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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查房

科普小知识2021-07-12 07: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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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查房”是指用姓名查询的方式获得他人的房产信息。2013年2月中旬起,多地开始严控用姓名查询他人房产信息,福建、江苏等地加紧出台房屋信息查询规范,对输入姓名查询名下房产的“以人查房”方式作出约束。部分地区个人住房信息的不正常流出,引发市民对住房信息安全的担忧。

1、现象背景

各地频现多房人群

2012年恰逢房地产调控最严的时期,但住房问题仍是最热门的话题。加之各地频现房嫂、房警、房叔、房婶,甚至房祖宗,引发了市民对住房信息安全的担忧。

于是,福建、江苏等部分地区加紧出台查询规范,严控“输入人名查询他人名下房屋”的“以人查房”方式。

“房祖宗”

2013年1月22日17点14分,新浪网友@萧山君子发微博称:“【今日各大论坛惊曝:济南市历城区原**局长程绍春曝有16栋楼】在2012年年末许多房叔、房妹、房爹,公布于众,但是大众疏忽一个特大号“房爷”,他不是几套房,而是16栋楼!”

爆料一出即吸引了众多网友围观,不少网友留言希望职能部门彻查,也有网友幽默建议:“申请吉尼斯世界纪录吧!!”

还有网友认为称呼程绍春为“房爷”“房祖宗”都不够,而应该称其为“房神”!连潘石屹和任志强都忍不住对此调侃,任志强22日20点转发该条微博说:“华远盖的楼比小潘的多几倍,程局长又让小潘咋活啊?”

房姐

龚爱爱,陕西榆林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榆林市人大代表。她被爆“在北京有20余套房产,总价值近10亿元”。调查显示,她拥有至少四个户口,名下确有多处房产。多名相关公职人员因此被停职调查。

房媳

房祖宗现身张彦,山西运城市纪委*。她被爆“有两个分别落在北京和山西的户口,其身为前运城财政局局长的公公在各地拥有十余处房产”。爆料人称,假身份证为其丈夫和公公买房、转移资产所用。

房妹

翟家慧,郑州市二七区原房管局局长翟振锋的女儿。2012年年底,她被爆“拥有11套经济适用房,拥有两套户口”。2013年1月14日,郑州市“翟振锋案件专案组”确认,已查实“房妹之父”翟振锋一家曾拥有31处房产。

房叔

蔡彬,男,原任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政委。2012年10月8日,被爆出其全家拥有20多套房产。随后,这一消息得到了番禺区有关部门的证实,蔡彬被停职。10月22日,广州市纪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并通报了蔡彬一事的进展,番禺区纪委已对蔡彬进行立案查处,并对其实施“两规”措施。2012年11月13日,番禺区区长楼旭逵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蔡彬一案已进入司法程序。

房警

当番禺“房叔”落幕之际,2012年11月30日,有网友在天涯社区发帖称,广东佛山市顺德区*局一副局长也是“房叔”,拥有价值上亿元的住宅及商铺。顺德区纪委已经就此事介入调查。

房婶

李云卿,女,现年68岁,原广州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属下设计院高级工程师。2012年11月21日被爆坐拥24套房产。粗略测算,这些房产总价达1500万元。2012年12月,广州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介绍,李云卿并没有违法违纪问题,其购房资金来源清楚、所拥房产属合法致富。

房嫂

2013年1月11日,福建证监局原副局长田荔琴一家被曝拥有16套房产。2013年1月14日,证监会称掌握相关举报并介入核查。

2、禁止对策

福建漳州

2013年2月16日,福建漳州市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处理好物权公示和隐私保护的关系”,漳州近日出台了《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据此办法,除申请查询本人房屋信息和国家公检法等机关的协助查询外,严禁以姓名(名称)为条件进行查询,只能以明确的房屋坐落或房屋所有权证编号进行查询,查询工作人员对房屋权属信息的内容保密。漳州市并将强化落实相关问责机制。

对此,漳州市方面否认了网上所传言其出台了《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称该办法是住建部2006年出台的,漳州方面从未公开出台过类似的规定。

江苏盐城

2013年1月1日,江苏盐城市出台《盐城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管理办法(试行)》,对房屋信息实行有条件查询和限制查询。除本人、公检法、住房保障部门、律师等通过一定程序,其他情形“一律严禁

‘以人查房’”。

办法称,部分地区个人住房信息的不正常流出,“引发了部分市民对个人住房信息安全的担忧,社会各界也颇为关注”。

2013年2月18日,盐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回应称,该管理办法出台只是为规范内部工作人员查询,保护个人隐私。

浙江杭州

2013年2月18日,浙江省从杭州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档案馆获悉,杭州未明令禁止“以人查房”,但要求信息保密,禁止泄漏。

南京

“自2007年1月12日以来,南京一直执行《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规定》。”南京市住建委产权市场处的一位人士表示,该规定对住房信息查询的规定比较严格,未经产权人授权,其他人不能查询其房产信息。南京市民想查住房信息,可以到华侨路的房产档案馆,房产的产权人可以亲自来查,也可以委托他人来查,但必须携带产权人的身份证内签名委托书及自己的身份证。

哈尔滨

自2007年,哈市开展住房信息查询制度以来,一直执行2007年国家住建部出台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的规定,只对本人实行公开查询,即使公检法机构或其他第三方想要查询他人房产信息都要出具各项相关证明,实行有条件查询。也就是说,市民只能自己本人携带身份证来查自己的房子,不能随意查到除此之外别人名下房产信息。夫妻之间想单独一个人来查对方名下房产,也要出具对方委托书,方可查询。想要输个名字,提供个身份证就要获取他人名下有几套房产,“以人查房”的方式是不允许的。同时,如果记下别人房屋门牌号、查这套房子到底是不是该人所拥有,即“以房查人”的不正当行为也受到严格限制。

3、影响评论

常言道,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如果财产来源光明正大不存在猫腻,即使被查询了又有何惧?恰恰相反,当前频发的“房叔”、“房婶”事件令住房信息系统成为一些官员的梦魇,在一些地方甚至引发了部分胆小官员的“抛房潮”。如果不遗余力堵塞这一“漏洞”,恐怕只会让某些官员长出一口气睡个安稳觉了。

保护住房信息安全是非常必要的,但保护住房信息安全跟清查贪官房产,两者并不矛盾。普通人不允许查房产信息,可以由*和相关部门出面对官员房产进行核查。只要制订严格的工作程序,相信不会损害到官员们的隐私和合法权益。如果既不允许普通人查,*和相关部门也睁只眼闭只眼,房产领域岂不更会沦为一个黑洞,任由某些官员为所欲为?

“房叔”“房婶”事件后,近段时间,国内一些地方近段时间加紧出台了房屋信息查询规范,对输入人名查询名下有多少套房的“以人查房”方式作出专门约束。不过,有业内专家担心,严控用业主姓名检索房产信息的新规,目前正推进的地方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联网,

禁止“以人查房”保护了谁的隐私?

近日,福建漳州、江苏盐城等多地相继出台规定,严禁以姓名为条件查询房产信息。名为保护个人隐私,却不想引发了广泛争议。

个人隐私确实亟须立法保护。央视3.15晚会曾连续两年关注个人信息泄露,保护个人信息的呼声也从未停息,然而时至今日,垃圾短信依然泛滥,推销电话屡禁不绝,即使我们都知道自己的信息是被谁贩卖了,却没有相关部门和法令对此进行强力整治。

那么,既然是保护个人隐私,禁止“以人查房”为何会引发争议呢?笔者认为,是因为此类禁令的目的性过于明显。

我们没有证据显示,严禁以姓名查询他人房产信息是为了“保护贪官”,但身正不怕影子斜,试问,只有一套或两套房产的人,谁会担心自己的房产信息曝光呢?哪怕拥有多套房产,只要是自己合法所得,又有何不可见人的呢?到底是谁的房产信息需要保护?

当频发的“房叔”“房婶”事件令住房信息系统成为一些官员的梦魇,此时出台保护个人房产信息的法规,引发争议就不难理解了。个人隐私需要保护,个人房产信息的查询也需要规范,但能不能查与如何查是两个概念,如果申请人通过规范的程序进行申请,相信查询房产信息也不会损害到多数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