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为了社会能够得到和谐的发展,*对土地会进行回收再利用,这样就能让公共利益变得最大化。如果想要征收农村的土地,在征收的过程中需要作出一定的补偿,确保农民的利益不会受到损伤。下面就来看看,房屋征收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2、青苗补偿费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二、征地补偿标准说明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其实征收房屋补偿的费用包含很多方面,比如安置补助费以及土地补偿费等,根据各个地方的标准不同,所获得的赔偿费用也会有一定的区别。如果把房屋征收之后,主要就是用来修建大型水利水电等设置,那么获得的费用也会有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