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玉环县人民法院
玉环县人民法院座落于玉环县玉城街道珠港大道,于1950年9月成立。内设18个职能科室,下设一个港北人民法庭。
地址:玉环县城关珠港大道
邮编:317600
电话:0576-87257017
传真:0576-87257016
1、法院简介
玉环县人民法院座落于玉环县玉城街道珠港大道,占地37亩,建筑面积约19000平方米。辖区陆地面积378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901平方公里,全县总人口42.81万人。下设一个港北人民法庭,管辖北面的楚门、清港、沙门、干江、龙溪、海山、鸡山等五镇二乡。截止2015年3月,干警队伍增加到116人,其中硕士6人,本科109人,共占总数的99.14%。现有内设机构18个,派出法庭1个。
2、历史沿革
1950年9月玉环县人民法院成立,设秘书室、刑事股、民事股等机构,干警11人。1956年设审判委员会。1959年,玉环县撤并后,今县境设温岭县人民法院楚门、玉城两个人民法庭。1962年恢复玉环县人民法院。*期间瘫痪,至1973年始复院。八十年代增设经济审判庭、执行庭、人事科、法医室以及五个派出法庭。1990年增设行政审判庭。2000年,按照人民法庭规范化、规模化建设的要求,楚门人民法庭改名为港北人民法庭,辖五镇二乡,其他法庭均予撤销。2007年增设民商案件速裁法庭。2008年增设民事审判第三庭,并于2012年8月更名为知识产权庭。2010年7月执行局下分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和执行综合科。2013年9月增设少年刑事审判庭。
3、内设机构
(一)政治处
主管*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信息管理系统和部门员额管理工作;负责*和其他工作人员的考核、任免、审批、调配、劳资等人事*管理工作,以及法官、审判辅助人员、行政综合人员的等级、警衔、职级等序列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各部门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负责离退休老*政治学习和开展活动;负责人民陪审员规划、编报及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争先创优、表彰奖励、教育培训等管理工作。
(二)办公室、行装科(合署)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公务;负责院务会和院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及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及建议、提案督办;起草重要文件、报告、院长讲话等文稿;负责法制宣传、新闻发布、文秘、机要、保密、办公自动化、档案及院志编纂等工作;负责本院的计划财务工作和武器、车辆、服装等专项物资装备及各项经费、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诉讼费管理使用和人民法庭及审判法庭的建设工作;负责后勤服务和日常对外联络工作。
(三)立案庭
负责各类案件的审查、立案登记和诉讼费用缴纳等工作;依法处理诉讼管辖争议;依法审查申诉以及申请再审案件,认为可能有错误的,移交审判监督庭审查处理;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进行诉前保全;负责督促程序及公示催告程序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司法救助工作。
(四)刑事审判庭
审理除少年刑事审判庭审理以外的其他一审刑事案件。
(五)少年刑事审判庭
审理未成年人犯罪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权利犯罪一审案件;审理部分指定的有较大影响的一审刑事案件;开展少年审判延伸服务及与少年刑事审判相关的其他工作。
(六)民事审判第一庭
审理婚姻家庭、人身权利、劳动争议、房地产等各类一审民事纠纷案件;指导人民法庭工作。
(七)民事审判第二庭
审理除买卖合同纠纷以外的其他各类合同纠纷及证券、票据等一审商事纠纷案件;审理破产案件;审查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八)知识产权审判庭
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一审案件;审理买卖合同一审案件。
(九)民商案件速裁庭
审理适用简易程序的各类一审民商事纠纷案件;指导诉前调解,负责诉调对接、司法确认工作。
(十)行政审判庭
审理一审行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办理行政赔偿案件。
(十一)审判监督庭
审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再审案件;负责本院各类案件的质量评查。
负责对案件审理、执行进行实时监测、分析、统计;统一实施审判、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和案件信息管理;负责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判质效评估管理;负责审判业绩考核,法官业绩档案管理;审判委员会事务管理和法院信息化工作。
(十二)执行第一庭
负责除执行第二庭执行案件之外的各类案件(包括指定执行、受托执行的案件)的执行工作。
(十三)执行第二庭
负责行政非诉案件的执行;负责程序终结和中止执行超过两个年度案件(以裁定书日期为准)的恢复执行,以及调离执行局人员程序终结和中止案件的恢复执行。
(十四)执行综合科
负责对新收案件被执行人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情况进行集中查询;负责执行曝光、执行征信、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等执行措施的审查和办理;负责委托、受托案件的审查、登记、移送;负责执行异议审查、处理;负责被执行人财产需拍卖的审查、登记、移送;负责执行查封、扣押财物的备案、登记、管理;负责执行信访件的登记、处理和执行司法救助的审查、登记、申报;负责局内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处理和执行财务管理、统计、质效考核等综合事务;负责执行五大征信体系建设事项;负责执行案件的监督、检查。
(十五)司法警察大队
负责司法警察警务管理等工作;负责警卫法庭,看管、押解犯罪嫌疑人和刑事被告人;参与有关的审判和执行工作;负责法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六)监察室
监督、检查法院党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执行党纪国法及行政纪律的情况;受理对法院工作人员违法乱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法院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法院工作人员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开展对法院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教育;制订监察工作的规章制度。
(十七)司法鉴定科
负责办理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审计、拍卖及指定破产案件管理人等工作;负责执行财产流拍后变卖工作。
4、审委会
陈微春,党组书记、审委会委员、法院院长,中*员,研究生学历,四级高级法官;
俞燕斐,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副院长,中*员,大学学历,四级高级法官;
郑建敏,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副院长,中*员,大学学历,四级高级法官;
卓雪敏,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副院长,中*员,大学学历,四级高级法官;
项延永,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副院长,中*员,大学学历,一级法官;
王再桑,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政治处主任,中*员,大学学历,一级法官;
黄建华,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执行局局长,中*员,大学学历,四级高级法官;
马明毅,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中*员,大学学历,一级法官;
孙宾,审委会委员、办公室主任,群众,大学学历,二级法官;
林必贵,审委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中*员,大学学历,一级法官;
黄才水,审委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中*员,大学学历,一级法官。
5、法院建设
2005年搬迁新大楼后,办公面积大大增加,形成了规模化、现代化、标志化的办公环境,实现了办公、审判和立案三区分离。投资数百万建成并投运数据、语音、图像“三网合一”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和数字法庭系统,实现了对案件流程,计算机辅助办案、审执限监督、案件数据分析、公告信息服务、开展远程教育以及自动化、信息化管理。在搞好硬件设施的同时,还注重法官文化的建设。采用人文讲坛、电视教学、院长授课等方式为干警加油充电,开窍醒脑。具体涉及到司法理念、法律思维、理论研讨、法律理解与适用和本院改革思路等多方面内容,以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和文化素质。
6、所获荣誉
近年来,玉环法院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支持下,在上级法院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服务大局、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和审判技术创新,建设亲民型、廉洁型、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法院,争创一流法院、一流队伍、一流业绩。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物质装备建设等各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有不少集体和个人受到上级的表彰,涌现出了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省审判业务专家项延永,全省、全国人民满意好法官、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叶宝英,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全省刑事审判先进、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先进等一批优秀典型;法院集体先后获得了全省优秀法院、集体二等功、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青年文明号等十多项省级荣誉,并被评为调研、信息、纪检监察、知识产权审判等多个单项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