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建筑规划术语?
科普小知识2021-08-29 13: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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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具有一定的人口和用地规模,并集中布置、公共建筑、绿地、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工程设施,被城市街道或自然界限所包围的相对独立地区。
居住小区:是以住宅楼房为主体、并配有商业网点、文化教育、娱乐、绿化、公用和公共设施等而形成的居民生活区。
居住组团:在城市居住区规划和居住小区设计中,将若干栋住宅集中紧凑地布置在一起,在建筑上形成整体的、在生活上有密切联系的住宅组织形式。
建筑小品既有功能要求,又具有点缀、装饰和美化作用的、从属于某一建筑空间环境的小体量建筑游憩观赏设施和指示性标志物等的统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一般称公建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
注:居住小区及小区级别以下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居住区及其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指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面积,一般包括建筑区内的道路面积、绿地面积、建筑物所占面积、运动场地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