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买卖统计
房地产不可移动的特性决定了其买卖方式不是以实物形式在买卖双方之间流动,而是表现在房地产所有权证上的产权人的更替。房地产买卖统计是指对房地产使用权转让、所有权买卖所发生的经济行为的统计。它以房地产转让和买卖行为为研究对象,探索与研究此类经济行为的实质和变化规律,为相关信息的使用者提供依据。
中文名:房地产买卖统计
意义:房地产经营与市场管理的需要
简介:专业名词
学科:经济学
1、房地产买卖统计的意义
在房地产市场中,房地产买卖是一重要的交易行为,因此对其进行统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房地产买卖统计是房地产经营与市场管理的需要。*和房地产开发商的责任和义务是满足房地产市场的需求和消费。但是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市场中的作用也不可忽视,其工作的重点也是满足需求和消费,及时掌握房产市场供求信息,满足市场对存量房的买卖需求。准确翔实的统计资料是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和策划的可靠保证。*对城市规划建设、房地产买卖市场的完善与管理也需要可靠的资料依据。
(2)房地产买卖统计是*税收、制定政策和宏观调控的需要。开发建设新的住宅与形式多样的房地产交易方式,大大提高了城市居民的住房水平,实现了房地产与资金的良性循环,同时为国家提供可观的税收,也为国家制定房地产政策进行宏观调控提供科学依据。由于房产买卖统计反映的是一定时期内房地产市场的交易量,所以能够反映企业提供服务和*税收情况。
(3)房地产买卖统计可为房地产研究服务。房地产市场提供的市场信息,为经济研究者探讨和研究房地产市场的现状与规律,预测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趋势和有关政策和制度的制定提供资料。
2、房地产买卖统计指标
(1)公有房产买卖统计指标
1)年末实有公有住房总量。它是报告期末本辖区内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所有的尚未出售的公有住房的总建筑面积。
2)公有住房累计已出售总量。它是指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经按标准价、房改成本价、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或市场价等向可购买人和承租人出售的公有住房总建筑面积。
3)当年出售量。它是报告期内按标准价、房改成本价、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或市场价等向可购买人和承租人出售的公有住房总建筑面积。
4)当年房改成本价。它是指当地人民*公布的当年出售公有住房的房改成本价。
5)公有住房售房款累计总额。它是指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出售公有住房所得房价款的总额。公有房产出售价款必须全部纳入各级住房基金。该项指标是公房出售统计内容中的重要指标。
6)公有住房售房款余额。它是指公有住房的账面现存剩余数额。
(2)存量房买卖统计指标
是指报告期内,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通过其他交易方式取得产权的房屋,以及自有自用房屋买卖的相关数据。
1)成交套数,它是报告期内,办理过户手续的存量房总套数。
2)成交面积,它是报告期内,办理过户手续的存量房总建筑面积。
3)成交金额,它是指报告期内,办理过户手续的存量房交易总金额。
4)平均成交价格:
平均成交价格(元/m2)=成交金额+成交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