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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湖造田的危害

科普小知识2022-08-30 14:3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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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湖造田,是中国历史上“古已有之”的事。自春秋战国以来,历代统治者为了缓解人口增加的压力,都提倡围湖造田,与水争地。那么围湖造田的危害有哪些呢?接下来来为大家讲解下吧。

过度围垦往往会损害湖泊自然资源,破坏湖泊生态环境和调蓄功能。

我国的洪湖、鄱阳湖、洞庭湖、滇池等湖泊,自60年代以来被大规模围垦造田,加剧了湖区环境生态的劣变。湖北省的洪湖,1964年尚有水田83.2万亩,经多次围湖累计达30万亩,现存水面53万亩。由于湖容减小,严重减弱湖区的调蓄抗灾功能,以致汛期渍涝灾害频繁、低湖田土壤环境恶化,效益下降。围垦使水禽赖以生息的大片芦苇、荻丛环境遭到破坏,使水生动、植物种类发生变化,有些种群几乎绝迹,建闸使江湖隔断,洄游、半洄游鱼类的游动通道受阻,破坏了繁殖、肥育的生态条件,使湖区水产资源受到极大损害。围湖造田必须通过综合调查,保证湖泊生态的协调,发挥湖泊的调蓄、水产、农业和旅游等多种功能,以获得生态、环境、经济的综合效益。

大量的围湖造田容易造成洪涝灾害。长江流域就是个例子,解放以后长江中游大量的围湖造田,洞庭湖由原来的第一大淡水湖面积迅速下降。其他淡水湖的面积也迅速减小,有的甚至完全消失。这些湖泊在水利方面起着接纳长江水的作用,湖泊面积的减小,直接导致了长江水没有足够的空间分流,很容易造成洪灾。98年的洪灾跟这方面也有关系。

20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湖泊在迅速减少,仅面积在1平方千米以上的湖泊就减少了543个。据长江中下游的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苏五省湖泊资料的统计,解放初原有湖泊面积达2.9万平方千米,到了20世纪80年代,保留的面积仅为1.9万平方千米,消亡了1万多平方千米的湖泊面积,素有“千湖之省”美称的湖北省,20世纪50年代有1066个湖泊,仅剩309个湖泊。被誉为“水乡泽国”的江苏省境内水网密布,湖荡众多,自1957年以来,因围湖造田所削减的湖泊达1500多平方千米,消亡的湖泊已有40多个。

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起,我国不少地区曾出现大面积围垦湖泊,与河争地的热潮。据统计,全国被开垦的湖泊至少有100多万公顷,损失淡水资源调节量350亿立方米。近些年来,随着各地经济建设的发展,流域用水量剧增,湖泊来水量减少,入不敷出,水位下降,面积缩小,致使一些湖泊消失,一些大湖面积也大为缩小。

围湖造田首先是加快了湖泊沼泽化的进程,使湖泊面积不断缩小,地表径流调蓄出现困难,导致旱涝灾害频繁发生。如:湖北省由于湖泊不断减少,萎缩后的湖泊已基本丧失了原有的调蓄功能,造成水旱灾害面积呈逐年增长趋势,20世纪50年代平均46万多公顷,80年代增长到170多万公顷,90年代以来的八个年头里,除1993年外都大大超过80年代的水平。其次是水生动植物资源衰退,湖区生态环境劣变,使水生动植物的种类下降,数量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