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期货交易保证金
简析期货交易保证金:
买卖期货合约所要求的保证金不尽相同,但通常只占合约价值很小比例。各期货交易所根据品种风险程度制定收取的最低保证金,期货公司根据证监会规定,在期货交易所收取保证金上至少加收2个百分点。
目前,国内期货公司收取的商品期货保证金比例介于7-12%之间,即将推出的沪深300指数期货,交易所收取保证金比例为8%,期货公司加收2个百分点即收10%。值得指出的是,目前由证券公司提供的股指期货研究报告中,多以8%进行相关分析。
一般而言,期货合约价格波动越大,风险也就越大,收取的保证金比率就越大。例如,铝波动风险较小,上期所收取最低保证金为5%,而燃料油价格除与供需关系有关外,还与中东局势密切相关,风险较大,因此交易所最低保证金定为8%。商品期货随最后交易日临近,收取保证金比率也逐渐提高。这样做的理论依据是,现货历史波幅大小反映了该品种的风险程度,应根据现货波幅大小设定相匹配的保证金水平。而随着最后交易日临近,买卖双方违约风险相应增加,为保证现货商和生产商利益,要求提高保证金。
现货商和生产商的利益主要从两方面考虑。卖出方交割违约,买方损失包括未能交割到需要商品导致生产经营中断而产生的损失。这种损失除应赚利润没有赚到外,还涉及因生产中断而未能履行合同而在现货市场上赔付的违约金或者临时采购现货成本增加的损失。买入方交割违约,卖出方损失包括入库费用、商品价格下跌损失、商品占用资金利息、储存期过长导致商品质量下降的损失和储存费用等。因此,在商品期货合约临近最后交易日时,交易所能够冻结的保证金大小,要能够在出现违约时用保证金弥补对方上述部分损失。交易所一般都制定一个保证金随时间而递增的风险控制方法。沪深300指数期货由于是现金交割,目前条例没有规定保证金随最后交易日临近而增加。
期货保证金增加的情况还有以下几种。
其一是合约持仓超过规定水平时,保证金要相应增加,因为持仓量大,表明市场多空分歧加剧,市场风险骤增。
其二是涨停或跌停时,也会提高保证金,因为这说明市场波动超出正常范围,可能出现巨大风险。这也是为抑制强势一方开新仓能力。
其三是长假前提高保证金,这是为了提高外盘大幅波动后国内期货市场节后的风险承受能力。
交易所对于期货交易保证金随持仓量规模的调整、随最后交易日时间临近的调整、出现涨跌停板情况下的调整的相关规定,一般明确载明在交易所的风险控制文件中。长假情况下的调整则由交易所根据市场的风险情况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