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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

科普小知识2022-12-26 15: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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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古帅路段,辖区面积674.67平方公里,9个镇、4个街道,272个村(社区),总人口170多万人。

名称: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古帅路段

邮编:515100

电话:0754-83822626

成立时间:2003-11-22

1、简介

潮阳位于广东省东南部,濒临南海,东晋隆安元年(公元397年)置县,1993年4月撤县设市(县级),2003年3月区划调整设为潮阳区、潮南区,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撤销原潮阳市人民法院,设立潮阳区人民法院和潮南区人民法院。潮阳区人民法院于2003年9月正式成立运作。

2、主要职责

(一)依照法律规定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审判由潮阳区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一审案件。(二)依法受理和审查各类告诉、申诉,审判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本院决定再审的刑事、民商事、行政再审案件。(三)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四)办理上级法院和其他法院委托的有关审判和执行事项。(五)对审理各类案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六)负责本院干警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七)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八)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九)办理应由本院负责的其他事项。

3、机构设置

潮阳区人民法院各内设审判业务机构的职能分别为:

立案庭:负责办理向本院起诉的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以及向本院申请执行案件的审查、立案工作和刑事公诉案件的立案登记;审查诉前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的申请并裁定实施保全;办理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案件;对起诉时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庭前和解协议的案件出具调解书;核算诉讼费和办理司法救助申请的审批手续;负责信访工作和院长接待日的辅助工作;指导人民法庭的立案工作;办理有关立案工作的其他事宜。

刑事审判第一庭(加挂少年犯罪审判庭):负责审判由本院管辖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国防利益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权利罪,侵犯财产罪中的抢劫罪、盗窃罪、抢夺罪以及少年犯罪等第一审刑事公诉和刑事自诉案件。

刑事审判第二庭:负责审判由本院管辖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中除抢劫罪、盗窃罪、抢夺罪外的其他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以及渎职罪等第一审刑事公诉和刑事自诉案件。

民事审判第一庭:负责审理依法由本院管辖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第一审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人身权损害赔偿纠纷、财产所有权纠纷、房地产纠纷、相邻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纠纷、电信、邮政纠纷、赠与合同纠纷、悬赏广告纠纷和劳动争议等案件及适应特别程序的民事案件(申请支付令、公示催告、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的破产、诉前保全案件除外);指导人民法庭的民事审判工作;办理上级法院交办和外地法院依法委托的有关事项。

民事审判第二庭:负责审理依法由本院管辖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第一审经济合同纠纷、经济损害赔偿纠纷、金融证券、期货、股票、票据、破产案件及商事案件;指导人民法庭的商事审判工作;办理上级法院交办和外地法院依法委托的有关事项。

行政审判庭:负责审理依法由本院管辖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涉及土地、治安、工商、税务、技监、卫生、环保、计生等第一审行政案件;负责本院管辖的由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处理案件;办理行政审判工作其他有关事宜。

审判管理办公室(加挂案件督查办公室牌子)。其主要职责:负责审判流程管理;负责审判质量管理;负责审判绩效管理;负责司法统计工作和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研究审判工作;总结审判经验,进行案例指导;其他审判管理事项,包括制定审判管理制度;负责审判委员会有关事务及案件督查工作和院长接待日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审查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各类申诉、申请再审案件;依法审理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本院决定再审的案件;负责评查本院审判的各类案件;完成院领导交办的信件调查、案件督办等其他事项。

执行局(加挂执行庭牌子):负责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商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和支付令,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中财产部分以及民事制裁决定书的强制执行;负责执行依法应由本院执行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负责执行上级法院指定和外地法院委托的执行案件;指导人民法庭的执行工作。

综合科:负责本院执行工作的信息管理和文秘等日常工作;负责对评估、拍卖等中介机构的资质审查工作,统一办理本院执行案件有关评估、拍卖的委托手续的摇珠选定评估、拍卖机构的工作;负责办理文检、会计、资产评估、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等专门技术鉴定的委托手续;负责本院执行案件的听证工作的执行异议的审查工作;负责协调本院执行工作的具体事宜。根据辖区及人口分布情况,

潮阳区人民法院设置7个中心人民法庭。

人民法庭是法院的派出机构,其职责是:负责审理法庭辖区内第一审民商案件;负责执行本庭审理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指导基层调解会的工作;办理院机关交办的有关事项。

海门人民法庭现有人员3人,辖区面积为27.871平方公里,辖区总人口为11.6万人。电话:0754-86628698。

和平人民法庭现有干警7人,辖区面积为59.503平方公里,辖区总人口为16.5万人。电话:0754-82251907。

铜盂人民法庭现有干警5人,辖区面积为42.892平方公里,辖区总人口为11.8万人。电话:0754-87595342。

贵屿人民法庭现有干警5人,辖区面积为52.171平方公里,辖区总人口为13.6万人。电话:0754-84460501。

谷饶人民法庭现有干警7人,辖区面积70多平方公里,辖区总人口15万人。电话:0754-87617719。

西胪人民法庭现有干警4人,管辖河溪、西胪两镇,辖区面积为165.117平方公里,辖区总人口为23.8万人。电话:0754-83312004。

关埠人民法庭现有干警5人,管辖关埠、金灶两镇,辖区面积为133.358平方公里,辖区总人口为25.2万人。电话:0754-83361527。

4、人员构成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人员基本情况:

(1)编制人数:本院列省编办核定的编制数为144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34人、事业编制人数10人。

(2)实有人数:本院实有各类人员138人。

(3)统发人员:本院纳入统一发工资管理范围的人数218人。

(4)非统发人员:本院没有纳入统发工资管理范围的人数24人;

(5)离休人员:我院离休人员4人;

(6)退休人员:我院退休人员72人;

(7)财政拨款人数21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32人、工勤编制制人数12人、离休人员76人,其他工勤人员没有拨款,其工资待遇暂由单位负责。

5、法院建设

近年来,潮阳法院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狠抓队伍司法能力和廉政纪律教育,不断提升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强化司法公开力度,聘请了10位特邀司法监督员、聘任62位人民陪审员,并注重加大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沟通,主动接受监督,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6、所获荣誉

2006年以来,潮阳区法院先后获得全市、全省“优秀法院”荣誉称号,并多次荣立“集体三等功”、“集体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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