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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争光案

科普小知识2022-12-30 13: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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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14日,16岁的宋争光涉嫌猥亵杀害9岁堂妹被抓。周口市中院两次判其无期徒刑,河南省高院两次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2013年4月28日,周口市检察院撤回起诉,8个月后,被关押6年的宋争光在乡派出所“作保”下,被取保候审。2016年1月26日,他向周口市中院递交了要求2000余万元国家赔偿的申请。2016年2月1日,河南省周口市中院已受理国家赔偿申请。

1、案件背景

2007年7月14日,淮阳县冯塘乡9岁女童小玲(化名)外出捉“爬猴”(蝉蛹)失踪。次日,女孩尸体在村西北一处水塘中被发现。此后,宋争光成为嫌疑人被抓。

同年7月28日,宋争光因涉嫌故意杀人、猥亵儿童罪被逮捕。在随后的庭审中,面对指控,宋争光及其辩护人均称他没有杀人。在*机关侦查阶段,办案人员对他进行了刑讯逼供。

周口市中院以猥亵儿童和故意杀人罪,判处宋争光无期徒刑,省高院二审以事实不清为由将该案发回重审。周口市中院重审维持了无期徒刑的判决,省高院再次发回重审。

2013年4月28日,经公诉部门申请,周口市中院裁定撤销此案。但宋争光没被无罪释放。

2013年12月29日早晨,淮阳县看守所所长拿来几张纸告诉宋争光,只要他在纸上签个名,就可以出去了。据了解,是抓宋争光的*机关给他办的取保手续。

29日一大早,22岁的宋争光走出了看守所,当被问到是否想家时,他哭了起来。此后,宋争光被安排到医院进行体检。“基本没大毛病,就是走路腿有异样。”

宋争光说,他的腿是被打断的,“我当时认罪,是因为受到刑讯逼供,左腿都被打折了。”

宋争光被释放后,记者曾经去他家采访,看到他家院子里有3间正房,但已经塌了2间,旁边3间厢房里面也没什么东西了。他们一家人只能借住在亲戚家。

2014年12月29日,淮阳县*局出具了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这意味着宋争光可以*外出了。直至现在,宋争光的案子也没人过问,他被“挂”了起来。

2、国家赔偿

2016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解除、撤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措施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都被列入刑事赔偿范围。

2016年1月26日,他向周口市中院递交了要求2000余万元国家赔偿的申请。宋争光提出5项赔偿要求,分别是被羁押2354天的误工费、被打折腿后的治疗费及精神抚慰金等共2088万余元,其中仅精神抚慰金就高达2016万元。据悉,这也是近5年来,索要国家赔偿金最高的案件。

2016年2月1日下午,周口市中级法院终于出具了受理案件通知书,通知书上标有(2016)豫16法赔1号。这是周口中院受理的第一起因久拖不作结案而直接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的案件。

3、对话宋争光

我要找回清白挺起胸脯生活

法制晚报:从看守所出来后住在哪里?干了些什么?

宋:出来后家里房子都倒了,没法住人了,就在亲戚家轮流住。因为在里边腿被打折了,出来后第一件事就是到医院治病,休息了一段时间,就到东莞打工去了。

法制晚报:为什么没在河南打工?这样不是离家近,能多跟父母待在一起吗?

宋:我出来后,小时候的玩伴大家都陌生了,人家都结婚生子了,他们说的好多事我也不懂,也没什么共同语言,所以我也愿意出去。

我一个姑姑在东莞打工,就让我去找姑姑。

法制晚报:都做过什么工作?能适应吗?

宋:第一个工作是在一家小工厂干冲压,每天从早8点干到晚8点,有时候到晚上10点,计件,挺累的,一周休息一天,最多一个月挣了2800元,少的不到2000元。当时觉得这个厂子离我姑姑近,而且厂子里没有河南人,我不想让别人知道我的过去。干了2个多月,来了一个郑州人,我就辞职了。又找了第二份工作,大约半年后换了第三家,这时才适应。

这家工厂生产手机,底薪1380元,加班有钱,最多一个月我挣了3800元,是我挣的最多的一次,在单位也算中等水平。

法制晚报:第一个月工资都怎么花了?

宋:第一月挣了2000元,我马上给父母打电话,告诉他们我能挣钱养活他们了,我花了200元给自己买了一件衣服,因为单位包吃住,我把其余的钱都寄给父母了。

曾经最怕警察现在坐车担心查身份证

法制晚报:这6年经历对你造成了哪些影响?

宋:它毁了我的一生。我原来学习没下过前10名,想考上一个好大学,毕业后找一份稳定的工作,找一个孝顺父母的媳妇,一家人和和美美过日子。现在我连初中都没毕业,只能干最简单的工作,挣的钱少,生活整个变了。现在好多东西都是高科技,我都不会。业余时间我也想上学,但现在没这个心思,我要等我的事解决了,还我清白、证明我无罪,这些想法才能实现。

在别人眼里,我仍然是个有罪的人。一个村的人,人家嘴上不说什么,实际上我走过去,他们都会指指点点,我能够感觉到,得不到别人的信任,这种感觉很不好。

法制晚报:呼格案27人被追责,你恨打你的警察吗?

宋:非常恨,我还认识那些打我的警察,我想有一天还了清白后,我要去找他们,我一定要申请追究他们的责任。

我曾经很怕警察,刚放出来的时候,见到警察还很害怕,远远看见都躲着走。在单位如果跟工友发生矛盾了,我都不说话,忍着。

有一次坐大巴车碰到警察检查身份证,我心里怦怦直跳,很害怕。好在警察查了几个人就走了,没有查到我。所以为了少些麻烦,我从广东回河南都是坐长途大巴,要坐一天一夜,虽然辛苦,但是总觉得比坐火车查身份证要感觉好些。

现在我觉得好多了,我想做好人,永远不做违法的事。我为什么要怕呢?

申请国家赔偿立案今年过年比去年高兴

法制晚报:去年春节怎么过的?今年春节打算怎么过?

宋:我去东莞打工后,跟家里联系的不多。去年春节,我和在外打工的哥哥都回了老家。住在二姨家。我觉得自己没用,不仅让父母操心,还让父母受苦。今年春节我哥过年不回家,我申请的国家赔偿一案法院受理了,我心里挺高兴的。今年肯定比去年好。希望法院早出结果,我以后能好好过日子。

法制晚报:你现在最大的愿望是什么?

宋:把家里的房子盖起来。我算了算,要恢复以前的房子,大概需要20万元。,我和我哥打工,每人攒10万元,就能把房子盖起来,也就有家了,父母以后就有地方住了,不能总住在亲戚家里,我要堂堂正正地挺起胸脯过日子。

法制晚报:除了盖房子,还有什么打算?想成个家吗?

宋:首先要盖房子,然后存点钱开个小店,守着父母,他们年纪越来越大了,该我养活他们了。至于是不是结婚,我还没想呢,我现在已经存了1万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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