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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儿童安全教育的发展现状

科普小知识2021-11-24 00: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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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儿童,狭义上讲,是指在生理和心理发展的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明显偏离普通儿童发展水平,有特别的学习或适应困难,只有接受了特殊教育才能充分发展的儿童。那么特殊儿童安全教育的发展现状是什么?下面给您介绍下吧。

据小编了解对特殊儿童安全教育目前基本没有,以下是对特殊儿童教育现状:

1.在法律法规方面,缺少一部处于核心地位的《特殊教育法》。教育立法实践的指导和特殊教育活动的规范都需要一部明确的独立的法律法规。目前,我国规范特殊教育活动的法律比较零散,虽然残疾儿童享有义务教权利的规定在宪法和残疾人保障法中都有出现,但是这些规定多为附加性,体现教育公平原则而已。1990年制定的《*残疾人保障法》是现行的规定残疾人受教育的法律,细观其中条文,我们不难发现相关条文多为原则性、倡导性,保障特殊儿童受教育权利需要具体和细化的条文。1994年出台的《残疾人教育条例》,本身立法层次低,因此即使作为一部规范特殊教育活动的专门性法规也未能发挥实践作用。

2.特殊教育资源数量不足,残疾孩子失学多。根据全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的统计数据,到2000年底,全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总数为39011人,相当于全部适龄入学残疾儿童的22.8%,207123名残疾儿童少年因贫困未入学,占未入学残疾儿童总数的53.03%。(卢德平,2004)2010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数据显示,我国共8296万残疾人(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特殊学校只有1705所,在校学生51.9万,相比之下我们不难发现“特殊教育”仍然是我国教育的弱中之弱。

3.特殊教育资源分布不均匀,中西部地区比较缺乏是一个很突出的问

题。“西部12省(市、区)因贫困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达183355人,占失学残疾儿童总数的46.94%。中部经济欠发达6省(河北、安徽、江西、河南、湖南、湖北)因贫困失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达135181人,占总数的35%。”目前我国30万人以上的县还有353个没有特教学校。大部分残疾儿童家庭环境条件较差。在我国的6000万残疾人中,90%以上生活在农村,而其中有20%以上的残疾人处于贫困状态。(高一村,2006))困难的经济状况,使得许多残疾儿童错失诊治的时机,无力购买辅助设备和支付受教育学杂费用。残疾儿童家庭贫困,而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资源过少,教育成本高,导致许多残疾儿童失学。

4.教材陈旧,师资力量不足。在教材方面,我国聋校现用教材是1995年由全日制聋校教科书委员会编写的九年级上下册课本和相关的教学参考书。(闫延河,2008)目前北京市盲校学生使用教材久未更新,特教教师配备标准是1∶14,与正常学生教师标准一样。总体上,特教教材存在着形式单调,教材更新缓慢,教学观念落后,教学内容陈旧,教学资源缺乏等问题。

5.许多残疾儿童的家长,知识水平较低,缺乏维护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的强烈意识和能力。中国残疾儿童的家长,没有形成一个强有力的全国性团体,共同维护和改善残疾儿童受教育及其他权利。

6.全社会对残疾儿童回归主流社会缺乏理解和认可,对残疾人缺乏发自内心的尊重和关爱。我们的社会还没有形成一个尊重与善待残疾人的氛围。心理方面,残疾人承受着外界歧视带来的巨大心理压力;在生活方面,专为残疾人建设的无障碍设施常被无情占用甚至破坏。比如盲道,经常被商亭、自行车占满。

以上是儿童安全教育的发展现状。我们在平时最好多学习一些儿童安全教育小知识,这样更有利于孩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