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焚烧秸秆的通告
秸秆,古称藁,又称禾秆草,是指水稻、小麦、玉米等禾本科农作物成熟脱粒后剩余的茎叶部分,其中水稻的秸秆常被称为稻草、稻藁,小麦的秸秆则称为麦秆。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禁止焚烧秸秆的通告,供大家参考!
禁止焚烧秸秆的通告范文一
为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节约和利用,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以及市、县关于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有关要求,特通告如下。
一、我县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在农作物收获季节,严禁露天焚烧秸秆,严禁将农作物秸秆弃置于河道沟渠内。
二、本通告所称农作物秸秆包括小麦、油菜、玉米、水稻等其他农作物秸秆。
三、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人民*对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乡镇要落实分工负责制,建立镇、村、组三级防控网络,把责任层层落实到村、组和农户,积极支持鼓励广大农户对秸秆进行综合利用。
四、违反本通告,在本县区域内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单位和个人,由巡查人员责令其禁止焚烧行为,情节严重的可处以一定数额罚款。因焚烧造成环境污染、水灾和公共安全事故的,由县*、环保等部门分别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拒绝或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无为县环保局
无为县农委
年九月二日
禁止焚烧秸秆的通告范文二
为减少大气环境污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野外焚烧秸秆。重点范围为:城市周围5公里内;机场周边15公里内;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两侧2公里内;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油库、粮库、林地和重要通信、高压输电线、电力设施、输油输气管线等附近1公里内。
各县市区人民*、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大巡查力度,对焚烧行为要责令立即停止;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导致人员伤亡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年4月18日
禁止焚烧秸秆的通告范文三
为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城乡环境,保护人体健康,保障航空和交通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在农作物收获季节,禁止在以下范围内露天焚烧、乱堆乱倒秸秆:仁寿县、彭山县全域,沿成乐高速公路、成昆铁路两侧各2公里区域,高压输电线路、国道、省道公路干线两侧各1公里区域,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它人文地址、人群集中区、油库、粮库、林地周边500米区域。
二、秸秆禁烧工作由区县及乡镇*具体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禁烧工作责任制。鼓励农村居民制定村规民约。
三、违反本通告,在禁烧区域露天焚烧秸秆的单位和个人,由执法人员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处以罚款。造成环境污染、火灾和公共安全事故的,由*、环保等部门分别按有关规定处罚。拒绝或妨碍秸秆禁烧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机关按照《*治安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投诉、检举、揭发焚烧秸秆污染环境行为,举报电话:12369。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眉山市环境保护局 眉山市农业局
眉山市*局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
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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