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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关系

科普小知识2021-12-20 05: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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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5月6日,中国与欧洲经济共同体建立外交关系。1983年11月1日,中国与欧洲煤钢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建立外交关系,从而实现了中国与欧洲共同体的全面建交。1991年12月欧共体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通过的《欧洲联盟条约》(亦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于1993年11月1日生效,由欧共体发展而来的欧洲联盟(简称欧盟)正式诞生。欧盟经过7次扩大后,成员国现已增至28个。近年来,中欧高层交往不断,磋商和对话机制涵盖政治、经贸、人文、科技、能源、环境等领域。中欧*年度会晤机制是双方*别的政治对话机制。目前,欧盟是中国的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国是欧盟的第二大贸易伙伴。中欧成为利益高度交融的命运共同体。

1、政治关系

1975年5月6日,中国与欧洲经济共同体建立外交关系。1983年10月,中国与欧洲煤钢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分别建立外交关系。1983年11月1日,中国与欧洲共同体正式宣布全面建交。

1998年,中欧建立面向21世纪的长期稳定的建设性伙伴关系。2001年,双方建立全面伙伴关系。2003年,中欧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2003年10月,中国发表首份对欧盟政策文件。2006年10月,欧盟发表自1995年以来第六份对华政策文件。2007年1月,中欧启动伙伴合作协定的实质性谈判。

近年来,中欧高层交往不断。*总理(2000年)、*总理(2004年、2009年)、*副总理(2012年)、马凯国务委员(2010年)、刘延东国务委员(2012年)访问欧盟总部,欧洲理事会主席范龙佩(2011年)、欧盟委员会主席桑特(1998年)、普罗迪(2004年)、巴罗佐(2005年、2008年、2010年)、欧盟理事会秘书长兼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索拉纳(2004年)、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兼欧盟委员会副主席阿什顿(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欧洲议会议长博雷利(2006年)、布泽克(2010年)等分别访华。

双方迄已建立60多个磋商和对话机制,涵盖政治、经贸、人文、科技、能源、环境等各领域。中欧*年度会晤机制是双方*别的政治对话机制,建立于1998年,迄已举行十五次。中欧高级别战略对话是中欧就宏观战略问题进行深入沟通的重要平台,迄已举行三轮。

2014年3月30日,国家主席*抵达布鲁塞尔,开始对比利时进行国事访问,并访问欧盟总部。

2015年5月6日,国家主席*同欧洲理事会主席图斯克、欧盟委员会主席容克互致贺电,热烈庆祝中国欧盟建交40周年。

2、经贸关系

欧盟是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据统计,2012年中欧双边贸易额总值为5460.4亿美元,同比下降3.7%。2013年1-5月,中欧双边贸易额2144.4亿美元,同比下降2.8%。截至2012年底,欧盟在华直接投资项目36639个,实际投入839.3亿美元。其中,2012年,欧盟在华直接投资项目1698个,实际投入61.1亿美元。2012年,我国对欧非金融类投资34.1亿美元,同比下降25.4%。

中欧经贸高层对话是中欧经贸领域*别对话机制,迄已举行三次。此外,双方还建有经贸混委会、贸易政策、知识产权、竞争政策等对话机制。

3、其它领域合作

1、能源合作

1997年,双方建立能源工作组会议机制。2004年,双方签署和平利用核能研发合作协定。2005年,建立中欧能源交通战略对话机制,2011年11月举行第五次对话。2009年,双方先后签署《中欧清洁能源中心财政协议》和《中欧清洁能源中心联合声明》。双方在国际热核聚变试验反应堆计划(ITER)、氢能、燃料电池、生物燃料、风电、洁净煤、能效与可再生能源等领域开展技术合作。2010年4月,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访华期间,设立在清华大学的中欧清洁能源中心正式揭牌。2012年5月,中欧高层能源会议在布鲁塞尔举行,宣布建立中欧能源消费国战略伙伴关系。

2、科技合作

中欧科技合作始于1981年。1991年成立中欧科技合作工作组,1998年改名为“中欧科技合作指导委员会”,定期磋商合作政策和行动措施。1998年,双方签署《中欧科技合作协定》,2004年续签。2003年,中国同欧盟签署“伽利略计划”合作协定,成为第一个参加该计划的非欧盟国家。2009年,双方签署《中欧科技伙伴计划》。2010年,中欧签署关于特别鼓励中欧中小企业开展能源科研创新合作的联合声明,中方为此专门设立为期3年(2011-2013)、金额达1亿元人民币的“中欧中小企业节能减排专项基金”,用以支持双方中小企业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等领域开展科技合作。2011年,已开始组织太阳能发电领域的首批合作项目。我国已参加欧盟科技框架下400多个项目,涉及能源、生物技术、农业、健康医学、自然资源、环境等诸多领域。2012年9月第十五次中欧*会晤宣布建立全面的年度创新合作对话。

3、气候变化合作

2005年,中欧发表气候变化联合宣言,建立了气候变化伙伴关系。2006年,中欧气候变化工作组启动;同年,双方达成气候变化合作滚动工作计划,提出了气候变化影响与适应、清洁技术等诸多合作领域。双方在省级应对气候变化方案制订、清洁发展机制能力建设及碳捕集和封存技术研发等领域开展合作。2010年4月,双方建立气候变化部长级对话。

4、城镇化合作

2012年2月,第十四次中欧*会晤宣布成立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着重推动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交流与合作。2012年5月,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高层会议在布鲁塞尔举行,*副总理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与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共同签署了《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共同宣言》。

5、文教、青年合作

2003年,中欧签署关于加强文化交流与合作的联合声明。2010年10月,作为第十三次中欧*会晤配套活动,首届“中欧文化高峰论坛”在布鲁塞尔举行,第二届高峰论坛于2011年11月在京举行。

2011年为“中欧青年交流年”,这是中欧建交以来双方联合举办的第一个主题年,也是中欧迄今最大规模的一次人文交流活动。2012年为“中欧文化对话年”,2012年2月“中欧文化对话年”开幕式在布鲁塞尔举行,11月,“中欧文化对话年”闭幕式在北京举行。

2012年2月,第十四次中欧*会晤宣布建立中欧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2012年4月,刘延东国务委员与欧盟委员会负责教育、文化、语言多样性及青年事务委员瓦西利乌在布鲁塞尔共同主持中欧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第一次会议,并签署《中欧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第一次会议联合宣言》。

1994年,上海交通大学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成立。2007年,中欧签署加强教育合作的联合声明,建立教育政策对话机制。2008年,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正式成立。2009年,中欧签署《语言合作联合声明》和《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财政协议。

近年来,欧盟来华留学人员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12年底,我已在25个欧盟成员国建立105所孔子学院,在13个成员国建有107所孔子课堂;中国在欧盟国家的留学人员总数为24.29万人。2012年全年,欧盟27国共有3.54万人来华留学,占2012年来华留学人员总数的10.8%。

此外,中欧在工业、农业、环保、质检、海关、金融、交通、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也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对话与合作。

4、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新的战略内涵

2014年3月30日,国家主席*在布鲁塞尔同欧洲理事会主席范龙佩举行会谈。双方就新形势下深化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广泛深入交换意见,达成重要共识。*强调,要从战略高度看待中欧关系,将中欧两大力量、两大市场、两大文明结合起来,共同打造中欧和平、增长、改革、文明四大伙伴关系,为中欧合作注入新动力,为世界发展繁荣作出更大贡献。

第一,中国和欧盟要做和平伙伴,带头走和平发展道路。中欧对构建多极世界格局具有重要战略共识。双方要尊重彼此自主选择的社会制度,照顾彼此核心利益,支持彼此走和平发展道路。双方要加强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推动政治解决地区热点问题,共同参与有关国际规制建设。

第二,中国和欧盟要做增长伙伴,相互提供发展机遇。要尽快谈成谈好投资协定,启动*贸易协定可行性研究,共同提高中欧贸易质量和水平。希望欧方扩大对华高技术贸易。要把中欧合作和丝绸之路经济带等重大洲际合作倡议结合起来,以构建亚欧大市场为目标,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要坚持市场开放,携手维护多边贸易*,共同致力于发展开放型世界经济。

第三,中国和欧盟要做改革的伙伴,相互借鉴、相互支持。当前,中国和欧盟的改革都进入深水区。双方要就宏观经济、社会治理、公共政策、农业农村、就业民生、环境保护等重要领域改革加强交流、分享经验、深化合作。

第四,中国和欧盟要做文明伙伴,为彼此进步提供更多营养。中欧关系具有文明属性和历史纵深。双方要通过平等对话交流,增进相互了解,加强文化、媒体、旅游等领域交流合作,扩大互派留学生规模,共同支持中欧关系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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