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有哪些要求
当前受制于股票市场的准入条件比较繁琐,新得股权投资方式私募基金应运而生,私募基金是一种风险较大,管理人的利润与其做到的业绩直接联系的经济活动,相较于不能*交易的股票市场,私募基金更能满足投资者的投资方式多样化,也越来越受到投资者的欢迎,那么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有哪些要求呢?下面就一起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一、发起人条件
1、主要发起人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
2、主要发起人经营状况良好,最近3年连续盈利;
3、每个发起人实收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4、拟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
5、有明确可行的基金管理计划;
6、有合格的基金管理人才。
二、申请设立的过程
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一般应向证券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文件,由证券管理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由证券管理部门予以批准、注册后,基金管理公司才能开业。
根据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至少有两个符合条件的发起人发起。由主要发起人作为申请人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
2、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经过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基金管理公司的筹建和开业必须经过中国证监会批准。
3、申请筹建基金管理公司,应由主要发起人作为申请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申请报告;可行性报告;发起人情况;发起人协议;负责筹建工作的人员名单、简历;以及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其中发起人协议主要包括:发起人的基本权利及义务、发起人认购基金单位的出资方式及首次认购和在存续期间持有基金单位的份额、发起人对主要发起人的授权等。
4、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筹建的基金管理公司的筹建期限为6个月。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在筹建期限内,不得开展基金管理和其他业务活动。
5、基金管理公司筹建就绪,由申请人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开业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筹建情况、验资证明、人员情况、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能、管理制度、公司章程、营业场所及技术设施、基金管理计划与业务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其中公司章程应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准则第四号《基金管理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制定。
6、经批准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应持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文件领取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管理公司法人许可证》。
7、经批准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由中国证监会统一在指定的报纸上向社会公告,公告费用由被公告的基金管理公司支付。
三、私募牌照申请条件
1、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自然人不能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2、注册资金要1000万以上。
3、至少有三名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私募基金从业资格。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私募基金从业资格:通过基金业协会组织的私募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基金业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申请机构具备满足业务运营需要的场所、设施和基本管理制度。
综上所述,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要求严格,主体只能是同时满足多样条件的证券公司以及信托投资公司,当然私募基金与非法集资有着部分相同的特征,需要详细进行区分,在法律允许的操作范围内募集资金进行投资活动是一种合法行为,非法集资则是一种触犯刑事犯罪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