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宁县人民法院
洛宁法院内设18个庭、室、科、队,辖三个基层人民法庭,全院共有干警88人,其中具有审判职称49人。年受理各类案件1500件左右,结案率始终保持在97%以上,调撤率一直保持在70%左右。
地址:洛宁县永宁大道2号
邮编:471700
电话:0379-63157300
1、法院简介
洛宁法院内设18个庭、室、科、队,辖三个基层人民法庭,全院共有干警88人,其中具有审判职称49人,其他工作人员39人;学历层次上研究生6人,本科66人,专科及以下16人;年龄结构上50岁以上7人,40至50岁26人,40岁以下55人,平均年龄38岁。年受理各类案件1500件左右,结案率始终保持在97%以上,调撤率一直保持在70%左右。
2、内设机构
一、立案庭
对本院办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立案,并移送有关庭(局)处理;收取诉讼费用或及时办理诉讼费用的缓、减、免交手续。
二、刑事审判庭
依法审判具有管辖权的各类一审公诉案件和自诉刑事案件。
三、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
依法审判由本院管辖的一审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争议、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案件、房地产案件,不动产相邻关系案件,林地使用权案件以及其他不动产管理和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
四、行政审判庭
依法审判辖区内一审行政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本院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
五、审判监督庭
复查不服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依法审理各类再审案件。负责本院案件日常评查工作。
六、人民法庭(下设城郊、长水、大原三个法庭)
审判辖区内的各类一审民事纠纷案件。
七、执行局(内设综合科、执行庭、执行裁决庭)
依法执行本院一审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以及调解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本院已生效的支付令。
八、司法警察大队
负责警卫法庭、值庭、看管、押解人犯;参与有关审判庭和执行局的执行事项;协助院机关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九、少年审判庭
依法审判涉及未成年人的一审刑事案件。
十、督查办
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负责各级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工作;督办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及其来信。协助院长办理其它督查事项。
十一、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
负责审判委员会日常事务、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业绩考核和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判经验总结等审判事务管理工作。
十二、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各类司法政务。
十三、政治处(内设:组织人事科、宣传教育科)
负责本院工作人员的考录、考核、任免、工资福利、退休、奖励等工作;负责法官等级评定、司法警察警衔评定及管理工作;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各类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
十四、研究室
负责审判调查研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负责起草有关综合性材料报告。负责典型案例的选编工作。
十五、纪检监察室
负责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受理对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并作出行政处分或提出处理意见。
十六、技术科
负责司法鉴定及其他专门性的技术工作。
3、所获荣誉
2012年,全面工作被市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调查研究、督查联络、司法技术工作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稳定工作被授予全市法院系统先进称号;1名干警荣立个人二等功,2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9名干警获市中院嘉奖;1个部门荣立集体三等功,3个部门被授予集体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