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防火知识
草原是我们的绿色家园,是农牧民赖以生存的粮库,广大人民群众应当像保护自己的家一样保护草原。在草原防火期,特别容易发生草原火灾。下面来给大家介绍一些草原防火知识。
一、草原火灾预防
草原火灾预防应做到:
(1)不烧荒、不烧秸秆或茬地;
(2)不在草原上吸烟,丢烟头、火种;
(3)不在草原上生火取暖、生火野炊、点火照明;
(4)生产生活取暖,上坟、烧纸、烧香民俗等活动非要用火时准备好扑救工具,上坟烧纸时在坟地周围必须开设30米宽的防火隔离带;
(5)不在草原上放鞭炮;管好痴、呆、精神病患者,禁止小孩玩火、燃放孔明灯;
(6)不要见火不报、不救;
(7)不破坏草原防火宣传牌、瞭望台;
(8)不使用枪械及其它有失火危险的工具;
(9)靠近草原区的居民使用火炉、烟筒的,应当安装防火装置,设置封盖灰坑,避免倒灰带火;
(10)通过草原防火区域的车辆必须安装防火装置,防止漏火、喷火;司乘人员应当对旅客进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严防旅客丢弃烟头等火种;
(11)在草原上施工的单位应当按照草原防火的要求,建设或配置草原防火设施、设备。
二、草原火灾的管理及法律法规
草原防火工作是国家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国家非常重视草原防火工作,除《草原法》《甘肃省草原条例》有规定外,国务院专门颁布了《草原防火条例》,省*颁布了《甘肃省草原防火办法》;农业部出台了《草原火灾级别划分规定》《草原防火值班报告制度》等相关配套规定,从*到县乡都制订了各级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及草原防火安全生产制度,规定了草原防火主管部门职责。
三、草原防火期管理措施与处罚
在草原防火期内,禁止在草原上野外用火和使用枪械狩猎。确因生活生产需要在草原上野外用火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需要生活用火的,应当采取防火措施,用火后彻底熄灭余火。
(二)需要生产用火的,应当经当地县级人民*草原防火主管部门批准。
(三)因疫病等污染草原,需要采取焚烧措施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批准,报省草原防火主管部门备案。焚烧前应当建好防火隔离带,组织好现场防火人员。
(四)在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的毗邻地烧荒、烧茬、焚烧农作物秸秆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报告,组织人员采取防火措施。并由乡镇人民*向县市区草原防火主管部门备案。
(五)在草原上倾倒易引发草原火灾废弃物的,应当采取防火措施,向县市区草原防火主管部门备案。
(六)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影视拍摄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草原防火制度,制定防火措施,配备扑火设备,接受草原防火技术培训。
草原防火期内,以下七种行为将受到警告或者罚款的处罚;造成损失的,还要负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进入草原防火管制区的。
(二)在草原上使用枪械狩猎、吸烟、随意用火。
(三)违反规定使用机动车辆和机械设备,成为火灾隐患的。
(四)有草原火灾隐患,经草原防火主管部门通知仍不清除的。
(五)拒绝或者妨碍草原防火主管部门实施防火检查的。
(六)损毁防火设施设备的。
(七)过失引起草原火灾,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在危险时段当地*可以划定草原防火管制区。在草原防火管制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进入草原防火管制区内的车辆,应当取得县级以上草原防火主管部门颁发的草原防火通行证,并服从防火管制。
四、火灾的报告及扑救
1、草原火灾报告程序:《草原防火条例》《甘肃省草原防火办法》、农业部《草原防火值班报告制度》规定,发生和发现草原火灾时应当按草原火灾报告程序及时向当地人民*或者草原防火主管部门报告。禁止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草原火灾。
2、扑救草原火灾的注意事项:草原火灾发生后,蔓延迅速,危险性较大。当地人民*或草原防火主管部门接到火灾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采取控制和扑救措施。扑救草原火灾时要看天气、看地势、看人员、看火势随时调整扑火策略。草原火灾扑灭后,对火灾现场要进行全面检查,清除余火,并留扑火人员看守火场。
3、草原牧区的广大群众应当知晓火场自救措施:
(一)如果一氧化碳中毒,立即用湿毛巾捂住口鼻或将脸贴近湿土呼吸,迅速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进行人工呼吸。
(二)烧伤时将伤者转移至安全地方,治疗休克,特别注意不要弄破皮肤和水泡,避免感染,尽可能迅速转送医院治疗。
(三)火场中暑时应尽快将病人移至安全地方,让病人平卧阴凉处休息,给病人饮用食盐水、糖水,失水过多的可补液,视情况送医院治疗。
(四)火场风向变化无常,应当根据气象条件做好研判,以免因风向突变造成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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