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协议
甲方:株洲电脑网络协会法定代表人:肖-斌
乙方:
“中国商业传播网”由株洲县电脑网络协会主办,负责本网站的建设及全国各省的业务开拓,为适应各项业务的开展,特选拔50名应届高中毕业生进行内部定向强化培训,经甲、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共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恪守。
一、培训内容、时间、地点等详见“定向培训员工”广告。
二、培训费用:8000元,含学费、资料费、住宿费;试用期内返回1000元/月,正式上岗后,月薪2000元以上,按二年时间返回剩余培训费用2500元/年。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负责提供教学场地、设备设施,教材资料,食宿场地等必备学习用品。
第二条对乙方进行形象、技能、业务等内容的培训,根据“中同商业传播网”的建设和发展需求设置科目、安排学时,并提供上机时间(详见“教学计划”)。
第三条负责教学管理,如发现乙方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与其家长协商处理办法。
第四条培训期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考试考核,通过半年的学习后,根据乙方考试成绩和德、智、体发展情况,分岗至市场部、客服部、技术部进行强化培训后,安排至相应的工作岗位试用。
第五条根据乙方的专业水平和自身条件及志愿安排试用(含试用工种和工作地域);如出现水平相等、志愿相同的情况则结合抽签结果予以安排。
第六条试用期三个月,由甲方向乙方返回培训费用1000元/月,不另计乙方工资(详见“员工试用协议”)。
第七条乙方在试用期内,如考核不合格,将被辞退,剩余的培训费用甲方不予退回(详见“员工试用协议”);如能按时完成甲方交办的各项任务,并考核合格,则签订“员工上岗合同”,月薪2000元以上,甲方按年度返回乙方剩余培训费用2500元/年(详见“员工上岗合同”)。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乙方向甲方交纳培训费(含书籍费、住宿费和上机费)人民币捌仟元整,此费用在通过面试并下达录取通知书三天之内一次性付清。
第九条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的教育和管理,努力学习,遵纪守法,不迟到不早退,积极参与甲方的各种活动及试习锻炼,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争当“优秀学员”;乙方如有违规违纪行为,要自觉接受甲方处理。
第十条乙方在培训期间,如私自外出,造成人生意外或其他严重后果,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附则:
第十一条乙方如因自身原因中途退学,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费用;如因甲方过错,使乙方不能正常学习,甲方退还全部费用;如因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正常学习,由公证机关及相关部门协调赔偿。
第十二条因甲方过错,不能安排乙方上岗或对口上岗,甲方在扣除工本费(指服装、书籍等成本)后,负责赔偿全部剩余培训费用;乙方在试用期内,不接受、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或擅自离岗或外出就职,除退回甲方已返乙方的培训费用外,还应向甲方缴纳培训利润人民币陆仟元整,拒不支付,申请法院执行;乙方试用合格后,不接受、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或擅自离岗或外出就职或在甲方的工作时间不足半年,除退回甲方已返乙方的培训费用外,还应向甲方缴纳培训利润人民币叁仟元整,拒不支付,申请法院执行;乙方在甲方的工作时间不足一年,应退回甲方已返乙方的培训费用,拒不支付,申请法院执行。
第十三条本协议的附件、“定向培训员工”广告及教学计划、管理制度等作为本协议的补充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注意留存。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公证处各一份;培训开始合同生效,因故辞退、辞职或签订“员工上岗协议”一年时失效。
第十五条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公证处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株洲电脑网络协会(公章)
代表人: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户:
乙方:
日期:
培训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