称中的行政区域是公司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名称或者地名;
2.企业法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将地区的名称置于字号后、组织形式前:
控股公司名称不包含行政区划,使用其字号;
外商独资企业使用(地区)企业名称的,可以在名称中间加上“中国”字样。
3.现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名称,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不得冠以其所在行政区域名称:
全国性质的公司;
国务院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
国务院或者授权的机构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
具有悠久历史和知名品牌的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二、字号
企业名称字号应当为两个以上汉字,除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理名称另有含义外,不得使用行政区划作为字号。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者名称作为字号:
三、行业
1.企业名字中的行业描述理应是体现企业经济主题活动特性和社会经济行业或企业运营特性的专业术语。以企业名义的术语的内容应当与业务范围相一致。如果一个企业的经济活动性质属于不同类别的国民经济行业,则应选择其主要经济活动所属的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并以企业的名义表述该行业。
2.企业名字未应用社会经济行业类别术语叙述其行业的,理应考虑下列标准
(1)企业经济活动的性质属于五大类以上的国民经济业
(2)企业注册资本(或者注册资金)超过一亿元人民币或者企业集团母公司
(3)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注册的企业名称不一致;
3.为体现企业经营特点,可以在名称中字号后加上国家(地区)名称或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上述地名在企业名称中不视为行政区划。
四、企业名称不可带有一切超过其业务范围的业务
公司注册有很多要求,特别是在国内。公司命名对区域、产品或服务经营范围等有严格要求,在起名时候需要慎重选择,减少被拒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