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内审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保障卫生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卫生中心工作,坚持审计监督与服务并重的理念,扎实有效开展内部审计监督工作,促进领导*廉洁从政和卫生经济管理依法开展,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中“免疫系统”功能和监督、服务职能。
二、工作要点
(一)完善内审组织建设,强化基础规范
一是按照卫生部《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第二章第五条的要求,区级医院须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科,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科,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也可以授权本单位其他科室履行审计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审计人员。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确保全系统内审组织网络建设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是重点加强对单位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有效性、合理性的审计,努力构建内部审计监督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内部审计工作的转型和发展,实现以“合规审计”为主向以“风险和内部控制为导向审计”的转变,提升内审工作水平。
(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开展内审工作
1.强化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自20xx年起,拟对局属各单位任期五年以上的正职领导*或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有计划地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断完善以任中审计为主、对主要领导*进行任期内轮审的工作制度。重点审查单位负责人在任期内的重大事项决策、内部管理制度、银行帐户、经营情况、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等,客观、全面地反映领导*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2.建立局属单位“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告知制度”。
发放《领导*经济责任告知书》,提前告知每位领导*已被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并对任职期间应负有十一项经济责任及所在单位、个人应禁止和避免的十项经济行为进行明确告知。运用审计手段实施权力监督,强化预防和警示作用。
3.深化常规性财务收支审计。
主要是加强单位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往来款项、专用基金等审计监管,加大对财务风险和违规行为的纠正力度,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及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各单位要在本年度中安排不少于4次对出纳人员、收费人员库存现金的随机抽查;4月份完成:截止20xx年3月末本单位城镇职工医保、新农合刷卡未结款项——“应收医疗款”、区级医院POS机刷卡应收款以及局直属单位财政专户存款的核对工作;完成本单位20xx年财务收支的合规性、合法性审计。具体审计方式:凡具备自审条件的以单位自审为主,不具备自审条件的可委托具有法律资质的社会中介审计。审计检查情况或出具的书面报告单位存档并上报区卫生局,针对自审中发现的问题,必要时卫生局将组织人员进行复审,复审结果报局主要负责人或相关会议讨论处理。
4.严格基本建设、维修工程项目结算审计。
随着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化达标加快推进,加强基本建设和维修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能显得尤为重要。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县卫生系统基本建设管理规定(暂行)》中相关规定执行,基本建设、维修工程项目结算审计重点检查被审单位在项目招投标、合同签订、工程款支付、相关工程设备材料采购核算、竣工决算(外审或局基建领导小组内审)、资产交付使用等环节的运作情况和相关经济管理活动的审计监督,规范基建行为,防范基建投资管理风险,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单位务必认真清理已竣工交付使用、尚未进行决算审计、未转增固定资产的基本建设项目,抓紧做好后续相关工作,确保10月底前全面完成,从而准确、真实地反映单位国有资产的实际状况。
5.开展经济效益审计调研和专项审计调查。
根据省卫生厅要求,4—6月分别组织开展20xx—20xx年度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xx年—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20xx—20xx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0xx年—20xx年乡镇卫生院配置医疗设备的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强化专项资金监管,促进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及有效使用。
6.切合实际,多形式开展内审,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围绕医疗*改革大局,经济管理、财务控制、审计监管的任务十分繁重。考虑目前财务、审计人员紧缺,区卫生系统内审工作将通过单位支出事先报账审核、事中单位自查、互审及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等多种形式开展,认真分析审计中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时反映基层单位的困难和建议,提出合理的审计整改措施和审计建议,从规范制度、堵塞漏洞、提高效益方面发挥内部审计的功效。
7.加强业务培训,完善内审基础工作。
在区内审协会的业务指导下,将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单位内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各单位要抓好内审基础工作,建立内审工作台账,记录本年度内内审工作开展情况,内审报告发现问题、建议及整改情况,并做好年终总结上报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工作实效。
8.请各单位结合上述审计工作计划,制定具体内审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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