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出纳员岗位职责
学校出纳员岗位职责
一、学校出纳统一管理学校全部现金支付,对所属校办厂等出纳工作负责业务指导和检查。
二、根据*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认真审核各项报销凭证。对不符合国家方针政策和财务制度的款项,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的基础上,有权监督、拒付,并向一切挥霍国家财物、弄虚作假、损害国家利益、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
三、学校出纳掌管学校预算内外库存现金和银行帐户的款项。根据规定按银行帐户设置银行日记帐、现金日记帐,并日结月清,定期和银行对帐,做到正确无误。
四、学校出纳应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做好现金管理工作。库存现金不得超过人民银行核定的限额。非经银行同意,不得将收入的现金“坐支”,也不得保留帐外公款。备用的现金都要收入银箱,并妥善保管银箱钥匙。
五、学校出纳在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库存现金有余缺情况,应先作暂存或暂付入帐,查明原因后根据单位领导的处理决定办理。如金额较大,应报上级财务部门审批。对确实无法查明的多余现金应作“应交预算收入”上缴国库。
六、学校出纳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应办好移交手续,并由总务主任负责监交。
一、熟练掌握各种收费标准及各项费用支出范围,严格把关。
二、认真审查各种报销或支出的原始凭证,对违反国家规定的,应拒绝办理,对内容不全、手续不完备、数字差错的均应退回补填更正或重写,方能办理报销手续。
三、根据会计工作规范要求,认真记好银行和现金日记帐,做到数字准确,书写整洁。
四、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私自挪用现金,库存现金不得超过人民银行核定的限额,注意安全保卫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五、按时做好工资、补贴的发放工作。
六、贯彻执行银行结算制度和货币管理制度,加强银行支票的管理,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七、登记固定资产明细帐,定期与保管部门进行核对,做到帐实相符。
严格执行安全制度,认真管理好现金、各种印章、空白支票、空白收据等
一、认真学习有关会计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收支两条线,票款分离及教育局经费管理中心等有关规定办事。
二、负责办理全校的现金收付和库存保管工作,认真审查原始凭证,定期核对库存现金,做到准确无误,发放无误。发现差误,立即汇报,找出原因及时处理。
三、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对于现金支付,应严格遵守审批程序办理,没有经手人,证明人和分管领导审核,校长审批签字的票据,有权拒绝付款,确保学校经费的合理使用。
四、负责教职工工资及其它人员经费的发放,办理教职工差旅费的报销手续。按规定按时缴纳教师医疗保险费。
五、遵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各种收付账目,做好、管好银行存款和现金和日记账目。
六、严格执行会计法规有关规定。不准将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存款,不得保留账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得借支、挪用公款。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八、出纳员应对备用金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对备用金实行严格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被盗、遗失,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学校出纳员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