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遂溪县人民法院
遂溪法院现共有干警113人,内设16个机构:纪检监察、政工科、审管办(审监庭)、立案庭、刑事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办公室、执行综合办、执一庭、执二庭、法警队和城月、北坡、杨柑三个基层法庭。
名称:广东省遂溪县人民法院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遂城镇遂化路6号
邮编:524300
电话:0759--7762266
成立时间:1950-06-01
1、简介
广东省遂溪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6月1日,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遂城镇遂化路6号。
2、主要职能
(一)审判法律规定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依法应当由本院审判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执行本院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和上级法院指定执行的案件以及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受理非诉讼执行案件。
(三)审查处理不服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四)依法审查和处理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不服一审判决的抗诉案件。
(五)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六)负责法院干警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协助县主管部门管理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指导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领导法院直属单位和社团工作。
(七)管理法院政务、财会、物资装备、法庭基础建设和经费收支两条线工作。
(八)结合审判工作特点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九)承办其他应由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3、机构设置
一、纪检组(与监察室合署)
负责法院干警纪律和廉政教育;制订法院队伍廉政建设制度并督促实施;查处法院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处理控告和检举法院干警违纪的来信来访和法院工作人员的申诉;开展执法、守纪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理的考核检查工作;负责对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追究查处工作;协助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查案工作;负责对上级有关部门和当事人反映法官违法办案的调查答复工作;办理其他有关的纪检(监察)工作事务。
二、政工科
负责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协助院党组和有关主管部门管理法院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法官的等级、司法警察警衔审核和报批工作;承办各种奖励报批工作;管理人事档案和统计工作;负责本院*调配任免、工资福利、计划生育、离退休*管理工作;制订法院各类人员的培训规划、计划和相关规章制度;协助院党组抓好机关党建工作;指导本院共青团、妇女、老干工作;办理其他有关的政工、人事、组织工作事宜。
三、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监督庭)
对全院审判执行工作进行动态管理,对全院审判运行态势进行分析;进行审判流程管理,对案件期限(审限、执行期限)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和分析;负责审判委员会的事务工作及会议记录工作;负责司法统计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负责已办结案件的质量评查工作;为专职审委提供工作上的服务;办理审判管理办公室其他有关工作。
审查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立案庭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审判监督案件;审理本院院长提出的需要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审理上级法院指令复查、再审的案件;办理检察机关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的案件;办理其他有关的审判监督事务。
四、立案庭
负责各类案件的审查立案和审判流程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基层人民法庭依法立案工作;负责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和同级法院移送管辖各类案件立案工作;负责依法再审和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抗诉案件的立案工作;审查当事人提出的诉前财产、诉前证据保全以及立案阶段的诉讼保全和仲裁机构提请财产、证据保全申请,裁定并执行保全或驳回申请;办理当事人申请支付令和公示催告的案件及其他依法应当受理案件的立案工作;办理统一案号、登记、核算诉讼费、办理诉讼费缓交、减交、免交手续;办理上诉案件移送和诉讼费上交登记工作;负责诉前联调工作;办理来信来访以及承办其他有关工作事务。
五、刑事审判庭
审理本院管辖的和审理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组织召开宣判大会;负责刑事审判信息收集、案件统计上报工作;负责赃款、赃物的收缴工作;及时移送上诉案件档案材料;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完成其他有关的工作任务。
六、民事审判一庭
审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纠纷案件,指导和监督基层人民法庭民事审判工作;审核基层人民法庭上送的民事案件,解决案件审理中疑难问题;严格把好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审限和质量关;协助上级法院对民事案件材料的调查和取证工作;办理其他有关民事审判工作事务。
七、民事审判二庭
审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和破产案件;指导和监督各基层人民法庭经济案件审判工作;审核基层人民法庭上送的经济案件,解决案件审理中疑难问题;严格把好经济案件的审理程序、审限和质量关;协助上级法院对经济案件的调查和取证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行政审判庭
审理本院管辖的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的非诉讼执行案件;依法处理和协调好与*职能部门的关系、认真做好法制宣传工作;积极向*职能部门提交行政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办理其他有关的行政审判工作事务。
九、执行局
执行局负责对全院执行工作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行使本院执行案件的命令权、异议权,强化执行工作的组织协调职能。管理执行综合办公室、执行一庭、执行二庭。
1、执行综合办公室:负责执行案件的分流;掌握全院执行工作动态;负责法院执行局文秘、会议、调研、信访、执行工作司法统计等工作;对案外人的异议作出审查和答复;决定是否追加或者变更被执行主体;办理外地法院委托执行案件和协助执行的事项;加强对执行案件催办、督办管理;处理执行中发生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办理其他有关执行事宜。
2、执行一庭:负责本院机关业务庭审结的民商事、行政案件中有执行财产内容(含诉讼费)的执行工作;指导和监督基层人民法庭执行工作;办理其他有关的执行工作事务。
3、执行二庭:负责依法应由本院执行的非诉讼案件的强制执行工作;负责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有执行财产内容(含刑事案件罚金)的执行工作;接受外地人民法院委托本院执行的案件;以及上级法院指定执行的案件;完成其他有关的执行工作任务。
十、办公室
协助法院领导协调处理司法政务;承办院党组会、院长办公会、院务会及其他秘书工作;负责法院调研工作;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方针、政策、法律;编写法院工作简报、信息动态、工作总结和收集汇报本院的有关情况;开展法制宣传、协同新闻单位宣传法院工作,开展法学研究和学术交流;负责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负责刑事案件赃款赃物的管理和没收上缴国库工作;负责案件标的款的管理和发放工作;负责案件标的物的委托评估、拍卖等事宜;负责法院印章管理、文秘、文印、机要、保密、财务、档案管理、公共财物管理、卫生和安全保卫等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十一、司法警察大队
负责组织落实司法警察工作的条例、规定、办法;组织实施司法警察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细则;负责押解、看管人犯和值庭保卫工作;负责本院召开各种宣判大会执行公务的警务工作;负责法院机关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协助执行局执行案件;负责对枪支、弹药、械具的管理;办理其他有关的法警工作事务。
十二、城月人民法庭、北坡人民法庭、杨柑人民法庭
负责审理本庭管辖的一审民商事纠纷案件;审理自诉人起诉的轻微刑事案件;负责本庭管辖执行案件工作;协助法院机关执行庭案件工作和办理依法委托执行案件,积极协助当地党委、*做好民间民事、经济等各种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做好法制宣传和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完成审判工作任务和其他事务。
各业务庭和基层法庭除上述主要职能外,都具有下列全部或部分职能:
1、审理与本庭业务相关的请示案件;
2、办理相关案件的证据交换;
3、办理与本庭业务相关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和建议以及领导交办的案件;
4、开展相关审判工作的调研指导和协调。
4、主要领导
遂溪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吴志勇
吴志勇,1971年5月出生,河北保定人,研究生学历。1993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遂溪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
遂溪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宋珠养
宋珠养,1956年8月出生,广东遂溪人,本科学历。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77年7月加入中国*。遂溪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
遂溪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陈景纯
陈景纯,1963年2月出生,广东遂溪人,本科学历。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5月加入中国*。遂溪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
遂溪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陈宪章
陈宪章,1964年12月出生,广东遂溪人,本科学历。1982年12月参加工作,1986年7月加入中国*。遂溪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
遂溪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杨康健
杨康健,1960年7月出生,广东遂溪人,本科学历。1978年12月参加工作,1982年1月加入中国*。遂溪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遂溪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陆华清
陆华清,1969年4月出生,广东遂溪人,本科学历。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0年9月加入中国*。遂溪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
5、法院建设
一、加大审判力度,审判工作实现多项突破。近年来,遂溪法院大力开展刑事、民商事和行政审判工作,为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发挥了审判职能作用,在全市法院当好“排头兵”综合监控指标位于全市法院前列。第一是深入开展“两清两禁”斗争,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审判工作的首要任务,紧密结合当地的社会治安实际深入开展“严打”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分子。近三年来,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829件,判处犯罪分子1150人,结案率100%,对维护社会稳定起着了重要的作用。二是积极开展民商事审判,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审判工作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依法调节、规范各种经济关系,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近三年来,共审结民商事案件7586件,结案率99.2%,调撤率达62%,居全市基层法院的前列,促进了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同时,大力加强执行工作,依法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通过调整充实执行力量和装备、实施执行精细化管理和强化执行力度等途径,为当事人使执行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二、重视队伍建设,改进司法作风。近年来,遂溪法院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强理想信念培育、政治思想工作、培训工作及纪律作风建设。通过建立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落实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和争创青年文明号等方式,大大提高法官队伍的素质。其中,该院法警大队荣获得省“青年文明号”、杨柑法庭获评湛江市“青年文明号”。此外,还涌现出“北坡法庭开荒牛”、“百姓贴心人”、二等功获得者—北坡法庭副庭长黄石养同志、“全省法院办案标兵”“湛江市十佳法官”李哲杰等一批优秀法官代表。
三、牢记为民宗旨,践行群众路线。法院紧紧抓住“司法为民”的主题,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采取了多种便民、利民的措施,多次举行下乡送法活动,把法律知识送到田间地头,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法律,运用法律,推进法治的进程。同时,该院开展了“保春耕法庭”、“渔民法庭”、“家事法庭”等各种主题的巡回法庭,将庭审到渔民和农民身边。近三年来,开展了巡回法庭活动达八十余次,被《人民法院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湛江日报》和广东电视台广泛报道。
6、所获荣誉
因工作成绩比较突出,近年来,遂溪县人民法院共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集体三等功2次,个人二等功1人次,个人三等功10人次;先后涌现出“全省办案标兵”、“湛江市十佳法官”李哲杰、“北坡法庭开荒牛”、“百姓贴心人”、个人二等功获得者北坡法庭副庭长黄石养同志等先进典型。司法警察大队多次获得省级荣誉如“省法院司法警察一级警队”、“全省司法警察体能达标活动先进单位”、“青年文明号”等。2010年遂溪县人民法院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遂溪县人民法院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结对帮扶’工作先进集体”;2013年遂溪县人民法院被省高院评为“2012年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被湛江市*评为“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优秀单位”;并在市中院举办的“学习十大精神和党章暨改进司法作风知识竞赛”中荣获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