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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减名的手续有哪些?

科普小知识2022-01-29 23: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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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署名问题是很多家庭纠纷的起因,但是房产证加名还是要谨慎,因为加了名字不一定有产权,但是在减名的时候就会很麻烦。

1、夫妻间未离婚,减去其中一方的名字

这种情况不收取契税,只需携带产权证、夫妻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直接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更名。

2、夫妻间离婚,减去其中一方的名字

依旧无需缴纳契税,二人携带法院终审判决书、双方房本、身份证、离婚证明、户口本直接去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办理。

3、减去直系亲属名字

若要将房产证上减去父母或子女的名字,可走赠与程序或买卖程序。

(1)赠与程序:相当于父母或子女将自己占有的房子份额赠出,需缴纳契税,税率为赠与份额的3%。携带所有产权人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直系亲属证明(在一个户口本上的免提供),去地税局缴契税,去不动产登记大厅换房本。

(2)买卖程序:相当于父母或子女将自己占有的房子份额卖出,需缴纳契税(税率为1-3%)、个税(差额20%,满五年唯一住房可免)、营业税(全额,税率为5.6%,满二年普通住宅可免)。需要携带所有人房本、身份证、户口本,通过审资质——网上签约——缴税——过户。

4、减去共有产权人的名字

若房产证上的共有产权人不是夫妻也不是直系亲属,需要减去,可走赠与程序或买卖程序。

(1)赠与程序:需缴纳契税3%,个税,营业税,公证费。携带所有产权人房本、身份证、户口本,审资质——赠与公证——缴税——换房本。

(2)买卖程序:需要缴纳1-3%契税,差额个税20%(满五唯一可免),营业税全额5.6%(满二年普通住宅可免),携带所有产权人房本、身份证、户口本,审资质——网上签约——缴税——换房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