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合同制定7点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是地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双方买卖一定货物达成的协议,是当事人各自履行约定义务的依据;也是一旦发生违约行为时,进行补救、处理争议的依据。为此,一项有效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必须具备必要的内容,否则就会使当事人在履行义务、进行违约补救或处理争议时产生困难。一般说来,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应包括以下7个方面的基本内容。
一、品质条款(QualityClause)
商品的品质(QualityofGoods)是指商品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综合。前者包括商品的物理性能、机械性能、化学成分和生物的特性等自然属性;后者包括商品的外形、色泽、款式或透明度等。
品质条款的基本内容是所交易商品的品名、等级、标准、规格、商标或牌号等。表示品质的方法
(一)以实物表示品质以实物表示品质包括凭成交商品的实际品质和凭样品。1.看现货成交
当买卖双方采用看现货成交时,则买方或其代理人通常在卖方存放货物的场所验看货物,一旦达成交易,卖方就应按对方验看过的商品交货。只要卖方交付的是验看过的货物,买方就不得对品质提出异议。这种做法,多用于寄售、拍卖和展卖业务中。
2.凭样品成交
样品通常是指从一批商品中抽出来的或由生产、使用部门设计、加工出来的,足以反映和代表整批商品品质的少量实物。
在国际贸易中,按样品提供者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种:
(1)卖方样品(Seller’sSample)
(2)买方样品(Buyer’sSample)
(3)对等样品(CounterSample),又称“确认样品”。
(二)凭说明表示品质
所谓凭说明表示品质,即指用文字、图表、相片等方式来说明成交商品的品质。在这类表示品质方法中,可细分为下列几种:
1.凭规格买卖(SalebySpecification)
2.凭等级买卖(SalebyGrade)
3.凭标准买卖(SalebyStandard)
4.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SalebyDescriptionsandIllustrations)
5.凭商标(TradeMark)或品牌(BrandMark)买卖
6.凭产地名称(NameofOrigin)买卖。
品质机动幅度(QualityLatitude)是指经交易双方商定,允许卖方交货的品质与合同要求的品质略有不同,只要没有超出机动幅度的范围,买方就无权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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