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管理制度3篇
本文目录人员管理制度不合格人员和心理障碍人员的管理制度校园流动人员管理制度
扬州路第一小学租车驾驶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驾驶人员应认真执行交通法规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违反
交通法规,造成事故者,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驾驶人员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驾驶。驾驶人员应积
极参加交通部门召开的安全教育例会和有关活动。
3、驾驶人员对所开车辆,出车前必须认真进行安全性能检查
,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4、驾驶员严禁酒后开车,不开赌气车、情绪车。驾驶人员有
病、睡眠不足不得开车。
5、驾驶人员不得将车辆转借给他人驾驶,违规借用造成事故
的由当事人和车辆驾驶员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不合格人员和心理障碍人员的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2) | 返回目录不合格人员和心理障碍人员的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市教委和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指标要求,进一
步加强我校的校园安全工作,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教育
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订学校不合格人员和心理障碍人员管理制度:
1、学校严禁校外心理障碍人员进入校门。
2、学校及时发现行为不合格员工和心理障碍教职员工,原则上应规劝 他们离岗
回家。离岗后待遇按相关人事政策办理。
3、个别情况下,校内如还存在不合格员工和心理障碍员工的话,应加强管理。
对不合格员工应经常性谈心教育。对心理障碍应及时观察,一旦发现情况异常,
应马上劝其回家治疗。
校园流动人员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3) | 返回目录校园流动人员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市教委和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安全文明工作的要求,
进一步加强我校的校园安全工作,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
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校园流动人员管理制度如下:
1、对校园流动人员的责任部门是后勤总务部门,责任岗位是门卫。
2、一般情况下,不准外来人员进入校门,家人探望学生一般由门卫同志通知老
师带学生出来到门外进行。
3、如上级部门、兄弟单位来访、家属来访等必须进入校门的外来人员,必须在
门卫进行登记,出示证件证明后方可进入。出校门时把被访者签过名的出门单交
给门卫后方可放行。
4、如遇重大活动,如家长会、会议等,必须在大会议室或某个教室等指定地点
进行,不允许家长和外来人员进入其他教学区和其他场所。
5、一般不出租学校教室和场所给外来人员办班和举办会议等,如遇特殊情况,
同样规定在指定场所进行,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其他场所。
6、经观察,对患有精神病等存在不确定因素的外来人员,不管是教师家属还是
其他人员,一律不准放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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