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的追求
生存还是毁灭物方生方死拥有生命功能的结构就是生命人的行为与遗传基因物体的记忆电子的个性与经历生物的个体自主记忆选择*与生存乐趣长寿的和特体人对长寿的追求性的起源寄生与共生
顽石无言欲何求?人不是顽石,无从评说。不过,曹雪芹在《石头记》中,却描述了一块顽石因未能参加补天的伟业,于是坠落到人间,演出了一场儿女情长的悲喜剧。当然这只是小说家的构思。
在物理学中有一项基本定律即惯性定律。一个运动的物体,如果不受到外力的干扰,它将永远保持匀速直线的运动状态;这种惯性可以理解为物体在追求永生,它时刻在捍卫自己的存在方式。但是,不受到外力作用的物体是不存在的,因此物体在捍卫自己的存在方式的同时,必须接受变化。也就是说,物体时刻处于永生与变化的矛盾之中,这个过程就是生存,其结局则是毁灭或新生。
莎士比亚为他钟爱的剧中人哈姆雷特,设计了一句著名的台词:生存还是毁灭?这个严肃的命题,吸引了许多人。其实,早在两千多年前,《庄子》就记录了惠施的观点,惠施是春秋战国时期一位思想极为活跃的学者,他认为“物方生方死”,即物体永远处于生存与毁灭的运动之中;在这种矛盾运动中,存在着不生不死的时刻,正如“镞矢之疾,而有不行不止之时”(任何变化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对于小于这个“一定时间”的范围内,物体不产生任何变化,即不行不止或不生不灭)。
因此,从广义上说,任何物体或结构都存在着生存还是毁灭的问题。不过,生存的方式却是各式各样的,其中一些物体的生存方式被称之为生命,每一个生命结构都是一个个体,我们这里感兴趣的是基因和人。至于什么是生命,学者自己也说不清楚。例如有人认为生命的本质是选择并把自己托付给某种行动过程,通常则认为生命与繁殖过程有关。从结构的角度来说,生命也属于结构物的功能或效应范畴,即拥有某种“生命功能”的结构物就是生命,这是一种同义反复,所谓“生命功能”归根结底是一种自组织过程,而这种自组织过程是根据“密码”(基因)来进行的,同时自组织过程又是结构的一种自我欣赏、自我肯定、自我享受(即生的乐趣)。也就是说,生命就是依据遗传基因密码进行自组织的过程,这个过程形成的个体获得了生存并追求生存得更多更好。
结果我们刚逃虎穴又入狼窝,一个新的同义反复的陷阱——先有鸡还是先有蛋——摆在了我们面前。不过,我们现在还不想跳进这个陷阱里。
遗传基因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名词了,种瓜得爪、种豆得豆,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都涉及到遗传基因。近代分子遗传学认为,细胞中存在三个相对独立的遗传系统,即核质系统,线粒体系统和叶绿体系统,生物的性状遗传机制相当复杂。在临床医学中,发现人的许多行为与遗传因素有关。例如对某些男性暴力行为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染色体分析表明,染色体的某些分子结构变化(9 号臂间倒位)很可能作为一种遗传因素参与此病的致病过程;或者说,对于某些社会问题,医院的医生比*的军警更能发挥作用。因此,目前已形成一股强大的“基因热”,按乐观的估计,今后十几年内,花费数十亿美元,就能够把人体内 10 万个左右的基因绘制成图,并最终将这些基因的结构顺序搞清楚(从而能够人工对基因进行有目的的改造或修补)。
我们不清楚宇宙的结构物何时产生了记忆功能,或许它们是同时产生的。所谓记忆,可以归结为一个物体在相同的条件下可以产生相同的行为,这实际上是“惯性”的另一种说法。但是,真正“相同的条件”并不存在,因为时间是不可逆的也是不能重复的。因此,记忆只能是在类似的条件下产生类似的行为,它包含着对时间的重构或转换(记忆包括记录与回忆两部分,回忆即对时间的再现或重构)。
对物理学家来说,他们热衷于讨论一个电子的电荷、质量、运动速度、自旋,却从来不讨论这个电子的“经历”,因为他们并不认为电子具有记忆功能,或者说他们无法识别这个电子与那个电子在各自经历中所形成的“个性”。一般来说,对于许多个相同的结构来说,如果它们没有个性,便可以断定它们缺少记忆功能,或缺少根据不同记忆作出不同反应的手段和能力。
显然,遗传基因具有记忆功能,以及根据记忆作出反应的手段和能力,当条件适合时它能够复制出一个生物个体。相同的遗传基因将复制出相同的个体,除非这些基因在复制过程中又产生了新的不同的记忆(出于对环境的反应或由于记忆的失误)。如果生物个体不存在自己的记忆,那么它们之间便不会有个性的差异。也就是说,生物个体的行为,取决于它先天获得的遗传记忆,以及它后天获得的个体自主记忆;而后天获得的自主记忆,似乎又通过某种复杂的转换机制,影响了它的遗传记忆,并最终会改变它的部分遗传基因的结构。
因此,判断一个生物的高低等级,重要的因素就是它后天获得的个体自主记忆的水平,这种能力将使生物个体具有更多的选择*,从而使它获得更多的生存机遇,以及更多的生存乐趣。由于后天记忆转化为遗传记忆是极其漫长的过程(对于生物个体的寿命而言),因此后天记忆能力更显得极为珍贵;对于人类而言,后天记忆载体,已由大脑扩展到非生物细胞的信息存储器上(书、电影、计算机磁盘等),但是仍需要通过具体的人的大脑才能够发挥作用。
生物个体作为一种结构物,它也追求永生。永生的途径或方法有三条,其一是个体生命的长存,其二是个体生命结束之前复制出同类个体,其三是个体生命作为一个部件加入到更复杂的生物个体之中。所谓生物进化,不仅与自然选择有关,实际上也与生物个体的追求有关,甚至可以说不同的追求导致了不同的生物。
第一条道路上的成功者是很多的,山东曲阜孔子的老家,那里的松柏己有 2400 年的寿命了;欧洲的雪松和紫杉,长寿者达 3000 岁;非洲北部的猴面包树,高龄者达到 5200 岁;生长在北美洲加利福尼亚西海岸的巨杉,人称“世界爷”,其中有一棵巨杉高 150 米、直径 10 米,它已经度过 7800 个春秋了;非洲西部的加那利亚岛上有一棵龙血树,据测定享年 8000 到 1 万岁,可惜在 1827 年遭暴风雨袭击而枯死了。除此之外,植物的种子也有长寿者,数十年前在辽宁省普兰店附近的泡子村,发现了千年古莲子,它们仍能发芽开花。
对比之下,动物个体的寿命似乎略逊一筹,乌龟、大象属于高寿者,能活数百年。人也属于长寿动物,传说老聃活了 160 岁或 200 岁,今天的百岁老人就更多了。人对长生的追求可能是最强烈的,因为人的个性是不能靠遗传基因复制的,每个人都是他自己,别人都无法代替他。人的长生之路包括养生和成仙,成仙的方法有灵魂不死或转世投胎,以及服食长生不老药(用外来结构物改变肉体结构使之获得新效应)和修炼内丹成佛(用思维意志改变肉体结构使之长生)。如果强烈的愿望能够导致更大的成功,那么可以预言人的寿命将不断延长,个体活几百岁或上千岁并不令人感到惊讶;不过,个体寿命的延长对人类社会究竟会产生什么效应,却是一个相当有趣的课题;幸运的是,秦始皇没有找到长生不老药,否则我们今天恐怕还在秦一世的统治之下,能否写这本书也将成为问题。
第二条道路上挤满了所有的生物个体,它们分为两类,一类采用单性或无性繁殖方法来复制同类个体,另一类采用双性或有性繁殖方法来复制同类个体。事实上个体的单性繁殖,几乎可以复制出完全相同的个体,它实际上相当于个体生命的无限延长(忽略它们的后天记忆所产生的差异,不过这类个体的后天记忆能力一般都是非常有限的)。
因此,令生物学家感到困惑的问题之一,就是“性”的起源或有性繁殖的起源机制。如果生物个体追求永生,那么单性繁殖是最理想的途径,双性繁殖完全是多余的,而且也是危险的(交配时缺少应变能力)和浪费的(大量的遗传细胞实际上没有机会参与繁殖),更重要的则是“不纯洁”的(被复制出的后代个体,既不是纯洁的父亲个体的再现,也不是纯洁的母亲个体的再现,而是两者的某种综合与某种抛弃或隐匿)。
人不能或不愿意停留在困惑之中,任何问题都需要答案,哪怕是错误的或不真实的答案都行(它们至少可以缓解困惑造成的不安)。对于有性繁殖的起因也是如此,一种答案是有性繁殖可以使生物个体获得某种快感或情感,从而使它们的生存变得有滋有味。
另一种解释则认为,有性繁殖有助于保留优秀的基因,因为只有强壮的生物个体才能够获得更多的生育机会。一方面,强壮的生物个体较多地达到了生育年龄,病弱的个体未来得及生育后代便夭折了(其基因当然也就不复存在了)。另一方面,强壮的生物个体获得了较多的交配机会或权力,它的“优秀”基因更多地转移到后代的身上。
事实上,双性繁殖的最大特点在于后代的不纯洁性,通过这种方法,后代个体轻而易举地获得两个个体的遗传记忆;经过许多代之后,每个后代个体都继承了无数个前代个体的遗传记忆(例如 16 代之后,可获得 65536 个前代的遗传记忆;更准确的计算则在 10 万以上)。这样,对于一个祖先来说,他对后代的遗传影响构成一个正金字塔形(影响的后代越来越多);对于一个后代来说,他接受前代的遗传影响构成一个倒金字塔形(年代越往远推,影响他的前代个体越多)。因此,在同一个遗传体系内,所有的生物个体,都可以通过血缘关系联结在一起,从而使生物个体产生了认同的基础,其标志就是异性间可以交配生子。
第三条道路更加引人入胜。其实,数十亿年前出现的原始生物或生命大分子或微生物,以及原始细胞之类,它们仍然生活在今日的植物和动物之中,在高等生物的体内它们获得了更好的生存条件,尽管它们依然只有短暂的个体生命,但却可以通过复制同类而获得长生,直至与高等生物共存亡。这真是一种精明的生存方式。
广义地说,在生物界中普遍存在着寄生或共生现象,严格地说所有的生物都处于共生之中,或者说正是生物的存在才创造了生物存在的环境,这也是一种同义反复,并且早已被生物学者所认可。事实上,在自然演化的过程中,一种结构物的出现,不仅有助于同类结构物的出现,而且有可能会促使异类结构物的出现;如果把前一种现象称之为结构的生育过程或培育过程,那么后一种现象则可称为结构的催化过程或“助产士”(在双性繁殖中,雄性的作用也可以理解为催化剂)。
因此,森林可以理解为植物的共生现象,动物群体如蜜蜂、蚂蚁的群居生活,也是一种共生现象;当然,人类的社会同样是共生现象,或者说人类与人类所饲养所种植的牲畜农作物共同构成了复杂的共生现象。在共生体中,个体获得了更好的生存条件(一般而论),为此他们付出了相应的代价,即个性的施展受到共生环境的约束,在极端的情况下个性几乎完全被抹杀殆尽。这时,共生体(如一窝蚂蚁)的行为和结构,可以被看成为一个新的生物个体(工蚁、兵蚁相当于蚁王的器官,或者称为“脱体器官”要更恰当一些),它也具有通常生物个体的一切追求。总的来说,个体的追求首先在于永生,为了永生,它又要追求食物、环境、共生对象,这种追求是艰苦的、疲劳的、乏味的。为了使追求能够持久下去,生物个体发明了自我鼓励、自我欣赏的技巧,即用情感、胜利感、满足感、成功感、快感,来肯定自己的追求中每一次小小的胜利。
随着时间的推移,生物个体在追求永生中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成绩,这些成绩又被它们记忆下来,并被转移到它们复制的同类个体中。随着记忆的不断积累,个体的个性差异也越来越大,这种个性差异导致个体与共生体的深刻危机,我们人类正处于这种危机之中。
古人喜欢说,人生得一知己足矣;用学者的话来说,任何两个人永远不会以相同的方式思考或接受同样的思想和经历;也就是说,在本质上每个人都是独立的和孤独的,有如天马行空,独往独来。不过,在人类社会中同样存在个性被抹杀的现象,其主要方法在于限制个体后天所需的众多信息(没有信息就构不成记忆);因此,限制信息的传播,实际上是限制个体的生存,或者说是限制其作为一个人的生存,而保留其作为一个动物的生存,而根源则在于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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