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少平
李少平,男,1956年10月出生,汉族,山西武乡人。中国*,硕士学历。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庭长。全国政协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
姓名:李少平
性别:男
生日:1956年10月
籍贯:山西武乡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中*员
现任职务: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庭长,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毕业院校:西南政法学院
学历学位:硕士
参加工作时间:1975年4月
入党时间:1977年6月
1、个人履历
李少平
1975年04月--1977年10月,山西省长子县插队知青;
1977年10月--1978年09月,山西省高平县丝织厂子弟校中学教师;
1978年09月--1982年07月,在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学习;
1982年07月--1984年09月,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教师;
1984年09月--1987年08月,在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刑法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
1987年08月--1988年01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1988年01月--1990年11月,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处级审判员;
1990年11月--1991年08月,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1991年08月--1993年03月,挂职任凉山自治州会东县委副书记;
1993年03月--1993年08月,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处级审判员;
1993年08月--1995年12月,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一刑事审判庭庭长;
1995年12月--2000年11月,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2000年11月--2002年01月,任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2002年01月--2002年11月,任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正厅级);
2002年11月--2003年01月,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书记;
2003年01-月-2007年12月,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省十届人大代表;
2007年12月--2008年01月,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书记;
2008年01月--2013年10月,当选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
2013年10月--2016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16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庭长,全国政协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
2、其他职务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3、任免信息
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任命李少平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庭长。
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2018年3月14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李少平当选全国政协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
4、相关动态
2014年4月02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会见了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香港)主席、香港大律师马恩国率领的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香港)内地考察团一行37人,对司法公开、涉港法律适用、内地与香港特区的司法合作等议题进行了交流。
2015年3月16日,最高法院副院长李少平发表题为《行贿犯罪执法困局及其对策》的文章,介绍了当前立法、执法等方面面临的主要难题。李少平在文章中指出,职务犯罪案件中大量行贿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反腐不能轻纵行贿犯罪。
5、学术成果
相关著作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的法律适用》、《行贿犯罪执法困局及其对策》等,先后在国家重点法学研究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先后编写、出版了法学书籍10余本,共计发表70余万字的学术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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