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关于公共财物规定有哪些
在我们生活的大集体当中,我们使用的大多数物品物品都属于公共财物,那么在刑法中关于公共财物规定有哪些呢?什么是公共财物?下面小编就来为您讲解一下这方面的常识。
刑法关于公共财物规定有哪些
先看公共财物是国有财产还是私有财产,被损坏财务价值多少。
1、如果属国有资产,损坏数额到达3000元以上,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2、如果属私有公用财务,依规定处理或加倍赔偿。
公共财物有什么
公共财物是指国有财物、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物、用于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物.同时,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物以公共财物论。
例如城市中的设备(路灯、井盖等等)、学校中的课桌凳子等等。不知道你具体指的是哪些方面。
关于公物、固定资产损坏的赔偿规定
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增强职工爱护公物意识,有效地保护国家财产,防止丢失、损坏。根据公物、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一、由于工作不负责任本人过失造成公物、固定资产
直接经济损失,应视情节给予行政警告及以上地处分和一定的经济赔偿。二、行政处分参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考核细则执行。三、经济赔偿办法:1、物品净值在10000元及以下的,责任人按净值的40进行赔偿,责任单位按净值的20进行赔偿。2、物品净值在10000元以上及50000元以下的,责任人按净值104000进行赔偿,责任单位按净值52000进行赔偿。3、物品净值在50000元及以上的,责任人按净值0.59000进行赔偿,责任单位按净值52500进行赔偿。4、赔偿金按月从工资中扣除。四、本规定从即日起执行。
以上小编为您讲解了刑法中规定公共财物有哪些,希望大家可以以此为戒,不要损害公共财物,也不要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如果你想知道更多关于公共财物这方面的小常识,请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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