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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产损失包括哪些

科普小知识2021-10-01 05: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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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产损失如何确认是很多人心中的疑问。货币性资产,指持有的现金及将以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那么货币资产损失包括哪些呢?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一财产损失安全小知识。

企业货币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银行存款损失和应收(预付)账款损失等。

一、企业清查出的现金短缺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确认为现金损失。现金损失确认应提供以下证据:

1、金保管人确认的现金盘点表(包括倒推至基准日的记录);

2、金保管人对于短款的说明及相关核准文件;

3、责任人由于管理责任造成损失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的说明;

4、及刑事犯罪的,应提供司法机关的涉案材料。

二、企业将货币性资金存入法定具有吸收存款职能的机构,因该机构依法破产、清算,或者*责令停业、关闭等原因,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确认为存款损失。存款损失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据:

1、业存款的原始凭据;

2、定具有吸收存款职能的机构破产、清算的法律文件;

3、府责令停业、关闭文件等外部证据;

4、算后剩余资产分配的文件。

三、企业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符合坏账损失条件的,申请坏账损失税前扣除,应提供下列相关依据:

1、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

2、院的败诉判决书、裁决书,或者胜诉但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3、商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

4、府部门有关撤销、责令关闭的行政决定文件;

5、安等有关部门的死亡、失踪证明;

6、期三年以上及已无力清偿债务的确凿证明;

7、债务人的债务重组协议及其相关证明;

8、他相关证明。

四、逾期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中,单笔数额较小、不足以弥补清收成本的,由企业作出专项说明,对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认定为损失。

五、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企业有依法催收磋商记录,确认债务人已资不抵债、连续三年亏损或连续停止经营三年以上的,并能认定三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可以认定为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