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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汝阳县人民法院

科普小知识2023-01-01 09:3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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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法院现有内设部门21个,派出法庭4个,在编干警88人。

地址:汝阳县杜鹃大道

邮编:471200

联系方式:0379-63157915

1、法院简介

汝阳县位于豫西伏牛山区,全县总面积1332平方公里,辖13个乡镇和1个产业集聚区,总人口45万。汝阳县法院现有内设部门21个,派出法庭4个,在编干警88人。1998年曾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为全国优秀法院,2000年以来一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2、主要职责

1、依法审判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和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

2、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和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

3、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和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和委托执行的案件。

4、对审判工作中法律政策的实施及疑难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立,负责本院司法统计工作,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工作,通过审判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负责本院的司法行政、司法技术鉴定等工作,管理本院经费和物质装备。

6、负责全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人事编制和队伍建设工作。

7、负责本院司法警察的管理、培训和警务工作。

8、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其他事项。

3、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公务;负责文印、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息工作,负责有关文件材料的报送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

2、政治处

负责本院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和劳动人事管理工作;制订并落实*学习教育培训计划;了解干警思想动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负责考察*,办理党组决定的有关*人事工作的具体事项,负责法官等级、法警警衔、干警职级调整,以及其他职称评定的具体申报工作协助主管部门管理编制,负责增编补员的具体事项;组织初任法官及学历的报考工作,做好全院干警的考勤和岗位责任制考核工作,办理劳动工资、福利、人事统计、人事档案、评选和表彰先进等工作;建立、健全干警机关效能、廉政建设档案,负责老*工作,妇女工作,共青团工作,法院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创建,法制宣传,法院网站的运行管理等工作。承办院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研究室

负责审判委员会事务,起草重要文件、院长讲话文稿,编写本院工作简报;负责调研、文秘、案例编报、统计分析报送等工作;负责办理院务会、院长办公会和其他综合会议事务。

4、行管科

后勤保障、办公自动化、车辆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5、审判管理办公室

负责对本院案件从立案、送达、开庭、裁判、结案到归档全程跟踪监控,确保案件审理程序合法、及时、不超审限;对鉴定评估、中止、延期审理和审限监界警示等审判“节点”事项过问、审批和督办;为各审判庭与综合部门之间和各个审判环节之间的紧密配合进行协调,保证审判工作的高效运转。负责审判态势分析。在司法统计的基础上展开调查研究,掌控本院及辖区法院审判工作总体状况,及时为院长宏观决策提供准确的情况分析。负责案件评查。对已审结的各类案件,从程序到实体进行严格评查,分析研究并及时通报,总结经验教训,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负责审判绩效管理工作。从上诉率、发回重审改判率、申请再审率、裁判文书合格率、涉诉*率、调解率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和考核。负责审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安排审委会工作日程,记录发言,制作并督办落实审委会决议,发布指导性案例。负责其他审判综合管理工作,包括裁判文书上网、网络视频直播、制定审判管理制度、协调大型系列案件审理、协助监察室审查案件、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6、监察室

组织学习、宣传*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文件精神,制定落实措施,检查落实效果;搞好本院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党的纪律教育、法纪政纪教育、道德规范教育、党风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健全和完善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强化教育和监督,规范干警行为。

7、督查办

负责所有工作、活动的督查督办和评定通报工作。

8、立案庭

负责本院各类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的审查、登记立案工作;审查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9、信访办

处理来信来访和涉诉涉法信访案件的督办、督查、上报工作。

10、刑事审判庭

依法审理应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公诉及其附带民事诉讼和应当由刑庭审理的自诉案件;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11、少年审判庭

负责涉及未成年,设计妇女和刑事自诉案件的审判工作,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做好对少年犯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办理其他有关刑事审判工作事项。

12、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

依法审理县城区域内第一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等民事案件;指导人民法庭工作;办理其他有关的民事审判工作事项。负责审判全县各类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商业合同、破产案件等民事案件,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指导人民法庭的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审判工作;办理其他有关的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审判工作事项。

13、行政审判庭

依法审理涉及山林、土地、城建、治安、工商、税务、卫生、文化、环保等行政案件;负责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依法行政的法制宣传与法律咨询;办理行政赔偿案件及其他有关的赔偿工作事项;办理其他有关的行政审判工作事项。

14、审判监督庭

依法审判本院决定再审、检察院抗诉和指令再审的案件,及时纠正错误裁判,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负责国家赔偿案件的确认工作。认真分析新形势下审判监督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5、执行局

在本院和上级法院执行局的领导下,统一指挥、组织、安排本院的执行力量和执行活动,履行执行命令权、执行裁决权的执行监督权。审查签发案件执行令(执行通知书);负责执行工作中需要作出裁决的所有事项,对案件的执行实施跟踪监督,流程监督;提出有关执行工作的司法建议。

根据执行命令,具体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事项、履行执行实施权;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义务;调查被执行人的情况;依法组织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妨害执行的行为人提出处理意见,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协助外地法院执行;办理其他有关执行事项。

16、司法警察大队

履行司法警察警务职责,负责警卫、值庭、看管、押解被告人、送达法律文书,配合审判庭和执行局的有关工作,维护本院机关秩序;养护好枪支、弹药,管理好各种警械;组织法警业务技能培训;办理其他工作事项。

17、基层人民法庭

四个基层人民法庭,即上店法庭、三屯法庭、蔡店法庭、内埠法庭,其任务和职责是:依法办理本辖区范围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刑事自诉案件,负责执行本庭审结的各类案件,参与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培训和指导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承办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