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哪些药不能用?
孕妇,是特殊群体,需要特殊关照的,但如果孕妇生病,也还是要吃药的呀。那么,孕妇哪些药不能用?一起随小编学习相关知识。
孕妇哪些药不能用?
1、激素类药物:
尤其是性激素易引起胎儿器官畸形。己烯雌酚可使男婴女性化、女婴男性化;睾丸酮类激素、孕酮可使女婴男性化。肾上腺皮质激素也可引起胎儿各种畸形。
2、各种镇吐药:
怀孕初期由于反应性呕吐,如服用镇吐药也有致胎儿畸形的危险。这类药包括氯丙嗪、异丙嗪、三氟拉嗪、氯苯甲嗪等,可致胎儿心脏发育受阻而患先天性心脏病。
3、止痛退热药:
孕妇患了风湿病后可以服用止痛退热药,否则会加重风湿病,还会造成胎儿心脏发育异常,目前认为扑热息痛、阿司匹林是较安全的药物,短期应用这些药物无需禁忌,如需长期或大量应用,应在医生指导下酌情减量。
4、抗肿瘤药:
如白消安、氨甲喋呤、6—巯基嘌呤和环磷酰胺可致胎儿颅骨骨化不全、脑积水、腭裂、指趾畸形。另有报道,儿童应慎服氟哌酸,理由是此药会影响儿童骨骼生长。那么孕妇也应该慎用此药。一般来说受孕后第三周到第十四周是胚胎发育期,此时期最易因用药不当使胎儿致畸、致残,孕妇应特别注意。
5、抗菌药物类:
如四环素可致胎儿畸形、牙齿变黄,还能引起长骨发育不全、先天性白内障。卡那霉素和链霉素可致先天性耳聋、肾脏受损。氯霉素可致胎儿骨骼机能抑制,致使新生儿肺出血。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的氧氟沙星、环丙沙星等,可抑制DNA旋转酶,阻碍蛋白质合成,应避免在妊娠期使用;甲硝唑(灭滴灵)有致突变作用,妊娠早期不宜使用;氯霉素可致灰婴综合征,妊娠期不宜使用。链霉素、庆大霉素、阿米卡星有可能影响胎儿听力及损害肾功能,妊娠期间避免使用。青霉素、头孢菌素类(先锋霉素类)药物的血-胎盘屏障穿透性不高,毒性低,可用于妊娠期感染的治疗。红霉素和克林霉素较为安全,可供妊娠期使用,但无味红霉素易致肝损害,妊娠期不宜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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