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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显

科普小知识2022-09-19 18: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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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显,男,汉族,一九五一年八月廿八(农历)出生,河南省南阳市人,1975年11月入党,1970年2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哲学博士。现任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二级大法官、著名法学家,曾经担任过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15年7月任中华司法研究会副会长。

1、基本信息

  • 中文名称张文显


    张文显

  • 国籍中国
  • 民族汉族
  • 出生地河南省南阳市
  • 出生日期1951年8月28日(农历)
  • 职业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 学历法学硕士,哲学博士
  • 毕业院校吉林大学

2、个人简历

学位和进修

1977年7月起,吉林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留校任教。期间:

1982年7月,吉林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1982年9月至1983年1月,在北京大学法律系进修

1983年8月至1985年1月,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

1989年10月至1990年1月在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院做高级访问学者

2000年7月,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毕业获哲学博士学位

职称、任职:

1988年10月,破格晋升为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

1993年10月,被评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

1999年9月转聘为吉林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

曾任吉林大学法律系副系主任、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院长、吉林大学法学研究所所长、*吉林大学委员会常委、吉林大学副校长等职。

2000年5月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主任。

2002年12月由*教育部党组任命为*吉林大学委员会书记。

2004年7月由**任命为*吉林大学委员会书记(副部长级)。

2007年12月起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书记。

2008年1月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3、奖励和荣誉

1993年被国家人事部确定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992年被人事部、国家教委确定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回国留学人员,1997年入选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1998年确定为*组织部直接联系专家。公开出版学术著作(含主编教材)18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30多篇。1987年以来,连续四个“五年计划”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课题,连续三个“五年计划”负责起草教育部法学发展规划,有5项研究成果获得教育部、司法部、吉林省优秀成果奖,其中一等奖3项,三等奖1项;3次获*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2次获得国家优秀教材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司法部优秀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1次(独立完成),国家图书奖1次(完成人之一),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2次(独立完成1次,第一完成人1次),二等奖1次(独立完成人)。1989年以来,先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法制办、吉林省人民*、长春市委提出多项立法建议和咨询报告并被采纳。2004年被遴选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法学教材课题组首席专家。

4、社会兼职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法学组召集人;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教育部学科专业设置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法学评审组副组长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


张文显

全国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委员

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委员

国际法律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IVR)执委

吉林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副主席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2007年12月卸任)

*吉林省委咨询委员会委员

吉林省人民*首席法律顾问,吉林省人民*立法咨询委员会召集人。

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学院、大连海事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校兼职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校长顾问、兼职教授。

5、承担课题

1、权利问题研究与当代中国法哲学的发展(2000ZDXM82000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0万,项目负责人。

2、知识经济与法律制度创新(01AFX003),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0万,项目负责人。

3、法治与法学研究信息网,吉林省人民*项目,200万,项目负责人。

4、社会弱势群体权利保障的理论研究,吉林省人民*项目,30万,项目负责人。

5、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研究(02SFB4004),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研究专项任务,6万,项目负责人。

6、“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法学教材编写”(04MZD00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00万,项目负责人。

7、21世纪中国法学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117102001),教育部教育研究项目,15万,项目负责人。

8、综合大学人文素质教育的研究与实践,吉林大学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项目,3万,项目负责人。

9、建设有中国特色*法学,校社科基金项目(2001BS036),项目负责人。

6、主要著作

1、(第2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12月版,第一作者;

2、《法理学论丛》(第3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2月版,第一作者;

3、《新视野、新思维、新概念——法学理论前沿论坛》,吉林大学出版社2001年9月版;第一作者;

4、,法律出版社2003年2月版,第一作者;

5、《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现状—高校“十五”规划咨询报告》,湖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6月版,主持法学部分;

6、,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年7月版;

7、《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理论、方法和前沿》,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8月版;

8、,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11月版。

专著:

1、,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10月版;

2、《中国法学专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12月版;

3、《法理学》,*党校出版社2002年8月版;

4、,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8月版。

7、学术观点

20世纪80年代以来,张文显始终以科学地阐释法律原理、推动法学学科建设、更新社会法制(法治)观念、参与**法制建设和改革开放伟大事业为宗旨,开展法学研究。提出了一系列颇有见地的、在国内学术界和法律界产生较大影响、并在国外法学界产生一定影响的学术观点。举其要者有:

(1)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一般理论、方法论,法理学对法律现象的研究是全方位的,科学的法理学体系应由法学方法论、法学范畴论、法律本体论、法律发展论、法律运行论、法律价值论、法律社会论等基本内容构成。

(2)法在本体上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基本粒子构成的,法的全部运行过程是以权利和义务为轴心的,法的价值是通过规定和保障权利和义务来实现的。因而,权利和义务是法学的分析单元,法学要实现科学化、现代化、实践化,必须以权利和义务为基石范畴重构其理论体系。

(3)前资本主义法是义务本位法,资本主义法是权利本位法,*法是新型的权利本位法,从义务本位到权利本位是法的发展规律。权利本位的哲学基础是辩证唯物论,道德基础是承担和履行义务必须以享有权利为前提,经济基础是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竞争、平等交易和利益机制。


张文显

(4)法治是有特定价值基础和价值目标的社会生活方式,法治社会是*、*、平等、*、理性、文明、秩序、效率与合法性的完美结合。

(5)由科学精神、市场观念、契约观念、权利义务观念、平等*观念和公民意识为要素的理性文化是法治的文化基础,现代*政治是法治的政治基础,商品经济是法治的经济基础。开展理性文化的启蒙教育,推进*政治建设,发展*市场经济是中国步入法治社会的必由之路。

(6)民法中的*、物权、*权和平等权是现代公民权利的原型,民法文化是*和宪政的文化源泉。

(7)政治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其调整对象是各政治主体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政治行为、政治关系以及*的运行程序,其价值目标是实现*与效率、政治稳定与政治发展的统一。

(8)当代**改革的实质是调整政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结构,实现政治资源的合理配置。

(9)法律责任本质上是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

(10)法律文化是法律现象的精神部分,即由社会的经济基础和政治结构所决定的、在历史进程中积累下来并不断创新的有关法律生活的群体性认知、评价、心态和行为模式的总汇。

(11)*法的本质在功能意义上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并通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

(12)*市场经济条件下,法的精神可概括为:权利本位与人文精神的统合,契约*与宏观调控的统合,公平与效率的统合,社会稳定与发展的统合。

(13)法哲学的基本范畴包括法、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律价值、法律文化、法律发展、法治等,法哲学的核心范畴是权利和义务,基石范畴是权利。

(14)作为科学研究的“范式”,是一种全新的理解系统,即有关对象的本体论、本质与规律的解释系统;是一种全新的理论框架,即构成该学术群体的研究基础及范围、概念系统、基石范畴和核心理论;提供的是一种全新的理论背景,即范式是一个学术共同体学术活动的大平台、论坛、舞台;范式是一种方法论和一套新颖的基本方法;范式表征一种学术传统和学术品格(学术形象)标志着一门学科成为独立学科的“必要条件”或“成熟标志”。当代中国法哲学研究范式正在发生历史性转变,权利本位范式是最富有生命力的研究范式。

(15)知识经济是以人类知识精华和最新科学技术为基础,以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与使用为主导内容的经济形态,知识资本、知识资源、知识权利、知识产业、知识创新、知识交易是知识经济学最基本的概念,是经济运动的表征。

以上学术观点是他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方法的指导下,深刻思考中国经济*改革、政治*改革和法制建设实践,借鉴国内外既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逐渐形成的。其中有的观点在国内外学术论战中经受了考验,得到了广泛认同,为新时期中国法理学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8、获奖情况

1、吉林省优秀教师,吉林省人民*(1987年)

2、国家有突出贡献的回国留学人员,人事部、教育部(1992年)

3、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人事部(1993年)

4、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教育部(1997年)

5、*组织部直接联系专家,*组织部(1998年)

6、*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法学教材课题组首席专家(2004年)

7、《法理学的改革与建设》,*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主持人),教育部(1997年)

8、《法学理论专业研究生教学改革》,*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主持人),教育部(2001年)

9、《法理学》,国家优秀教材一等奖,教育部(2002年)

10、《法哲学范畴研究》,司法部法学教材与法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独立完成),司法部(2003年)

11、《法学理论教育创新的研究与实践》获吉林省教学成果特等奖,吉林省(2005年)

9、主要论文

1、《CustomaryLawandCustomaryRightsinAncientChina》,2000.01《LawinChangingWorld,FranzSteinerVerlagStuttgart》;

2、《按照新思路编写〈法理学〉新教材》,《中国高等教育》,2000年8月;

3、《编写法理学教材的若干体会》,《中国大学教学》,2000年2月;

4、《新世纪法理学的新视野》,《现代法学》,2000年1月;

5、《新时期中国法理学的回顾与展望》,《法学评论》,2001年1月;

6、《法制与可持续发展的法哲学分析》,《法理学论丛》第2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12月版,第一作者;

7、《当代中国法哲学研究范式的转换——从阶级斗争范式到权利本位范式》,《中国法学》,2001年2月;

8、《法律中实践推理的内涵及其运行》,《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1年2月,第二作者;

9、《改革开放新时期的中国法理学》,《法商研究》,2001年2月。

10、《后现代方法与法学研究范式的转向》,《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1年6月;

11、《世纪之交法理学研究的五年回顾与展望》,《法制与社会发展》,2001年2月;

12、《入世与法学教育改革》,《中国高等教育》,2001年6月;

13、《WTO与中国法律发展》,《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年2月;人大报刊复印资料2002年5月转载;

14、《OntheParadigmofStandardofRights—ThetransformationoftheresearchparadigmofcurrentChinesejurisprudence》CHINALEGALSCIENCE(《中国法学》英文版),2002年10月;

15、《法律职业共同体引论》,《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年6月;

16、《现代检察制度的法理基础》,《检察改革•检察理论与实践专家对话录》,法律出版社2002年12月;

17、《理论创新是法学的第一要务——十六大与法学理论创新》,《中国法学》,2003年2月;

18、《制度创新是灵魂》,《法制与社会发展》,2003年4月;

19、《高校法学理论教学存在的问题与改革思路》,《中国大学教学》,2004年1月;

20、《“全球化时代的中国法学学术研讨会”发言摘要》,《法制与社会发展》,2004年2月;

21、《论法学范畴体系》,《江西社会科学》,2004年4月;

22、《**法制思想之精髓》,《法制与社会发展》,2004年5月。

23、《继承•移植•改革:法律发展的必由之路》

24、《法文化:法学的一块新垦区》

25、《法制在政治*改革中的地位和作用》

26、《新时期中国法理学的发展与反思》

27、《建立**政治的法律体系——政治法应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28、《市场经济与现代法的精神论略》

29、《努力建设*法治国家》

30、《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几个问题》

31、《中国步入法治社会的必由之路》

32、《中国法理学二十年》

33、《从义务本位到权利本位是法的发展规律》

34、《战后西方法哲学的发展和一般特征》

35、《WTO与中国法律发展》

36、《法律文化的释义》

37、《论法学的范畴意识、范畴体系与基石范畴》

38、《法律责任论纲》

39、《对法律规范的再认识》

40、《再论建构有*法学》

41、《宏观调控及其政策与法律的思考》

42、《关于改革中国理论法学的初步设想》

43、《存在主义法学概述》

44、《法律社会学的法概念》

45、《法制建设的根本出路在于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

46、《法制在政治*改革中的地位和作用》

47、《规则•原则•概念》

48、《经济分析法学》

49、《厉行法治需以法治精神的启蒙教育为先导》


张文显

50、《论建构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法学》

51、《论法与秩序》

52、《论战后资产阶级国家*的经济职能》

53、《美国:诉讼社会》

54、《时代的呼唤:法学应是权利之学》

55、《战后西方法哲学的热点》

56、《以权利和义务为基本范畴重构法学理论》

57、《西方法社会学的发展、基调、范围和方法》

58、《统一法学的产生及其发展趋向》

59、《迈向法治新世纪展望法学大趋势》

10、课题成果

1987年以来,

连续四个“五年计划”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课题,

连续三个“五年计划”负责起草教育部法学发展规划,

有5项研究成果获得教育部、司法部、吉林省优秀成果奖,其中一等奖3项,三等奖1项;

3次获*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

2次获得国家优秀教材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

司法部优秀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1次(独立完成),

国家图书奖1次(完成人之一),

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2次(独立完成1次,第一完成人1次),二等奖1次(独立完成人)。

1989年以来,先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法制办、吉林省人民*、长春市委提出多项立法建议和咨询报告并被采纳。

2004年被遴选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法学教材课题组首席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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