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收储企业
粮食收储企业是指承担国家定购粮、保护价粮、议购粮、*和地方储备粮的购进、储存、调拨和粮食进出口业务的国有粮食企业。
1、特殊性
(一)库存商品盘点的特殊性
在审计过程中,对库存商品的盘点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库存商品流动性大、变现能力强,也最容易出现问题,因此,盘点非常重要。在一般商业企业库存商品的盘点中,只需要对其中金额大、数量多的商品进行抽查,基本就可以达到预期目的。但对于粮食收储企业则不然,因为其库存商品品种比较单一,一般只有小麦、玉米等几种商品,同时相同品种的粮食又往往与其他性质的粮食,如代农储粮、代农加工粮等存放在一起,所以要使盘点全面真实,必须对占库存商品比重大的粮食品种进行盘点,才能分清该品种粮食粮权的归属,也才能确定该品种粮食是盈余还是短少,否则无法确认是粮食收储企业的粮食盈亏,还是其他代农储粮、代农加工粮的盈亏,达不到准确盘点库存商品的目的。这与一般商业企业库存商品的盘点是显然不同的。
粮食收储企业
(二)粮食补贴核算的特殊性
粮食补贴是粮食收储企业有别于一般商业企业独有的特殊内容,补贴的种类、标准和是否及时到位,都是审计的重点。补贴的种类不同、具体标准也不一样,如:计算和拨补的是*补贴、地方补贴,还是共享补贴;是超储费用补贴、利息费用补贴,还是建仓费用补贴;是顺价销售补贴,还是其他补贴等,都需要按照粮食政策规定的标准,分项目、分种类进行计算,并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计入企业的损益,以准确核算粮食收储企业的经营成果。
(三)增值税进项税计算的特殊性
对于一般商业企业,经营商品的增值税进项税是以买价为含税价,按照规定的税率(一般是17%或13%)换算为不含税价,以此作为基数,乘以规定的税率求得增值税进项税额,并按税法的规定进行抵扣。但对于粮食收储企业则不尽相同,一是税率不同。粮食企业的税率是10%,而一般商业企业是17%或13%;二是计算增值税进项税的基数不同。粮食是直接以买价作为计算增值税进项税的基数,而一般商业企业是按照规定的税率(一般是17%或13%)换算为不含税价作为进价成本。
(四)违规问题界定的特殊性
一方面,有些与一般商业企业违规问题相同的事项,对粮食收储企业相对来说要宽一些。如用不规范票据列支费用,要求就不是那么严。因为粮食收储企业特别是乡(镇)粮管所,直接同基层单位和农民发生业务往来,接受不规范票据较一般商业企业要多一些,但只要票据的金额不大,又有两个以上人员签字,就可以作为合规票据进行列支。另一方面,对一般商业企业来说不是违规问题的,而对于粮食收储企业却是违规问题,甚至是比较严重的违规问题。如在政策性粮食销售方面,如果不是顺价(保本微利)进行销售就是违规,若因此又得到了政策性补贴或奖励,则会造成严重的违规,要进行严肃的处理和处罚。但对于一般商业企业是不存在这些问题的,不论商品的销售是赚钱还是赔钱,只要符合国家政策并缴纳了税金,就不会发生违规问题。
(五)审计处理依据的特殊性
对粮食收储企业的审计处理,除运用一般商业企业的共性处理政策、法规外,更重要的要运用粮食收储企业的特殊政策和法规。这就要求认真对照适用的政策法规和条款,充分考虑处理依据的主体、内容、时限,结合财政、金融、审计等方面的政策和规定.客观公正地处理。如在运用《粮食收购条例》、《粮食购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时,要充分考虑它的执法主体是*、粮食等部门,不是审计部门,具体运用时要紧密结合《*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规进行处理,才能取得客观公正和比较适当的执法效果。
2、内部控制
一、粮食收储企业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必要性
粮食收储企业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变革,国家粮食政策多次做出了重大调整,粮食收储企业的内控建设也随之不断更新。在市场剧变中,特别是在应对2008年开始的全球金融风暴中,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实充当了企业的稳定器,大大提高了粮食收储企业的抗风险能力,维护了国家粮食安全。
1.内部控制制度是粮食收储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财经纪律的需要。
《会计法》规定,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的合法合规性。通过健全的内部控制所形成的企业内部部门及人员之间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能够及时地反映、揭示和纠正经营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从而有效地保证*的方针政策与法规制度在企业内部较好地贯彻执行。
2.内部控制制度是粮食收储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
内部控制制度是建立健全内部科学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内控对于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具体表现在:(1)有利于管理层改善经营方式,实现经营目标;(2)保护企业各项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资产流失或损害;(3)保证业务经营信息和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4)保证企业财务活动的合法性。
3.内部控制制度是粮食收储企业深化内部改革的需要。
国有粮食企业一直在进行改革转制,推行内部控制制度,这是企业深化内部*改革,谋求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明确部门职责和权限,防止管理漏洞和效益流失,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从而全面提高企业整体经济效益的需要。
4.内部控制制度有利于粮食收储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效率。
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合理地对内部各个职能部门和人员进行分工控制、协调和考核,促使各部门及人员履行职责、明确目标,保证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序、高效地进行,不断提高营运活动的盈利能力和管理效率。
二、粮食收储企业在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目前,内部管理松弛、控制弱化、内部控制意识薄弱等情况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同时这也是我国粮食收储企业内部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观念陈旧,不重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一是认为建设内部控制制度会复杂化,增人增环节,影响效益;二是认为建设内部控制制度是形式主义,无法真正地起到加强内部管理的作用;三是认为建设内部控制制度会束缚企业发展手脚,自找麻烦。由于企业内部的片面认识,致使大部分企业没有建立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或虽然已经建立,但其内部会制制度形同虚设。
2.执行力不足,内部控制制度未能达到期望效能。
内部控制不仅仅是核算控制和人员职能控制,它应该涵盖相应的检查与考核制度。没有建立或者虽然建立了相应的考核制度,但存在监督体系的缺失,都会导致内部控制制度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
3.控制对象为员工,管理层或者决策层不受约束。
在有些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对下属职员的行为控制,而对管理层或决策层没有任何约束力。这些行为不仅破坏了内控制度效力的完整性,而且给下属员工一个不好的示范效应,使得整个单位都没有形成一种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围,管理层要高度重视,坚定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决心,同时要做好宣传,使全员意识深入人心,使各岗位员工明确知道干什么、如何干、干的时候要注意什么、干的效果如何,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提高企业上下的主动性、自觉性、可预见性和可控制性。
3、审计对策
(一)认真盘点库存商品
在对粮食这一特殊商品的盘点中,要尽可能地对主要粮食品种全部进行盘点,做到不重不漏:一要把握主要粮食品种的全部库存情况;二要把握存放在外储仓库的粮食数量和合同;三要把握代农储粮和代农加工粮的全部情况。
粮食收储企业
(二)正确计算补贴和税金
在对粮食补贴的计算中,一要弄清粮食补贴的种类、内容和标准;二要掌握提取粮食补贴的基数和是否符合粮食的特殊政策,如销售粮食是否顺价等;三要按权责发生制把粮食补贴计入当年的损益。对于粮食增值税进项税,一要把握提取基数;二要把握适用税率;三要把握库存商品粮食的进价成本。值得注意的是,从1999年8月起不再对粮食收储企业征收增值税,粮食收储企业增值税进项税也将不再提取和抵扣。
(三)恰当运用政策法规
粮食收储企业政策的特殊性,决定了无论在违规问题的界定上,还是处理处罚上都要慎之又慎。具体来说:一要准确把握与粮食收储企业相关的各项政策法规;二要恰当运用各项政策法规,要充分考虑粮食收储企业当时的背景、条件和情况,不能用现在的政策法规去处理处罚当时发生的问题,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四)提出针对性的审计建议
由于粮食收储企业问题界定和处理处罚的特殊性,如《粮食收购条例》、《粮食购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不仅政策性强,而且有明显的行业特点;同时,这些政策法规的执法主体又不是审计部门。为此,对审计出的问题要恰当地进行充分披露,并有针对性地向财政、税务、粮食、农发行等有关部门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发送审计文书,把不能处理处罚的问题提出来,移交出去,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审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